新闻动态
近日,山东财经大学中国国际低碳学院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低碳发展蓝皮书: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报告(2021~2022)》。
《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报告(2021~2022)》是由山东财经大学中国国际低碳学院主持编写的以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为主题的系列研究报告。本报告基于全球气候治理的国际形势和我国“双碳”战略目标提出的时代背景,针对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碳交易市场”)体系发展的现状、问题和趋势进行了系统梳理与总结,为改善我国碳交易市场环境、优化碳交易市场机制与相关政策、大力推进我国绿色低碳经济转型、按时实现“3060”目标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参考。
报告指出,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因其灵活性高、减排成本低的特点,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采纳为主要的碳定价机制。目前全球正在运行的33个碳交易市场已经形成“1个超国家级、8个国家级、18个省级或州级、6个城市级”的全球市场层级,覆盖了全球约55%的GDP和17%的温室气体排放。在气候危机愈加凸显的大背景下,中国也在不断探索温室气体减排路径与适宜国情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机制,目前已经经历了三个主要发展阶段:2005年开始的CDM项目推行阶段,2011年启动的碳交易试点市场建设与运行阶段,以及2014年推出、2021年7月16日正式启动的全国碳市场建设与运行阶段。目前中国呈现全国碳市场与区域试点市场同步发展的局面。中国从广度和深度上不断加强市场机制在温室气体减排方面的作用,不仅可以有效限制碳排放,还能有效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技术投资。全国碳市场的正式启动象征着中国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市场。发电行业作为突破口率先进入全国碳市场的第一个履约周期,涉及企业2225家,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超40亿吨。截至2021年底,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达到1.79亿吨,累计成交额超过76.6亿元。当前,全国碳市场运行总体平稳,截至2022年底,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约2.3亿吨,累计成交额约104亿元。
全国碳市场的有效构建与科学运行对国内经济提质增效和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我国碳交易试点市场和全国碳市场的系统梳理,报告认为:碳交易试点市场的发展为全国碳市场的启动和有序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积累,并将持续在制度创新、金融创新等领域做出探索性推进。从第一、第二履约期情况来看,全国碳交场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①政策导向型、履约型市场是该市场典型特征,现货市场是主要市场,电力行业企业是唯一参与主体,挂牌协议交易和大宗协议交易是主要交易方式,其中又以大宗交易为主,挂牌协议交易则是成交额最大的交易方式。②全国碳市场总体运行平稳,单就第二履约期来看,与第一履约期相比,市场交易活跃度陡降,市场持续低迷,这与履约期从一年改为两年有一定关系。③从碳排放量抵消情况来看,控排主体在第一履约期内累计使用超过3000万吨CCER抵缴碳排放配额,成交额高达9亿元。CCER在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因此要在满足经济稳定增长的前提下,确保配额分配略低于企业当年温室气体排放量,从而使得控排单位有购买CCER的意愿。同时也要对CCER进行总量控制,建立健全CCER审核制度,完善CCER与其他工具的协同机制,充分发挥价格信号引导作用和市场资源的配置作用。④碳市场和碳金融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愈加紧密。碳交易市场的发展逐步成为碳金融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碳市场交易标的金融属性亦愈加明显。同时,配套碳金融举措和政策的出台将从交易产品、交易主体、交易容量、交易方式及环节等各方面助推全国碳市场的发展。
