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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精读 | 河北蓝皮书:河北法治发展报告(2020)
来源:皮书说  作者:皮书说   发布时间:2020-06-18

  近日,河北省社会科学院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了《河北蓝皮书:河北法治发展报告(2020)》。

  《河北法治发展报告(2020)》是记录河北省2019年法治建设实践的蓝皮书。本书是由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牵头、法学研究所担纲,河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河北省委政法委员会提供大力支持,由省内法律实务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组成精干学术队伍推出的一部全面反映河北法治建设的文献。系统总结了河北法治建设的进程及创新实践与相关经验,深入剖析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为河北省法治建设提供理论参考和智力支持。

  河北省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行政决策水平稳步提高

  蓝皮书指出,2019年河北省高度重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不断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努力提高政府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规范优化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质量

  2019年12月15日省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于2020年2月1日起施行,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重大行政决策的做出和程序调整、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对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明确决策责任,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

严把合法性审查关,防范违法行政

  各级政府严格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9〕10号),特别对涉及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筹办的涉法事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合法又合理。2019年审核完成省委、省政府批转的文件、合同协议、备忘录等435件,高质量完成了审核把关任务。

加大备案管理力度,确保依法行政

  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不断加大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加强对其制定的监督管理。对11个设区市备案的41部政府规章(2017~2018年)进行了审视,审视中发现有11部政府规章存在同上位法相抵触,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2019年省政府共备案审查市级政府规章4部、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81件、市级政府规范性文件86件。

全面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维护法制统一

  坚持立改废释并重,重视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自2015年始,每年一次持续开展清理工作,确保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根据每次清理结果及时更新、动态调整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2019年,对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中不符合、不适应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内容进行全面审视,废止省政府规章12件,修改15件。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清理全省规范性文件,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废止25件、宣布失效22件、“打包”修改14件。市级政府规章废止8件,拟修改17件,市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废止240件、宣布失效164件、“打包”修改24件,拟修改94件。开展了与《外商投资法》不相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与现行开发政策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著名商标制度及产权保护等专项清理,废止、修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32件。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推动改革发展

  围绕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冬奥会筹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污染防治和促进河北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以及推进创新社会治理、保障改善民生、法治政府建设等重点工作编制年度立法计划。2019年制定修订了《河北省校园安全条例》《河北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13件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另外,《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河北省禁毒条例》《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河北省非煤矿山治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草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河北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公信力不断增强

  蓝皮书指出,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身边的公平正义,以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为抓手,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基础性、关键性制度。2019年河北省各级执法部门网站、各类办事大厅和服务窗口主动公开执法信息已成常态,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或佩戴执法证件已成习惯。全过程记录保证了执法活动严格按程序进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有效减少了执法争议,保障了公民权益。从网上查看,各地各部门基本做到事前公示,各级执法部门网站、各类办事大厅和服务窗口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执法服务指南等相关信息。事中公示均能做到按要求出示或者佩戴执法证件,履行告知义务,服务窗口均能明示工作岗位信息。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和程序也在不断规范;各级执法部门配备执法记录仪基本到位,公安、交通、城管等现场执法任务较重的部门基本实现一线执法人员人手一台执法记录仪,在执法过程中能做到规范记录、及时上传、规范存储。公安、卫健委、市场监管等执法单位建立了网上办案系统,实现网上流转、网上推送、网上审核、网上监督;全省行政执法机关已经基本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级执法机关在做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做出执法决定,从而保证了执法决定的合法适当。

严格行政执法监督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将评查结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体系中。2019年6月24日至7月5日,集中组织开展了上半年全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省市县60个执法部门160个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集中封闭式评查,发现执法案卷存在的三大类5个方面93个问题,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通过持续开展案卷评查,有效地规范了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2019年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不少于20个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并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考试。鼓励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

  完善信息互联共享机制,采取集中部署的模式建设全省“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在省打侵领域推广运行。2019年全省已接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单位共1999家,包括16个省本级部门、2396个市县(区、市)联网单位,部分实现了涉刑案件的网上移送、监督、统计等功能。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积极开展双向对接,全省行政执法机关主动邀请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调查。2018年,全省行政执法机关共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000余件,司法机关接收1000余件。移送案件主要集中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劳动报酬、食品药品、烟草专卖、税务、交通等领域。

