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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精读 | 湖北文化蓝皮书:湖北文化发展报告(2018)
来源:皮书说  作者:皮书说   发布时间:2019-07-09

  近日,湖北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中华文化发展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湖北文化建设研究院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在武汉联合发布了《湖北文化蓝皮书:湖北文化发展报告(2018)》。

  2017年,湖北省文化发展实现了新的跨越,在文化部发布的全国文化发展13项主要指标中,湖北省有7项指标在全国排名位次较上年有所提升,整体呈大幅上升趋势。本书由湖北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中华文化发展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湖北文化建设研究院组织编撰,总结了2017年湖北省文化发展的成就,并提出了湖北省文化发展的各项目标。本书把握湖北省文化发展的现状,追踪文化发展中的热点问题,考察湖北省在公共文化、文化艺术、群众文化、文化遗产、县域公共文化服务、对外文化交流等方面的现状与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相应对策,从而为建设文明湖北提供必要的参考和智力支持,为推进湖北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实施文化强省战略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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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有关文化发展指标整体呈现上升趋势

  蓝皮书指出,2017年,湖北文化系统按照“中部领头、全国一流、湖北特色、世界影响”的工作定位,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强化责任担当,加快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各项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开创了文化强省建设新的局面。

  在文化部发布的全国文化发展13项主要指标中,湖北有7项指标全国排名位次较2016年有所提升、4项指标全国排名位次保持不变,整体发展呈大幅上升趋势。其中,全国排名位次提升的7项指标是:人均文化事业费(上升1位)、人均购书经费(上升1位)、人均群众文化业务活动专项经费(上升5位)、艺术表演团体个数(上升3位)、艺术表演团体国内演出观众人次(上升3位)、艺术表演团体演出收入(上升3位)、博物馆参观总人次(上升3位);全国排名位次不变的4项指标是:文化事业费总额(第8位)、人均拥有公共图书馆藏量(第14位)、平均每万人拥有群众文化设施建筑面积(第18位)、文物藏品数量(第7位);全国排名位次有所下降的2项指标是:平均每万人拥有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下降2位)、文化部门艺术表演团体经费自给率(事业,下降2位)。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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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2017年湖北的文化发展还有7项工作获得文化部肯定,8次在全国会议上做先进典型经验交流,13项工作获国家级表彰,获中央级媒体宣传报道近50次。

  湖北文化事业投入整体呈上升趋势,地区差异明显

  蓝皮书指出,2017年湖北人均文化事业费为58.28元,全国排名第18位,较上一年上升1位,中部六省排名第2位,位次与上一年持平,较第1位山西省少1.82元(见表4、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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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来看,一是文化事业投入整体呈上升趋势且增幅较大。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以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抓手,对公共文化建设的投入逐步加大,文化事业费逐年增长,多数地方增长幅度明显,2017年10个市州文化事业费超过1亿元。二是地区差异明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大,导致地区间文化事业投入存在较大差距,发展不均衡,2017年,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的文化事业费之和在全省的占比接近45%。为保持湖北文化事业费总量继续处于全国第一方阵,力争人均文化事业费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针对目前的情况,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力度。

  一是督促各地加大对文化的投入力度。在省直、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保持稳定增幅的基础上,力争文化事业费每年过亿元的市州新增1~2个,过千万元的县(市、区)每年新增15个,三年内基本实现所有市州(不含直管市和林区)文化事业费过亿元,90%以上的县(市、区)文化事业费过千万元。

  二是深入推进文化精准扶贫。在加大公共文化投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等方面,重点支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重点考虑缩小城乡、区域、层级之间的差异,减轻全省文化发展的不均衡,实行倾斜保障。

  三是继续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充分利用各地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契机,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把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

  四是建立公共文化投入考核与激励机制。建立完善的、科学的、量化的公共文化投入考核指标体系和行之有效的考核程序,对地方财政年度公共文化投入进行考核通报。加强文化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湖北省加强文化自觉,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上升为湖北发展重要战略