从整体运行情况看,我国碳市场存在的较为突出的问题是有效性不足,这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①从碳配额总量和分配机制来看,我国碳配额总量是基于纳管企业碳排放强度设定的,存在配额核算滞后且供应量不稳等问题。分配机制方面,由于配额分配及上缴存在时滞,提前持有碳配额将承担碳价波动风险,因此纳管企业更倾向于临近履约期时根据核定配额总量进行交易。②参与主体方面,全国碳市场参与主体有限,就行业而言目前只纳入了电力行业2000余家企业,主体只有企业,投资机构等主体尚未被允许入场交易,因此企业参与交易主要以完成履约为目标,交易频次低。③企业的认知和准备不足。企业风险管理意识不强,在现货市场交易不足的情况下,缺乏对碳金融产品创新的需求,进一步限制了相关产品的推出。④市场监管制度有待完善。目前全国碳市场监管部门是生态环境部,但金融交易产品的监管归证监会,部门之间的制度差异也是影响创新,进而影响市场流动性的原因之一。全国碳市场启动不到两年时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报告不仅从市场自身情况展开分析,还切入企业微观视角全面掌握交易主体的水平,深入调研走访企业、相关部门和交易机构,对不同类型的纳管企业的分布情况,参与全国碳市场的履约情况、抵消情况等进行了解。从企业低碳意识与理念、企业战略定位、碳管理制度建设、碳数据管理平台建设、碳交易管理能力建设等多方面掌握了当前企业参与碳交易市场,应对碳价风险的整体水平。
面对全国碳市场初始中市场和企业分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报告认为:今后,应继续跟进国际上相对成熟碳市场的发展经验和发展态势,基于我国碳市场发展阶段及特征,尽快扩大纳入行业范围,设计多主体入市机制,扩大资金规模和平均市场活跃度;加快碳金融标准制定,推动碳金融产品设计,助力我国碳金融市场运营日趋规范与完善;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增强各级市场协调性;提升企业碳管理意识和管理体系建设水平;培育碳市场与碳管理专业人才;将“碳税+碳市场”协同的多元碳定价机制提上日程;加快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和碳交易市场相关立法进程。
一、我国碳交易立法进程将进一步加快,“碳税+碳市场”协同的多元碳定价机制将提上日程
蓝皮书指出,全国碳市场具有以配额交易为主、以核证自愿减排量为辅的双轨体系,其交易规模较大且发展日趋平稳,但全国碳市场自上而下的机制仍存在较多问题,面临如扩充交易主体、丰富交易方式、完善法律支撑、明确目标引领等挑战。针对当前全国碳市场的发展特征和问题,蓝皮书对全国碳市场的未来发展进行了展望分析,以期为相应政策建议的提出提供一定的依据,探索全国碳市场多层次发展路径的可能性。
1. 碳交易立法进程将进一步加快
全国碳市场建设作为一个分阶段的发展过程,需要高层级尤其是国务院针对性法案的支持。随着国务院在碳排放权交易方面的立法工作的推进,我国碳市场顶层设计文件立法进程将进一步加速。目前,国务院已对《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进行修订与意见征询,包括对全国碳市场地位的明晰和长期指导目标的明确等。未来碳交易法律法规应在保障碳市场减排效能的同时,还要考虑到惩罚力度对企业履约的关键作用。总体而言,相关法律法规应对奖惩两方面双管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激励和惩罚机制,为碳市场自上而下的监管提供有力保障。
2. 碳交易的广度和深度将进一步扩大
为充分发挥市场化效用,全国碳市场必须尝试实现碳交易主体和对象的多元化。在参与行业扩充方面,加速纳入水泥、航空、钢铁、建材、化工、造纸等高耗能产业;在参与主体扩充方面,进一步降低企业入市门槛、引入第三方投资者,实现碳市场活跃度和参与量的提升;在交易方式和品种丰富方面,由于碳排放权衍生的金融产品将趋于多样化,“十四五”期间政府部门将更为注重碳金融市场的发展,逐步形成现货、期货同时覆盖、不断丰富的交易局面。
3. 各级碳市场的制度和市场协调性将不断增强
出于区域金融发展水平、地方政府管控力度、政府配额松紧差异等原因,我国当前碳排放配额易价格差异和波动较大,全国碳市场与碳交易试点市场的行业参与范围与定价机制亦存在较大差异。而碳价统一是各级碳市场有效协调的首要体现,亦是有效均衡价格形成的必要条件。因此,各级碳市场之间制度的协调和市场间衔接是我国碳市场寻求进步所必须考虑的发展之路。“十四五”时期,避免碳市场间的割裂和断层是我国碳市场发展的关键之一,在配额分配方法、交易制度和流程上,相关部门会进一步尝试性地改革,以期维护我国碳市场的完整性和一体化程度。
4. “碳税+碳市场”协同的多元碳定价机制将提上日程
