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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30日,《社会组织蓝皮书:中国社会组织报告(2020)》在京发布,本次发布会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国家治理现代化与社会组织研究中心承办,北京市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杂志社、北京市协作者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协办。
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发挥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领导作用,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和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中国社会组织报告(2020)》总结了新中国成立70年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同时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慈善组织的不同发展状况及特征进行分类阐述。在此基础上,本书关注中国民办非企业单位对人力资本贡献和社会组织对经济增长影响;针对新冠肺炎疫情介绍了社会组织参与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和全球公共卫生治理的情况;本书还涉及社会组织管理法制化制度建构、政社关系、社会组织协商机制以及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等内容。
未来社会组织发展还需要在总结70年来发展经验基础上,充分发挥党组织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引领作用。建立并完善新型政社关系,走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扩散警示我们全球治理,特别是全球公共卫生治理的重要性,此次疫情对我国乃至全球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重大挑战的同时,也为我国社会组织走出国门、参与全球治理带来了契机,我国社会组织应在“一带一路”建设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的基础上,抓住这次契机走出国门,不断加强与国际权威社会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在国际领域打造中国品牌,树立中国形象。
《社会组织蓝皮书:中国社会组织报告(2020)》指出——
社会组织的总体增速有所下滑,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开始从重数量转向重质量。
根据民政部发布的社会组织统计公报,截至2019年底,全国社会组织总量为86.63万个,与2018年的81.74万个相比,增长了4.89万个,增速为5.98%,增速下降了1.36个百分点。尽管增速仍然在下降,但一年来新增社会组织的总量并不少(见图1)。
图1 2005~2019年中国社会组织数量增长情况
总结了新中国70年社会组织创新发展的经验:
第一,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为社会组织发展筑牢群众基础;
第二,充分发挥了行政力量,为社会组织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第三,对社会组织采取刚柔并济、管放并重的治理方式;第四,加强了党与社会力量的广泛合作。
提出了实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创新发展的建议:
第一,政府为社会组织创新发展提供坚实制度政策保障;
第二,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完善党的领导;
第三,社会组织自身应回应社会需求,勇于承担责任,实现创新发展;第四,促进社会组织参与全球治理,为全球公共事件提供中国智慧。
我国社会团体在数量上持续增长,在特定领域,如扶贫助困、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社会团体37.16万个,占社会组织总量的42.90%,与2018年的36.62万个相比,总量增加了0.54万个,增长了1.48%,增速下降了1.74个百分点。与十年前相比,社会团体数量增长了56%。在此期间,社会团体的增长率变化呈现“下降-上升-下降-上升-下降”的回旋式波动态势。2006~2011年,社会团体占社会组织总量的比例一直在55%左右波动,是所占比重最大的社会组织。自2011年开始,社会团体占社会组织总量的比例逐年递减,2019年底占社会组织总量的比例为42.90%,可见我国社会组织构成愈加丰富多样化(见图2)。
图2 2005~2019年社会团体数量增长情况
对社会团体发展未来的展望,蓝皮书指出:
第一,社会团体的发展应明确新时代社会公众的需求,根据社会发展实际需要,有针对性的提供相应的社会服务,同时提升服务质量,促进社会团体更高质量的发展;
第二,平行好“放”与“管”的度;
第三,鼓励高文化素养的人参与到社会团体建设中,不断提高我国社会团体职工职业资格水平;第四,社会团体自身要提高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
对我国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未来的展望,蓝皮书指出:
第一,在理念和使命方面,民办非企业单位要明确自身的定位和使命;
第二,在产权结构方面,要优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产权制度设计;
第三,在内部治理方面,要完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制度建设;
第四,在资金筹集方面,要拓展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金筹集渠道;
第五,在公共服务提供方面,全面准确的把握社会需求;
第六,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要加强对人才队伍的培养和管理。
对我国基金会发展未来的展望,蓝皮书指出:
第一,重视基金会的经济社会贡献,引导我国仅仅会发展的协调与平衡;
第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挥基金会在各领域的积极作用;
第三,完善基金会的管理体制,吸引和留住各类专业人才。
对慈善组织发展未来的展望,蓝皮书指出: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切实抓好慈善组织的党建工作;
第二,厘清慈善组织与政府的关系,同时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第三,完善法律体系建设,在完善《慈善法》的同时,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的制定修订工作;
第四,大力弘扬慈善文化,营造一个良好的慈善文化氛围;
第五,推动“互联网+”的建设,加强慈善组织的发展的科技支撑。
我国各类社会团体未来将会对就业做出更大贡献
蓝皮书指出,社会团体所涉范围非常宽广,涵盖许多新兴服务行业,为劳动者就业带来了丰富的机会。通过直接创造就业机会、吸收就业,社会团体可以极大地动员社会资源,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进而创造价值。
社会团体解决就业占比自2010年来有所下降,2012年开始反弹并保持着相对稳定的增长趋势,逐渐稳定在0.50%左右。在2006~2019年,社会团体解决就业年均增长率达3.29%,明显超过同时期全国就业增长率0.25%,社会团体就业人员占第三产业就业人员比重尽管有所波动,但整体呈上升趋势。(见图3)
社会团体所涉及的领域大多属于服务行业,需要大量依靠劳动力,可提供丰富的就业机会,但相对于就业总体来说,目前其解决就业占比还相对较小。近年来,国家对于第三部门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高素质人才投身社会组织建设、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法规,为社会团体吸收更多就业人员提供了很大的潜力和上涨空间,由此可以合理预期各类社会团体在未来将会对就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图3 2006~2019年社会团体就业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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