  蓝皮书指出,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举措推动了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湖北省政府先后出台《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实施方案》《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湖北省“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全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省文化厅文化扶贫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湖北省文化厅关于贫困地区文化专项资金整合使用的意见》《湖北省“十三五”时期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将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省深化改革的目标任务,为推动湖北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实现文化强省建设目标提供重要战略支撑。在省政府高度重视下,湖北省在中部地区率先开展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将30个县(市、区)列入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单位,整体、科学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还存在“四个不相适应”

  蓝皮书指出,尽管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但从总体上看,湖北省公共文化建设仍处于“补课”阶段,还存在“四个不相适应”: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和水平不相适应,与城乡群众变化发展的基本文化需求不相适应,与文化资源大省地位不相适应,与文化强省的目标要求不相适应。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公共文化财政保障力度不够

  文化事业的发展离不开财政的支持,湖北省财政对于文化的投入虽然持续增长,但保障力度仍不够。

  一是人均文化事业经费不足。2017年,湖北省文化文物单位财政补助收入为50.48亿元,而全省从业人员有86193人,人均文化事业费仅5.8万元。相较2017年湖北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5903元,全省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远低于平均水准。

  二是部分投入政策未落实。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配套资金未完全到位。据调查,有部分市、县地区的“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经费、乡镇综合文化站“以钱养事”经费、流动图书车运行费等地方配套资金未落实,影响和制约了公共文化服务开展。(2)部分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缺少维护、运行资金。部分地区政府仍未将数字图书馆建设等信息化资源建设经费纳入财政经常性预算,以致出现电脑设备老化、资源难以更新等问题。

  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设备有欠缺

  目前,湖北省已经初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覆盖城乡居民,保证城乡居民可以享受基本均衡的公共文化服务。但由于全省文化设施设备建设摊子大、底子薄、欠账多,有些地方还需要完善。

  一是有部分设施变卖、挤占、挪用情况出现。以乡镇文化设施为例,经过调研,发现有部分乡镇综合文化站被乡镇党委政府变卖抵债、挤占挪用。

  二是部门之间设施资源整合利用工作滞后。由于文化设施场地大都分散在文化、教育、科协等部门,现有条件下,全省尚未建立有效的文化服务资源共享平台来对这些设施进行整合,部门和部门之间尚未形成资源场地的协同整合利用,难以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性优势,这种客观的浪费又进一步加剧了湖北省文化设施资源的不足。

  人才队伍支撑作用不强

  基层文化队伍建设状况对湖北省公共文化发展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性力量之一。目前湖北省在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基层文化队伍不足。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满足城乡居民对文化的需求,近年来,湖北省先后对本省范围内的“三馆一站”实行免费开放,但随之而来的是工作人员数量较少,难以应付日益增大的工作量需求。

  二是基层文化队伍结构不合理。调研过程中,不少县级馆反映当地文化单位人才队伍老化、缺少专业人才。

  三是基层激励政策有待完善。职称评定是对基层文化服务人员进行激励的有效手段,有效的职称评定可以激发基层文化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效率。但目前“评聘结合”的办法因岗位限制而日渐虚化,制约了职称评定的激励作用。

  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不高

  对信息化、数字化技术手段的忽视以及对传统文化资源的挖掘、传承和利用的缺乏,使得现有文化阵地作用的发挥效能不高。

  首先是部分公共文化服务针对性不强,缺乏吸引力。基层群众、城乡群众、东西部群众彼此之间对公共文化的需求各有差异,在开展文化服务时要分析受众的文化程度、闲暇时间、兴趣爱好等因素,部分单位就因此而出现“送非所需、需未能送”的情况。其次是公共文化服务的提供方式单一,缺乏影响力。公共文化服务具有时效性和独特性的优势,针对不同的受众要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但湖北省内存在部分单位思想僵化、不思进取,文化供给形式单一、老套,习惯被动,等着群众“走进来”,这必将导致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高,服务面窄。