虽然全国碳市场的建立意味着我国气候治理工作向前迈出了标志性一步,但仍需适时引入碳税政策,以有效引导碳交易市场覆盖不到的领域开展碳减排,并缓解碳价偏低的问题。在“碳税+碳市场”协同的多元碳定价机制之下,合理设定碳税与碳交易的调控范围,全面覆盖碳排放主体,可以允许企业在碳税和碳交易两种政策中有条件地进行选择,甚至可以考虑建立相关的互抵机制实行免税政策。将碳税作为碳交易政策的重要补充,可在碳交易发生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及时对碳价形成支撑作用,达到以碳税政策划定碳价“底线”的目的。因此,我国可以在充分考虑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与碳税的优缺点、充分分析与评估开征碳税对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的基础上逐步推出碳税政策,通过碳交易机制与碳税政策双管齐下来保证“双碳”目标的顺利达成。
5. 推进碳产业管理制度完善,培育专门人才,建设碳产业工作平台
预期政府部门将积极推进建立国家、地方政府以及企业三位一体的低碳排放管理制度建设。明确国家的减排任务,在地区和全国制度化工作的基础上加快建立不同领域、不同区域的碳排放量考核和统计制度。同时,基于这个核算体系,提高企业的参与积极性与活跃度,从行业渗透至各个市场参与者,正确指导企业碳核算,提高碳排放核算和统计数据的真实度与可信度。
此外,应建设相应的统一的多元化信息平台,统一数据整理方法与口径,建立全行业碳排放数据库,从而对数据的管理更加有效和条理,有效降低数据管理成本和使用成本,推动碳排放核算与统计数据的信息化建设或仍为相关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数据整理统计以及相关数据库的建立离不开专业化的人才支持,因此预计相关部门将更加注重培养熟练掌握碳市场交易机制和相关交易工具的专业型人才和技术性人才,建设碳交易市场管理以及碳数据相关优秀队伍为全国碳市场的快速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二、碳交易试点市场也将逐渐归入全国碳市场,实现我国碳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并上线交易。在部门规章方面,生态环境部出台碳排放权相关试行办法,比如于2021年5月公布《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之后上海市环境能源交易所公布相关公告对碳排放交易地点、交易方式、交易时段等细节进行明确规定。在众多规章制度的约束及政策的支持下,全国碳市场自正式开市以来市场运行便相对平稳,为后期全国碳市场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全国一体化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建立将有效突破区域保护和市场分割,并打通限制碳市场交易的关键堵点,实现碳市场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另外,就我国目前的碳交易试点市场和全国碳市场的发展进度而言,区域碳交易试点市场涵盖了电力、钢铁、水泥等20余个领域约3000家主要排污企业,而全国碳市场只涉及发电行业,还未包括钢铁、化工等高碳行业。随着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全国碳市场的活力将明显提升,其减排作用亦将充分发挥,这无疑将对碳交易试点市场产生积极的带动作用。
强制相关企业及单位履行减排责任是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制度基础,必须通过法治化形成全国统一的标准规范与交易监管机制,促进碳排放权在区域与行业间充分流动,充分发挥价格机制配置要素和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因此全国碳市场占据主导地位将是未来碳市场发展的主要方向。此外,随着我国碳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发,其发展基础将会更加完善,在逐步制定合理的全国碳市场对接方案的同时,碳交易试点市场也将逐渐归入全国碳市场,实现我国碳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三、全国碳市场的交易规模和交易活跃度有望进一步提高,碳市场发展有望迎来新机遇
蓝皮书对2021年7月至2022年7月中国全国碳市场以及8个碳交易试点市场从市场规模、市场结构、市场价值、市场活跃度、市场波动性五个视角展开了综合评价,各碳市场综合得分为0~1,分值越高表明碳市场发展情况越好,具体得分情况如表6所示。
