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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孕育兴起,数字经济正在成为实现创新驱动和财富驱动发展的重要力量,更是实现全球经济发展的主要变革力量。同时,伴随着数字技术的持续深入发展,若干领域将取得重大突破,推动社会生产力发生新的质的飞跃,进一步推动经济向更高质量发展方向迈进。
近日出版的《大数据蓝皮书:中国大数据发展报告NO.6》,对2022年数字经济发展趋势进行了研判。
1.算力将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
根据IDC、EMC的统计和预测,到2025年,全球数据总量预计将达到180ZB。如果把它们全部存在DVD光盘中,这些光盘叠加起来可以绕地球222圈。近10年来,全球算力的增长明显滞后于数据的增长。从2012年开始,全球人工智能训练所用的计算量呈现指数级增长态势,平均每3.43个月便会翻一倍,计算量扩大了30万倍,远超算力增长速度。如果说在工业经济时代,电力是评估GDP增长的重要指标。那么,在数字经济时代,算力是ICT产业发展的关键要素,对推动科技进步、促进行业数字化转型以及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成为新的核心指标。算力对数字经济和GDP的发展有显著的带动作用,2016~2020年,全球算力规模平均每年增长30%,数字经济规模和GDP每年分别增长5%和2.4%。
加快发展算力,是我国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的重要保障。2020年12月,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2021年5月,四部门发布《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实施方案》,提出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建设全国算力枢纽体系。展望未来,在需求与政策的双重驱动下,全国各地将大力推进算力技术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及算力应用。
2.国企数字化转型将创造超万亿级市场
在数字化变革时代,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国有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具有重要意义。2020年8月,国资委发文[1]就推动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做出全面部署,系统明确了夯实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四大基础,推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领域的七项重点工作,打造行业数字化转型示范样板,强化三方面举措确保转型工作顺利实施。此后,国资委与工信部签署《关于加快推进中央企业两化融合和数字化转型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推动作为国企主力军的央企的数字化转型。
展望未来,在全球数字产业的竞争格局中,国有企业将成为代表中国企业参与全球竞争的先导力量。对于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大局来说,国有企业同时肩负着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构成了市场经济主体数字化转型的中坚力量。由于国企在体量、占比方面的巨大优势,其数字化转型将形成对数字产品、服务、技术、金融等方面的巨大需求,创造超万亿级的数字化市场。
3.隐私计算将开启数据协同新技术范式
2014年开始先后成立的各类数据交易所、数据流通平台的发展大多不尽如人意,仍处于艰难探索中;政务、金融、互联网、医疗等各行业、各领域虽然有着巨大规模的数据需求却只能以分散化、碎片化的方式进行数据流通,隐患与顾虑重重。2021年5月24日,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实施方案》,提出“试验多方安全计算、区块链、隐私计算、数据沙箱等技术模式,构建数据可信流通环境,提高数据流通效率”。明确当前突破数据流通瓶颈的技术路径——促进以隐私计算为代表的数据流通技术的应用。数据安全和隐私泄露风险是制约组织间数据流通的一大障碍,以多方安全计算、联邦学习、可信执行环境等为代表的隐私计算技术为缓解数据保护与利用之间的矛盾、实现流通过程中数据的“可用不可见”提供了解决方案。
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在京苏浙等14个地区组织相关金融机构等开展金融数据综合应用试点。试点内容包括发挥一体化平台作用,运用隐私计算等多种技术实现多主体间的数据规范共享,确保“数据可用不可见”“数据不动价值动”。此前,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也在相关文件中鼓励企业应用多方安全计算等技术。这一系列举措将进一步促进隐私计算在金融及相关行业的落地应用。展望未来,数据流通已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新高地,而隐私计算作为数据流通的关键技术,将为数据要素的价值发现提供一条崭新的技术路径。
4.平台经济仍将是监管执法的重点领域
2021年开始,市场监管部门对互联网平台开展了一系列执法行动,“二选一”、算法共谋、大数据杀熟等词语频现报端,反垄断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据统计,截至2021年12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共发布反垄断处罚案例120余起,其中90余起与平台企业相关。
一方面,针对平台企业监管的制度体系逐步成型。2021年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发布《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为监管部门在相关领域的反垄断工作提供了初步框架;2021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就《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两个文件确立了平台分类分级的监管思路,中国“数字守门人”制度呼之欲出。
另一方面,2021年11月,国家反垄断局正式挂牌,下设反垄断执法一司、反垄断执法二司和竞争政策协调司。从三个新司局的机构职责来看,反垄断执法一司涉及“组织实施数字经济领域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执法”,反垄断执法二司涉及“开展数字经济领域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反垄断,既是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举措,也是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展望未来,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国内对互联网大型科技公司的反垄断执法将不断加强,平台经济面临更严监管,科学监管时代将要到来。
5.数字经济时代下的人力资源素质将发生结构性变化
数字经济时代的全面到来使提升国民数字素养与技能的紧迫性日益凸显。当前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都在通过不断加大投入提升国民数字素养与技能,从而获得新的竞争优势。比如,欧盟发起成立了“数字技能与就业联盟”,并计划把超过6700亿欧元的复苏与恢复基金(RFF)中的20%用于提高国民数字技能;加拿大、德国等国针对高技能ICT人才制定签证方案,实施优惠移民政策。我国“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25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10%,我国经济发展对数字人才的需求将急剧增长,也对国民需要具备的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我国数字化人才缺口接近1100万,其中超过六成的数字化人才缺口需要通过提升现有劳动者数字素养与技能来满足。
2021年4月19日,人社部发布《提升全民数字技能工作方案》,提到“要重点开展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能培训,加快普及、提升公民数字素养”。2021年11月,中央网信办发布《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纲要》,进一步明确目标,“到2025年,全民数字化适应力、胜任力、创造力显著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要达到发达国家水平;2035年,基本建成数字人才强国,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等能力达到更高水平”。展望未来,国民数字素养与技能的提升将被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加强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训,不断提升人力资本水平,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能力,充分发挥人才红利的乘数效应,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书在原有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创新性构建数字竞争力指数、数字经济指数、数字社会指数、数字政府指数、数字法治指数与数字安全指数六大指数,对评价体系进行系统更新和局部创新,并结合权威统计数据,对2021年大数据各领域发展进行综合评估,以期系统研判大数据各领域发展效能与总体态势,为相关机构提供决策支持与研究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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