  湖北省文化艺术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蓝皮书指出,2017年湖北文化艺术事业百花竞放、蓬勃发展。通过制度建设,夯实湖北文化艺术事业发展根基;通过主办第三届湖北艺术节、第五届中国诗歌会,承办全国地方戏曲南方会演,组织创作“中国梦”系列主题文艺作品,组织开展惠民演出等活动,丰富人民生活,参与对外交流合作,推进文化艺术行业融合发展,文化艺术团体呈现井喷式增长。但是,湖北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过程中还存在思想观念与文艺事业发展脱节,文化艺术创作缺少规划、急功近利、精品少,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亟待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政策落实、作品创作、人才队伍、活动开展等方面不断创新,以促进湖北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

  湖北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事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但仍存在短板

  蓝皮书指出,2017年湖北省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发展事业取得长足进步。主要表现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基础性工作扎实推进,世界文化遗产申报与保护管理稳步推行,大遗址保护工作取得丰富成果,考古工作成绩喜人,三峡后续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南水北调工程文物保护顺利开展,文化遗产传承利用水平不断提高。但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过程中也存在观念陈旧、意识不够,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投入不足,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保障机制不健全、保障水平不高,文化遗产保护执法难,文物保护力量亟待加强,文化遗产合理利用发展的方式方法不多,教育、休闲功能发挥不足等问题。因此,亟待在思想观念、财政保障体制、政策法规落实、人才吸引、文创产品创新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促进湖北省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事业的发展。

  湖北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协同创新呈现新亮点

  蓝皮书指出,在科技创新驱动战略成为国家重点战略的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在“互联网+产业”模式的影响下,走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新路子已经成为湖北省文化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为此,湖北省在省级政府层面积极谋划、统筹推进,先后推动文化厅、科技厅、教育厅、省旅游委等部门进行合作,促进文化产业融合。2017年,在原有合作的基础上,各省级部门进一步拓展了融合发展的新领域。为增强湖北文化产业实力,帮助湖北文化产业走向全国、走向世界,湖北省文化厅和湖北省商务厅签署了《对外文化贸易合作备忘录》,双方约定将在搭建文化产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平台等7个方面展开交流合作,共同推动湖北省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走出去。同年,为解决湖北文化产业融资难的问题,帮助湖北文化产业吸引更多的资金支持,帮助湖北文化产业做大做强,以湖北省文化厅为首倡,文化厅、商务厅、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引导基金签署了《关于文化金融融合加快我省文化产业发展合作备忘录》,约定三方将在双向推介产业项目等6个方面展开合作,共同营造招商引资及项目落地的优良环境。

  湖北省文化产业积极走出去、引进来

  蓝皮书指出,文化产业的创新性、民族性、科技性等特征要求文化产业发展不能闭门造车,要积极“走出去”,与外界交流、展示自己的文创产品和服务,同时也要坚持“引进来”,吸收一切先进的文化产业发展成果和发展理念。2017年湖北省文化产业主管部门和文化产业纷纷抓住机遇,抢占先机,坚持“走出去、引进来”。借助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省政府代表团出访新西兰、澳大利亚的良好机遇,湖北省文化企业在湖北省文化厅的组织和带领下,组成湖北文化代表团并先后参加湖北省政府在新西兰和澳大利亚两场项目推介会,向大洋洲的消费者推广了湖北的文创产品,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通过推介会,武汉太空学院影视动漫体验馆、武汉视觉工业基地、江通动漫IP输出、柏斯琴行悉尼旗舰店等一批文化产业项目达成建设协议,合同金额共25亿元。其中,柏斯琴行悉尼旗舰店8月已进驻西田集团;江通动漫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已于9月向澳星传媒集团交付部分动漫产品;湖北夺宝奇兵影视公司与新西兰唯塔工作室、紫水鸟公司合作的动漫体验馆、视觉工业基地分别在武昌区和东湖高新区成立了项目工作组,项目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湖北省文化产业,湖北省文化主管部门多渠道开展招商引资工作。2017年湖北省文化主管部门联合微影资本举办了全省文化产业项目推介对接会,组织了咸宁文化产业项目推介洽谈会,参加了2017年深圳文博会招商活动。通过这一系列的招商引资活动,先后帮助开心麻花华中剧场等一批项目达成签约,江城民谣音乐节等项目落地实施。全国电子游戏超级联赛(CGL)总决赛在武汉举办期间,同期举办湖北游戏游艺产业展示招商会,北京触控手游研发中心(宜昌)、腾讯电竞园(孝感)等12个项目达成签约,合同金额近8亿元。截至目前,由省文化厅跟进、协调的文化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协议金额已达65亿元。

