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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由21世纪教育研究院编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流动儿童蓝皮书:中国流动儿童教育发展报告(2019~2020)》在京发布。
2019年以来,随着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新的人口政策的提出,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表现出了新特征和新趋势。蓝皮书力图呈现中国流动儿童教育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下所面对的挑战和可行的解决路径。
本书围绕流动儿童群体生存现状、发展特征、入学政策、升学政策等问题,呈现了流动儿童教育的现状,比较了各地政策的友好程度差异,分析了流动儿童的心理发展状况,特别关注了回流儿童、再迁儿童等儿童群体的教育,并通过对地方案例和社会力量的教育实践的梳理,展现了我国流动儿童教育的新动态。
新型城镇化进程下,流动儿童教育面临新的趋势与挑战
蓝皮书对2019年以来中国新型城镇化进程下流动儿童教育的发展概况进行了全面扫描,并提出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中国流动儿童所面临的新挑战和可行的解决路径。蓝皮书对走进“后普及教育时代”的中国教育进行了深刻的阐述与分析。
2019年,两个新政策文件的出台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和热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两份文件都以更少的落户限制、更好的公共服务、更完善的配套政策、更优化的城镇布局、更高质量的城市建设、更协调的城乡融合发展,共同勾画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轮廓。
在新文件引导的新型城镇化进程之下,产生了两类新的流动儿童群体:回流儿童和再迁儿童。前者受限于升学政策或城市人口疏解政策,选择离开大城市返回家乡读书,而后者则选择“离城不返乡”,在大城市周边的中小城市,或家乡周边的城镇学校就读。两类儿童流动的现象之下还伴随而生了“随迁父母”,即家庭为了子女教育选择让一方父母进行陪读,照料其子女生活,为了教育而再次流动。这些选择之下,暴露出了新的流动儿童群体的身心发展及生存处境的新问题,如学校适应性低,心理问题严重等,亟需我们的关注和保护。
从国家政策方面上看,我国针对流动儿童的教育政策可概括为:明确保障流动儿童的受教育权利,落实地方政府的责任。而在中央政策的指导下,各区域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不同的政策,因而流动儿童教育政策呈现出了较强的区域特征。在差别化落户的政策下,各地纷纷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并不断“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推进,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彰显了流入地政府为常住人口提供公共服务的担当,但同时从现实层面也应看到,部分城市对常住人口提供的公共服务仍有待加强。
蓝皮书为流动儿童教育的未来发展提出,地方政府应加强落实中央要求,以常住人口为指标来制定公共服务和资源配置规划。从基本公共服务普遍性原则出发,更关注社会底层群体。《报告》还建议,流入地城市应扩大学位供给,简化积分项目和入学程序,同时,加强信息公开与数据共享,以更精准地提升流动儿童的公共服务。
随着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政策的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城乡二元体制的逐步破解,流动儿童平等地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的政策性障碍将从根本上得到缓解,流动儿童的社会融入将成为考验全社会包容性的重要方面。社会融入不仅仅是流动儿童与家庭单方面地融入主流社会,更需要流入地社会对流动儿童的接纳与包容。《报告》倡导,本地家庭改变对流动儿童的刻板印象,鼓励孩子与班级、学校中的流动儿童交往。学校应积极创造本地儿童与流动儿童沟通的机会,增进双方的互相了解。同时,还应鼓励与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本地儿童与流动儿童的社会文化交融与学习。
入学政策:杭州和西安对流动儿童最友好,上海、北京入学最难
蓝皮书指出,流动儿童的入学政策彰显了流入地政府应对流动人口并为其提供公共服务的担当。长期以来,我国采用“两为主”的流动儿童入学政策,即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为流动儿童提供教育。然而在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人口规模被管控的现实情况下,流动儿童的入学门槛高、入学难度大。近两年来,各大、中型城市开始出现“抢人大战”,降低甚至放开落户门槛,推进流动人口“市民化”。在此进程中,各地对流动儿童提供教育服务的友好程度也显现出了区域间的差异性。
当前我国城市的流动儿童入学政策以“积分入学制”和“材料准入制”两大类为主。积分入学制和积分入户制类似,是根据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累积的分值和当年度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可提供学位数,分学校或区域按积分由高到低安排适龄儿童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入学管理办法。目前,珠三角、长三角部分地区和成都、重庆等城市采用积分入学制。材料准入制,是指流动人口必须拥有、符合政策所规定的材料资质后,其子女可获得在本地入学资格的入学管理办法。目前北京、天津、南京、西安、武汉、兰州等地采用的是材料准入制。