全国碳市场综合评价得分呈现明显的阶段性变化趋势。2021年7月,受首月效应的影响,全国碳市场的交易额和交易量较大,成交价格稳步上升,成交价差有限,价格波动幅度较低,总体得分为0.410分。8月,全国碳市场交易量、交易额、成交价格明显下降。受市场情绪影响,成交价差和价格波动幅度明显增大,碳市场总体得分下降至0.379分,这也是全国碳市场在过去一年中的最低得分。9月,虽然全国碳市场的交易量和交易额呈现明显的上涨态势,交易价格也逐渐稳定,但由于成交价格持续低迷,交易集中度过高等问题,碳市场总体得分提升并不明显,得分仅为0.400分。10月,虽然全国碳市场的成交情况比较低迷,但交易价格稳步上涨,价格波动进一步放缓,交易集中度明显下降,碳市场得分上升至0.427分。11月,随着履约期的临近,重点排放企业的碳交易压力逐渐增大,碳市场成交量、活跃度等指标持续好转,碳市场得分进一步上升至0.476分。12月,全国碳市场迎来了过去一年中最为活跃的一个月,交易额和交易量占全年比重接近70%,交易集中度也下降至全年最低水平。虽然价格暴涨导致了成交价差和价格波动幅度大幅提升,但该月全国碳市场得分仍然达到了0.587分,远高于其他月份。履约期过后,全国碳市场的交易热度迅速下降,碳市场的良好发展态势并未得到延续。2022年1月,虽然碳配额价格始终维持在50~55元/吨,但市场交易量和交易额大幅萎缩,交易集中度再次升高,导致该月全国碳市场得分下降至0.422分。此后,全国碳市场进入平稳发展阶段,全国碳市场得分稳步上升,到2022年7月增长至0.493分。截至2022年7月,虽然全国碳市场得分始终未超过2021年12月的0.587分,但进入2022年,受益于交易价格的稳步提升和价格波动幅度的逐渐下降,全国碳市场发展稳定,得分由0.422分持续增长至0.493分,该分值也是过去一年中,除2021年12月之外的第二高分数。整体来看,我国的全国碳市场在经历了初期的阵痛之后迅速攀上高峰,虽然高峰过后交易形势迅速冷却,但近几个月数据表明,我国碳市场已从开市初期的波动发展态势进入平稳向好的发展态势。随着第二个履约周期碳配额的进一步缩紧,以及未来更多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全国碳市场的交易规模和交易活跃度有望进一步提高,碳市场发展有望迎来新机遇。
从碳交易试点市场的角度来看,各碳交易试点市场的得分和变化趋势并不相同。深圳碳市场呈现波动增长态势,其综合得分在2021年7月至9月经历了短暂下降之后,于10月至12月经历了快速增长,由0.328分增长至0.428分。但进入2022年,深圳碳市场的交易热度迅速下降,交易集中度居高不下,到2022年3月综合得分下降至0.317分,这也是过去一年中深圳碳市场的最低得分。此后,深圳碳市场的碳配额价格迅速走高,促使其综合得分持续增长,到2022年7月增长至0.418分,这也是深圳碳市场在2022年的最高得分。类似的还有北京碳市场,2021年7月至11月,由于交易集中度持续升高,有效交易日占比不断下降,交易价格波动幅度过大,北京碳市场综合得分由0.416分下降至0.327分。此后,履约期临近的压力短暂提升了北京碳市场的活跃度,但履约期过后交易热度迅速冷却,到2022年3月其综合得分仍没有起色,仅为0.329分,此后一直到2022年7月,北京碳市场进入稳定发展阶段,交易价格逐渐稳定,集中度略有下降,促使其综合得分上升至0.427分。广东和重庆碳市场的综合得分发展情况比较类似,2021年下半年,二者均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但二者的下降原因并不相同。广东碳市场综合得分下降主要归因于交易规模不断缩减,重庆碳市场则主要归因于价格波动幅度过大。进入2022年,随着交易规模的提升和价格的稳定,广东和重庆碳市场的综合得分持续增长,到7月分别上升至0.451分和0.464分。上海和湖北碳市场在过去的一年中综合得分稳中有升。整体来看,湖北和上海碳市场在过去一年中波动不大,随着交易集中度的下降和交易价格的逐步稳定,二者的综合得分分别由2021年7月的0.383分和0.400分上升至2022年7月的0.456分和0.442分。天津和福建碳市场综合得分则呈现明显的波动变化趋势。这一情形主要是由交易量不稳定,交易集中度较高导致的。
精彩目录
Ⅰ 总报告
1. 2021~2022年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形势与展望
Ⅱ 碳交易试点市场篇
2. 中国碳交易试点市场发展概况
3. 中国碳交易试点市场发展机遇与挑战
4. 中国碳交易试点市场发展对策建议
Ⅲ 区域与行业篇
5. 广东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运行报告(2021~2022)
6. 山东省控排企业参与全国碳交易市场报告(2021~2022)
7. 电力企业参与全国碳市场报告(2021~2022)
Ⅳ 碳金融篇
8. 碳金融研究动态与政策演进
9. 碳金融市场运营与创新进展
Ⅴ 评价篇
10. 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综合评价报告(2021~2022)
Ⅵ 国际借鉴篇
11. 国际碳定价市场链接概览及启示
12. 国外企业碳资产管理与碳交易策略的经验借鉴
Ⅶ 附录
13. 附录1 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每日交易数据
14. 附录2 纳入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
15. 附录3 各国碳市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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