  湖北省对外文化交流工作持续发力,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蓝皮书指出,近年来,湖北省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加快实施湖北文化“走出去”各项举措。一是打造了“荆楚文化走世界”对外文化交流主品牌,2次精心组织文化项目圆满完成配合习近平主席出访埃及、德国的演出任务,传播手段不断创新,话语能力持续提升;二是连续5年实施了湖北省与文化和旅游部的合作计划,先后与马耳他、莫斯科、开罗、首尔、老挝5个中国文化中心开展省部对口合作活动,组派25个批次共438人次的文化艺术团体赴合作地举办演出、展览、培训等一系列文化交流活动;三是拓宽了交流渠道,先后组派5个团组134人次赴澳大利亚、埃及、韩国、丹麦、波兰等国开展文化和旅游部“欢乐春节”演出交流活动,受驻外使馆、国外文化机构邀请,先后组派150个批次930人赴美国、加拿大、新西兰、哈萨克斯坦、新加坡、科特迪瓦、塞内加尔、智利、日本等国开展文化交流活动;四是推出了一批全新的文化交流创意形式,如“国粹京剧演展讲”在各国大受欢迎,“大漆艺术展”成为中国漆器走出国门第一展,“长江边的非遗故事”首次以讲故事的形式在德国G20峰会期间生动呈现,等等。策划、组织的各项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先后收到中国驻各国使(领)馆和国外政府机构发来的感谢信12份,多次受到文化和旅游部与省委、省政府领导的表扬和肯定。

  2017年,全省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持续发力,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通过建机制、搭平台、拓渠道、树品牌、育项目、兴文化等途径提高文化传播力,扩大对外文化交流成果。对外文化交流内容涵盖文博、非遗、展演等多个类别,足迹遍布亚洲、欧洲、澳洲等几大洲,多次参与国家级、省部级重大外事活动并圆满完成各项演出交流任务。2017年省文化厅累计审批、组派出访团组35个,出访人员392人次,出访人数为历年最高。其中,与老挝中国文化中心开展全年省部对口合作期间,组派综艺演出团、文化展览团等4个批次共计39人次赴老挝举办综艺演出、图片展览、武术培训等活动;累计委派湖北省京剧院、武汉邮政艺术团、武汉市杂技团等单位64人次参加文化和旅游部“欢乐春节”活动;全年赴港澳台文化交流人数累计超过150人次,交流项目涵盖黄梅戏、文物展及京剧折子戏专场演出等。与文化和旅游部共建奥克兰中国文化中心事宜取得突破性进展;全省对外文化交流项目资源库建立并进一步完善。

  对外文化交流工作的“湖北经验”

  蓝皮书总结出湖北对外文化交流工作的“湖北经验”。

  坚持发挥优势、主动作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近年来,湖北省委、省政府在推动荆楚文化“走出去”方面表现出强烈的文化自信和高度的文化自觉,不仅仅站在省级层面、部门层面做这项工作,更是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增强我国文化软实力的高度,站在服务国家外交大局、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高度,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和主动担当精神做好这项工作。在工作中,充分发挥荆楚文化优势,拿出最有吸引力、最有特色的优质文化资源,策划的都是有竞争力的项目。省文化厅每年承担或组织的对外交流项目,由五年前的每年2~3个国家增加到今年的近20个国家和地区。省演艺集团等单位过去很少走出去,现在每年要承担4~5个国家和地区的演出交流任务,走出去的频次和力度大大增加,有力扩大了荆楚文化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坚持遵循文化传播规律,提升对外文化传播效果

