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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精读 | 法治蓝皮书:四川依法治省年度报告No.7(2021)
来源:皮书说  作者:皮书说   发布时间:2021-05-25

  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5月19日通过网络发布《法治蓝皮书:四川依法治省年度报告No.7(2021)》。

  《四川依法治省年度报告No.7(2021)》梳理了四川省2020年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部署,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加快四川法治建设的总体情况,详尽分析了四川省在依法执政、科学立法、法治政府、司法建设、法治社会等方面的进展与不足,并提出了对未来法治建设工作的展望。本卷蓝皮书还推出了系列专题调研报告,涉及地方立法、法治政府、司法建设、社会治理等多个专题。

  绘就法治建设新画卷,四川奋力推进全面依法治省走在前列

  蓝皮书指出,2020年,四川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中心大局强化法治保障,紧贴人民期盼狠抓法治建设,立执司守联动机制持续优化,法治建设重点工程有序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创新走在前列,法治四川整体水平大幅提升。一年来,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满意度达98.72%,四川营商环境指数位居全国省级行政区第四,政府透明、警务、检务、司法指数排名居全国前列,泸州市、成都市金牛区获得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命名,一幅落实中央要求、体现四川特色的法治新画卷正徐徐展开。

  一是有力防控新冠疫情,法治担当新使命。四川坚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重要指示,注重用科学和法治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确保精准施策、有力有序。突出法治跟进。第一时间印发疫情依法防控工作方案、出台依法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决定,创新在省市县三级贯通式成立合法性审查等5类法治专业小组,在全国率先开展疫情依法防控问题及对策系统性研究,率先推行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率先发布公民个人信息和隐私权保护公告。狠抓依法监管。制定涉疫执法、司法案件办理和法律服务指导性意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依法查处涉疫刑事案件1400余件。做实法律服务。立体式开展涉疫普法宣传,推送疫情防控信息350多万条,组建228个“法律服务团”,依法化解涉疫矛盾纠纷16万余件,有效服务了防控大局和复工复产。

  二是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法治展现新作为。一年来,四川大力实施法治扶贫,为脱贫攻坚筑牢法治屏障。强化法治帮扶。全省88个贫困县、11501个贫困村实现对口法律服务、村居法律顾问、村规民约全覆盖。狠抓禁毒防艾。选派近千名政法干警到毒品重点村担任禁毒专职副书记开展驻村整治,凉山州成功摘掉戴了20余年的“毒帽”。惩治扶贫腐败。集中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突出问题,妥善审理扶贫信贷等案件2321件,法治助推四川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三是打造川渝法治共同体,法治开启新征程。四川围绕打造“一极两中心两地”,强力推进川渝法治一体化建设。推动区域协同立法。联合开展重大工程建设、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立法调研,协同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执法司法联动。建立川渝17个重点行政执法部门联动机制,推进司法全过程协作,共同发布司法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和司法裁判尺度统一。强化公共法律服务。打造川渝法律服务联盟,联合推出 “川渝携手、法治同行”主题公益广告,推动法律服务川渝通办和两地12348法网并网运行,法治成为推动川渝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引擎。

  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催生新气象。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四川把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摆在重要位置,出台《四川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制定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全年减少行政权力事项86项、取消群众证明事项9项,建成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省级“最多跑一次”事项达98.79%,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达80%以上。规范行政执法。全国率先发布行政执法流程、执法文书2个标准,推行“教科书式”执法和“互联网+执法”,组织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整改执法突出问题1039个。加大产权执法司法保护。严厉打击涉企犯罪行为,审理产权类纠纷案件41.32万件、知识产权案件1.51万件,推动66家企业脱困重生。法治化营商环境正在成为四川的一张鲜亮名片。

  五是全力抓实前端治理,法治迸发新活力。坚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重要指示,加快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和前端用力工作机制,做到抓早抓小。强化法治引导。打造“一月一主题”普法品牌,深化“法律七进”和涉藏地区法治宣传“百千万”工程,全年举办宪法宣讲1100多场次、民法典宣贯4.2万余场次,让法治走向基层、贴近群众。创新诉源治理。在全国率先探索党委主抓的“诉源治理”机制,持续深化“分调裁审”和繁简分流改革,全年全省法院新收案件数增幅同比缩减6.5个百分点。突出多元化解。深化诉非衔接,检调、警调、访调对接,统筹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办理各类法律服务195万余件,化解矛盾纠纷82.1万余件、民转刑命案下降28.6%。