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作用

  河北省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于2018年9月21日通过验收。平台依托省政务外网开发建设,共设置行政执法办案、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证件管理等6个子系统,各级执法部门可以通过办案系统网上办案、汇集和发布全省执法主体的各项信息、办理执法证件和监督检查证件、省直执法部门罚没许可证网上年检等,2019年公示网站和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已上线运行。截至2019年5月底,全省已有7179个执法主体被纳入公示网站公示,各级执法部门共上传执法流程图35012个、许可信息620752条、处罚信息159800条、强制信息4113条、收费信息32193条、征收信息2854条、检查信息112365条。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将作为河北省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重点工作

  蓝皮书指出,河北省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明显成效,但对标党中央和国务院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不足。首先,工作进展还有不平衡现象。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基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力度还需要持续加大。其次,推进“放管服”改革的一些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放管服”改革的协同性仍需加强,有的县(市、区)对下放的部分审批事项承接能力有待提高。再次,“互联网+监管”大数据运用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的效能还需要进一步发挥,信息共享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最后,基层行政执法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基层单位执法人员数量和能力与工作需要还不相适应,部分基层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0年河北省将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重点工作。一是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召开委员会会议、领导小组会议或协调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制定工作措施和重要制度文件,加强顶层设计,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组织保障。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县级以上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安排部署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作为明确要求,细化任务分配。政府及其部门每年专门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严格依纪依法实行问责。定期向党中央、国务院和同级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及时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问题。三是充分用好考核评价和法治督察手段。按照上述《纲要》要求,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根据时间进度研究制定督察计划,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规定》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启动问责机制,切实让法治督察“长出牙齿”。逐级开展依法行政考核,细化考核标准,强化考核实效,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将依法行政任务与经济发展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四是继续加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力度。切实提高具体制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制定、修改的制度要能让执法者直接适用,能让人民群众看得明白,以此为三项制度的实施提供具体的指引。执法公示制度抓好事前公开的范围和动态调整的及时性,事中公示抓好出具执法文书、挂证执法和岗位信息公示,事后公开要重点审查公开时限和公开执法文书的范围。全过程记录制度抓好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的内容是否规范,程序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关键环节是否有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需要重点把握审核的主体、范围、内容、程序以及审核文书的制作是否规范,确保该审核的重大执法决定都经过法制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做出执法决定。五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大数据管理运用,推进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整合执法数据资源,推进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逐步构建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实现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管理。

精彩目录

  Ⅰ总报告

  1. 2019年河北法治发展状况与2020年展望

  Ⅱ地方立法

  2. 河北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情况调研报告

  3. 关于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立法工作的调研与思考

  4. 河北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法治建设——为推进河北创制性立法提供积极有益探索

  5. 《河北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的修改与完善

  6. 地方立法为生态唐山建设保驾护航——《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立法创新

  Ⅲ法治政府

  7. 河北省“放管服”改革中审管衔接互动问题及对策研究

  8. 河北省生态环境执法现状、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9. 河北省设区市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调研报告——以政府门户网站为观察对象

  10. 河北省推进经济发达镇综合执法赋权有关情况的调研报告

  11. 河北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制度体系的不足与完善路径研究

  Ⅳ司法建设

  12. 河北省“一乡一庭”制度分析与探索

  13. 破产审判的“河北模式”——河北破产审判的新机遇新挑战新发展

  14. 河北省民事检察监督情况的研究报告

  15. 河北省检察机关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研究报告

  16. 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7. 河北省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法治化路径研究

  Ⅴ社会治理

  18. 2019年河北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报告

  19.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人民法院参与乡村治理的路径研究——基于河北法院实践的考察

  20. 河北省第三方依法化解医患纠纷的调研报告

  21. 以效果为导向的法治评估——石家庄市“七五”普法效果评估研究报告

  22. 探索新时期社会稳定“曲径”——“鹿泉经验”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研究

  Ⅵ京津冀法治协同

  23. 京津冀司法合作的现状、困境与制度转型

  24. 京津冀法院司法协作进展调研及推进思路

  25. 加强京津冀司法协同人才保障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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