  湖北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等相关部门自觉学习研究文化对外传播规律,在开展重大对外文化交流活动过程中,首先,以召开专项座谈会、上门访谈和委托高校做专题研究的方式,详细了解出访国的历史背景、文化传承、风俗习惯、审美偏好等情况,以此作为策划文化交流项目的重要依据;其次,在传播中研究寻找两种文化的共性,以此作为传播的切入点,如在德国举办“长江边的非遗故事”时,特地制作了中德两国名人孔子、马克思、歌德、贝多芬的剪纸头像,歌德的砖茶头像,让德国观众从陌生的文化样式中看到了自己熟悉的文化元素,引发了欣赏与探究的兴趣;再次,在传播中以我为主,展现特色和个性,如湖北京剧“走出去”,一改传统演出形式,增加“导赏”环节,不但在舞台演出前进行简明有趣的讲解,而且将化妆间搬到剧院前厅,现场展示京剧的服饰、乐器、道具、化妆等艺术形式,让国外观众喜欢看、看得懂;最后,实现价值认同,如在2014年俄罗斯国际军乐节上,湖北省太极武当代表团采取多种方式宣讲道教文化并作为压轴在莫斯科红场亮相,其后10多天里,代表团到俄罗斯校园和街区持续宣传中国文化和道教文化,在俄罗斯掀起巨大的中国“太极热”“道教热”。2017年9月,俄罗斯国际军乐节10周年之际,湖北武当代表团再次作为中国唯一受邀团队参加军乐节,说明中国太极文化在俄罗斯民众中赢得了认同并引起了共鸣。

  坚持既要“走出去”又要“卖出去”,加大文化产业“走出去”力度

  文化贸易是中华文化“走出去”的重要方式,文化贸易的市场属性有利于文化传播内容的品质提升和深度融入。湖北在继续推动强化文化演出、展览等传统对外文化传播交流方式外,根据国际形势、产业结构的调整不断增加版权贸易、文创产品、非遗产品、文化装备制造产品“走出去”的力度,带动了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也增强了国家文化软实力。宜昌柏斯音乐集团是世界第三、亚洲第一的钢琴制造企业,所生产的“长江牌”钢琴销往世界各地,2017年出口总金额在500万美元以上。

  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鼓励更多的社会机构和个人发挥作用

  要把“政府主导、民间参与、品牌运营”作为主要工作方式,把挖掘民间资源作为解决经费问题的有效手段,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实现共赢。长江出版传媒集团积极推进各子公司发挥自身优势,探索在国(境)外构建业务平台和分支机构,如其旗下的湖北科技出版社率先在非洲注册成立出版传媒企业,省新华书店在马来西亚投资建设首家华文书店,长江少儿出版社在俄罗斯与俄方有关机构共同成立“中俄作家联合创作中心”,打造中俄创作交流和人才交流平台。《长江日报》高级记者余熙,20多年来利用业余时间自费到国外从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撰写了大量有价值的介绍中国文化的文章,起到非常好的传播效果。湖北省包括武汉大学在内的诸多高校与国(境)外大学进行了频繁的文化交流合作,成为对外文化传播非常重要的渠道。

  荆楚文化是湖北扩大对外开放的有机元素,应提高湖北文化的国际传播力

  蓝皮书指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不乏生动的故事,关键要有讲好故事的能力”。荆楚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湖北扩大对外开放的有机元素。下一步如何提升湖北文化的国际传播力值得我们思考和总结。

  拓展渠道,开创旅游业与文化融合发展的新局面

  “文化+旅游”的传播方式更易于被传播和接受,接触中国文化旅游是首选。“开拓文化+旅游”新局面:一是科学设计和积极培育有湖北代表性的旅游文化,组织一批具有引导意义的旅游发展规划和产品规划,指导旅游业、文化融合发展,打造更加符合旅游发展规律和文化发展规律的复合型产品;二是继续加强文化旅游精品建设,包括重点支持一批全省文化旅游活动品牌,推出一批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的旅游项目,提升一批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旅游演艺精品,逐步建立全省层面的文化旅游活动重点名录库。继续鼓励创意和制作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旅游工艺品、纪念品,不断丰富中国特色旅游商品体系和文化传播体系。