  六是有序推进“两项改革”,法治彰显新效能。针对全省乡镇和建制村设置实际,聚焦乡村有效治理,依法有序推进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以镇村之“小治”服务治蜀兴川之“大治”。依法抓调整减量。坚持因地制宜、尊重民意和保障利益相结合,出台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和系列政策措施,激活了基层改革动力,“两项改革”共减少乡镇数量1509个、建制村18429个,减幅分别超过32%和41%,未发生一起群体上访、未引起一件负面舆情。依法抓赋能增效。及时修改《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和《四川省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印发四川乡镇(街道)《法定目录》《赋权目录》《属地事项目录》,稳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出台乡村振兴法治工作规划,改革成果正在转化为乡村发展红利和治理实效。

  七是创新建立“天府中央法务区”,法治探索新模式。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指示精神,聚焦省委“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借鉴国外法务区成功经验,选点新型产业聚焦度高、发展后劲足的天府新区,下决心建设天府中央法务区。高起点谋划。突出“政商学研企”多元融合,法务资源立体化聚集,法务业态全链条发展,出台了天府中央法务区总体实施方案和系列政策文件,纳入全省“十四五”建设规划,打造立足四川、辐射西部、影响全国、面向世界的一流法律服务高地。高规格支持。作为全国首个省级层面的中央法务区,中央依法治国办、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等多个部委充分肯定、倾力支持。高效率推进。省委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对30项重点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采取“清单制+责任制”加力推进。目前,已入驻法律服务机构23家、法律项目22个,聚集了成都金融法庭等5个专门法庭。

  八是全国首创“1+8”示范试点,法治走出新路子。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切实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要指示,倡导和践行法治大局观、法治系统观、法治人民观和法治基层观,在全国率先开展全面依法治县路径创新探索,下决心破解法治四川建设的8个难点堵点,努力贡献全面依法治国的四川经验。坚持问题导向、抓系统研究。对标中央要求和法律规定,查找全面依法治县在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正为民、社会依法治理4个方面,存在的25个节点、83个具体问题、提出139项措施;查找合法性审查、业务与法制结合、生效判决执行等领域存在的8个具体问题的40种表现、提出44项措施,共形成610万字的研究成果。紧贴前沿一线、抓务实探索。选取14个县(市、区)和24个省级部门聚焦全面依法治县和8个具体问题,集中1年时间,采取“四个一”模式(1位省级领导+1个省直部门+1所高校+1名资深律师共同联系指导1个示范点),抓点促面、上下联动,深化法治四川建设,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强化质量标准、抓试点成效。半年来,已创新工作机制202个,有289个县级部门推行了全面依法治县账图模式,“学法律就是学业务、强法治就是强规范”已成共识,“抓法治就是抓发展、抓民生、抓平安”氛围初步形成。

  构建“4+1”标准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蓝皮书指出,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也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法治保障。财政部门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于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促进财政领域行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社会公众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的不断强化,财政行政执法面临的形势和环境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对财政部门行政执法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近年来,财政行政执法案件总量呈逐年增长,由2018年的3830件增长到2020年的4261件,增长11.3%;行政执法引发的争议发生率不断增高,由2018年的164件增长到2020年的214件,增长30.5%,其中县级财政部门争议案件,由2018年的95件大幅增长至2020年的155件,增长63.2%;集中反映出基层财政部门行政执法还存在程序意识不够强、文书表述不严谨、执法用语不规范、自由裁量不一致、法制审核不专业等问题,财政行政执法法律风险持续加大。