通过对16个城市或地区的入学政策文本进行重新编码和量化分析,《报告》指出,积分入学制城市(地区)入学政策友好度排名由高到低依次为杭州、深圳(南山区、坪山区)、中山、广州、东莞、济南(天桥区)、苏州、成都、厦门、上海。材料准入制城市入学政策友好度排名由高到低依次为西安、兰州、武汉、南京、天津和北京。
蓝皮书指出,虽然两种入学政策城市的友好度难以比较,且通过政策文本分析的方式并不实际反映各城市中流动儿童入学难度的排名高低,但各城市的入学政策还是彰显了城市规划及发展方向的偏好。例如,上海、苏州、中山、广州、东莞、杭州等城市的积分项中,对“个人素质与能力”(如学历、技能证书)更加看重,而厦门、济南、深圳则对社保缴纳年限等累积指标更为偏好,而对累积指标的偏好更体现流入地政府对常住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责任与担当。《报告》认为,以“社保缴纳年限、在城市居住年限”等分数占入学政策中积分体系的主要比例应该是积分入学政策的未来改革方向。
离城不返乡,再迁儿童成为新的流动群体
2014年国务院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在全国推行“差别化落户政策”,全面开放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严格控制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的人口规模。在此背景下,特大城市纷纷开始推行人口疏解政策,使很多流动人口离开了打拼多年的大城市。其中,教育疏解给流动儿童及其家庭带来了巨大影响:上海市收紧了对民办随迁子女学校的政策,北京市提高了非京籍学生义务教育入学的门槛,并大规模拆除打工子弟学校,使得不少无法符合高门槛的流动人口家庭面临子女教育的抉择问题。
蓝皮书提出了一种此背景下不同于从城市“回流”乡村的流动新现象:部分家庭选择让子女“离城不返乡”,在大城市附近的中小城市辗转就读,或是让儿童回流到户籍所在地的城镇区接受教育。其中,选择让子女再迁去附近城市就读的重要原因是便于流动家庭的团聚,而选择让子女回流但不返乡,去往就近城镇的学校就读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教育质量。二者的共同特征,是在城市与城市之间进行再次流动,这些家庭大多在大城市打拼多年后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希望子女接受良好教育,且不愿与子女产生较远的分离。
蓝皮书指出,子女再迁的教育抉择促进了家庭的就近城镇化,许多家庭在特大城市周边的中小城市得以落户。同时,再迁儿童现象也促进了“环特大城市”的教育市场化产业链,催生出了一批专门面向再次流动和回流儿童的民办寄宿制学校,也带动了相关的寄宿、餐饮、接送服务等产业。
蓝皮书指出,新的再迁儿童现象跳出了传统“城市-乡村”的钟摆式流动模式,背后是不同流动家庭对子女接受更好教育的家庭选择与父母期待。依靠就近城镇化、教育市场化以及家庭内部再分工,农民工家庭子女在城市间的再次流动成为可能。《报告》认为,城市公共服务制度下塑造的“流动的家”,使得流动家庭为了改善家庭生存与发展,将家庭再次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场所,并牺牲了家庭成员的部分情感和社会需求,也使得原本在城市相对稳定“扎根”的流动人口又开始了新的流动,这种流动现象的特质、机制及影响需要特别关注和进一步考察。
精彩目录
Ⅰ总报告
1. 新型城镇化进程背景下中国流动儿童教育的现状、趋势与挑战(2019~2020年)
一、 重新定义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
二、 新型城镇化进程背景下的人口政策
三、 差别化落户政策下的流动儿童教育
四、 流动与留守:社会力量的实践努力
五、 挑战与反思:政策建议
Ⅱ宏观政策篇
2. 我国流动儿童规模和流动特征的变化趋势(2000~2015年)
3.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友好程度研究——基于16个城市政策文本的分析
4. 珠三角地区人口政策与流动儿童义务教育现状及发展趋势(2016~2020年)
5. 国际视野下的流动儿童教育比较
Ⅲ专题研究篇
6. 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文献评述
7. 超大、特大城市的流动儿童教育政策分析:以广深积分入学与异地中考政策为例
8. 本地儿童和流动儿童的友谊关系的影响因素分析——一项基于上海市公立学校的实证研究
9. 中职教育、社会再生产与上海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0. 流动儿童早期发展与教育的现状与展望
11. 关于回流儿童学业与心理发展的实证研究
12. 回流儿童如何克服“水土不服”?——超大城市人口疏解政策下的案例研究
13. 为教育而再次流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民工家庭的子女教育抉择
Ⅳ案例篇
14. 北京流动儿童“幼升小”入学条件及其准备
15. 见证上海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十年(2008~2018年)——一位教育工作者的亲身经历
16. 流动家庭的高考陪读——以M镇超级高中的“陪读”现象为个案
Ⅴ实践篇
17. 农村留守儿童保护的干预实践研究
18. 北京、上海、广深、西北的流动儿童教育实践研究
19.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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