  蓝皮书指出,为了提高执法水平、解决上述问题,四川省财政厅以标准化建设作为提升财政部门行政执法水平的切入点,通过构建财政部门“4+1”执法标准体系,即制定完善行政执法流程标准、文书标准、用语标准和自由裁量权标准等4个标准,执行法制审核1张清单,做到用标准促进“严格”、实现“规范”、推进“公正”、提升“文明”、确保“依法”。一是以执法流程标准促进“严格”执法。行政执法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保障,是一种“看得见的正义”。四川省财政厅通过全方位梳理执法流程、多角度说明节点要求,制定了《四川省财政部门行政执法流程标准》,包含财政行政执法115个流程节点及主体、对象、时间、法律依据、适用文书等要求,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只要按照执法流程节点的要求,规范行使执法权力,就能做到程序不漏、文书不缺、依据不错。二是以执法文书标准实现“规范”执法。执法文书是行政执法程序结果的主要载体。四川省财政厅通过制定《四川省财政部门行政执法文书标准》,梳理出涵盖财政行政执法权力的执法文书示范文本60个,对法律文书格式体例、主体对象、逻辑结构、事实表述、阐述理由、引证法律等要素进行规制,推行填空式执法文书,确保全省财政执法文书的规范统一。三是以自由裁量标准推进“公正”执法。“同案不同罚”“人情案”“态度案”等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为,不仅损害行政执法公正性,也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四川省财政厅坚决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动态调整制度,组织修订《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实现裁量公平、处罚公正。四是以执法用语标准提升“文明”执法。规范文明的执法语言,不仅有利于执法双方的良性互动,更能有效缓解执法相对人抵触情绪,促进相对人主动履行执法决定。四川省财政厅通过出台《四川省财政部门行政执法用语规范标准》,对接待、检查、调查等不同行政执法场景执法人员用语进行规范,要求行政执法用语要做到有礼在先、严肃文明、教育疏导、讲法释法、以理服人。五是以法制审核清单确保“依法”执法。法制审核是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有效的关键环节,但长期以来法制审核怎么审、审什么缺乏相应制度规范。四川省财政厅出台《四川省财政部门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指导清单》,将行政主体、执法对象、事实认定、证据材料、法定程序、法律适用、行为适当等7个方面33项法制审核的重点内容及相对应的执法易错点位,以“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方式进行列举,阐述了8类证据的法定形式及审核要求,切实解决基层财政部门行政执法法制审核不规范、不全面等问题。

  蓝皮书指出,四川省财政部门在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上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如何推动标准的落地落实,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法治人才队伍,仍然需要进一步探索。下一步,四川省财政部门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牢牢把准财政行政执法工作的方向,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动态更新财政执法标准体系,积极探索执法标准与智慧执法的有机融合,继续强化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提升财政法治人才队伍素质,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形成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过程有监督、违法有追究的财政部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切实提升财政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切实改进基层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化解主渠道作用

  蓝皮书指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明确要求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全国人大也启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工作,行政复议工作面临重大机遇。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复议工作的最基层,是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最多、与群众联系最密切、行政复议效果反映最直观的单位。基层复议机关的工作成效,直接影响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行政复议法修订的效果。

  蓝皮书指出,广安市基层行政复议工作现状主要呈现出“一快一高两集中”的特点。一是案件数量增长快。行政复议收案数量从2015年110件增长至2020年188件,年平均增长率约10%。2020年案件数量居全省地(市、州)第5位。二是纠错率相对较高。近年来全市行政复议纠错率达到25.7%,高于同期行政诉讼败诉率,也高于全省平均复议纠错率,有效的纠正了行政机关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行政复议案件发生区域和案件类型集中。案件集中发生个别县,集中发生在土地征收和房屋补偿、政府信息公开等领域。

  蓝皮书指出,广安市基层行政复议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发挥不明显。2015年至2020年,全市行政复议收案数量968件,仅占同期行政诉讼收案数量的1/3,行政复议与成为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的目标之间存在很大差距。二是队伍建设不适应。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资格条件长期不明确,缺乏职业身份认同和职业保障。市县政府专职复议人员数量不足,编制紧缺。复议人员专门培训工作开展较少。三是独立地位不鲜明。行政复议长期缺乏统一明确的行政复议证据规则、行政复议听证审理规则等,回应行政管理新问题迟缓,导致案件审理逐渐以司法审判标准作为行政复议审查标准,行政复议独立性遭到削弱。四是审理不规范。案件审理以书面审理为主,听证审理开展不充分,较少开展依职权调查,程序空转较为突出。五是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运行不畅。非常任委员以内部人员为主,外部人员占比较低,缺乏法学专家和法学教师等,中立性较弱。委员会不对案件进行实质审理,作用发挥较小。六是问责机制运用不完善。行政复议纠错情况纳入全市年度绩效考核,市分管领导对年度绩效考核排名最后的县级政府和市级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但个案纠错存在追责方式不具体、追责程序不完善等问题,责任机关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没有落到实处,对行政执法的震慑作用还有欠缺。

  蓝皮书指出,基层行政复议工作可以从以下七个方面加以改进,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化解主渠道作用。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行政复议机构应当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特别是主要领导的重视,应当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行政复议工作成绩和问题,提请主要领导研究行政复议重大问题,推动复议人员编制、场所等重难点问题的研究解决。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宣传,切实提升行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对社会公众行政复议宣传。创新方式,挖掘渠道,保持宣传持续性。重点宣传行政复议“便捷、高效、专业、低成本”的优点,使公众产生和巩固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意愿。三是落实改革任务。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中,努力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强与组织、编制、财政等机关协调配合,力争增加行政复议人员数量,配齐配好行政复议所需要的经费、装备以及场地,使复议力量与复议工作相适应。四是狠抓队伍建设。完善行政复议人员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复议人员能力培训,切实提高复议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完善行政复议队伍进入和退出机制,保障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专业性和稳定性。五是提升审理质量。提高行政复议听证审理频次,提升行政复议当事人参与度,规范质证,加强辩论,提升行政复议审理的公开性。加强行政复议机关案件调查,依法积极行使案件调查权,加强对证据的收集和认定,避免程序空转。六是完善责任追究。加强行政复议意见书和行政复议建议书的运用。探索建立与纪委监委的交流机制,依法及时移送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将行政复议纠错纳入绩效目标考核,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约谈行政案件纠错数量高、纠错比例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行政复议纠错案件反映出的问题不整改的,严肃问责,并给予相应处分。七是加强府院联系制度。推动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长效化,及时沟通解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在法律适用、行政管理的突出问题的沟通交流,推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精彩目录

  Ⅰ总报告

  1. 四川省2020年法治发展与2021年展望

  一、 依法执政,加强党对法治建设领导

  二、 法治先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三、 科学立法,健全完善地方法规制度

  四、 严格执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五、 公正司法,切实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六、 全民守法,扎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七、 法治保障,推进队伍科技理论建设

  八、 四川全面依法治省面临的问题与前瞻

  Ⅱ地方立法

  2. 达州市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3. 强化立法监督助推脱贫攻坚的人大实践

  Ⅲ法治政府

  4. 泸州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实践与探索

  5. 成都市金牛区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并行办理机制改革调研报告

  6. 四川财政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实践

  7. 乐山市沙湾区创新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路径探索

  8.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9. 广安市基层行政复议形势分析及对策研究

  10. 四川省街道办事处工作的现状与展望

  Ⅳ司法建设

  11. 检察机关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的路径探索

  12. 成都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同化、社会化体系建设

  13. 未成年人检察社会化支持体系的雅安模式

  14. 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视域下罪犯回归工作创新研究

  Ⅴ社会治理

  15. 基层社会治理背景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多元化创新型体系建构

  16. 雅安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的常态化政社协同机制研究

  17. 市场监管领域基层法治建设新路径的探索

  Ⅵ疫情依法防控

  18. 关于加强城乡基层治理、助力疫情防控的调查报告

  19. 疫情背景下破产企业重整价值识别机制研究

  Ⅶ脱贫攻坚法治保障

  20. 四川省依法扶贫的实践与探索

  21. 广元市“法治扶贫”的实践与思考

  Ⅷ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法治保障

  22. 四川省“六全”毒品治理体系构建调研报告

  23. 构建成渝法律服务联盟的探索

  Ⅸ附录

  24. 四川全面依法治省大事记(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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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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