  抓住机遇,提高湖北对外文化交流的国际传播力

  因利会友,以文化人。“一带一路”倡议为文化交流插上了腾飞的翅膀,提供了绝佳的发展机遇。因此,我们要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常性地看到湖北身影、听到湖北声音。一是扩大湖北文化“朋友圈”。围绕国家重大外交活动和省领导出访,结合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策划湖北省高层次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充分利用湖北的对外文化资源,创新人文交流方式,拓展交流交往领域。二是加强国际文化传播研究。加强对国别文化专题分析,丰富对重点国家的全面认识及细节认知,提高文化沟通的准确性。减少低效传播,避免无效传播。三是双向开展文化交流。激发湖北省社会组织、各类文化企业及机构参与和承担人文交流项目,使湖北省经济“走出去”与文化“走出去”相得益彰。同时要利用文教融合渠道,引导和鼓励湖北在外留学生、出境游客、华人华侨积极参与海外所在地的文化活动和公共事务,做中华文化和荆楚文化的传播者、践行者。四是合作举办文化活动。与沿线各国通过互办文艺节、文物和非遗交流展、图书展等活动,共同开展世界遗产的联合保护,推动湖北省与“一带一路”沿线区域间、民众间的文化交流,使中国梦成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普遍认同。

  多管齐下,推动对外文化贸易健康快速发展

  文化“走出去”,更要走进去,为外国民众所接受和认可。搭建国际文化贸易平台,能拓展国际营销网络,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我国文化产品进入国际市场;鼓励国有龙头文化企业提高跨国经营管理能力,支持更多有实力的民营企业从事文化贸易,引导文化骨干企业到中亚、西亚、南亚、东欧等发展中国家拓展文化贸易空间,推动湖北自主文化产品更多地进入国际市场;要创新文化贸易方式,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等新的商业文化业态;鼓励文创企业加强人才培养,打造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的经营团队,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因势利导,借力新兴媒体提高传播效率

  一方面打造融通中外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用西方学者和民众能够理解、乐于接受的话语体系解释中国问题,创新中国故事、湖北故事的对外话语表述,让国外受众想了解、听得懂、愿接受,从而增强对外话语的创造力、感召力、公信力;另一方面着力打造重点外宣媒体,提升议题设置水平,完善全球新闻信息采集传播网络,充分发挥集合效应,提高新闻传播“时、度、效”,让中国声音准确及时传出去。利用互联网特点和优势,推进全方位创新,通过在海外影响力大的社交媒体广泛推送符合海外受众视听习惯的资讯,提升传播效果。

  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业呈现高质量发展态势

  蓝皮书指出,2017年,湖北新闻出版广电行业呈现高质量发展态势,精品创作和舆论引导能力不断加强,公共服务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推进,事业产业不断发展壮大。但仍然存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程度不深、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精品力作数量不多、“湖北创作”的能力不强、对外文化贸易规模不大以及发展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急需从加大宣传、繁荣精品、完善保障机制等方面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以促进湖北新闻出版广电事业的快速发展。

  湖北文化市场发展存在三大问题

  一是思想观念与文化市场发展脱节。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促进了技术、资源、产业和市场的跨时空、跨领域融合,一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济不断涌现,文化发展形势日新月异,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日趋旺盛,对文化市场发展和监管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迫切需要市场主体和执法与监管主体适应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但在湖北省部分基层地区,文化市场主体和执法人员尚未形成文化新业态的认识,特别是执法过程还存在简单、守旧,执法设施老旧、功能不全等现象。

  二是文化市场监管和执法保障尚未完全落实。主要包括两点。一方面执法机构人员编制及参公身份管理问题尚未完全解决。依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后,不仅文化执法职能增加,而且人员编制及管理办法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和规定,市(州)只设一级执法队伍,城区不再独立设置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但改革是个过程,研究发现,在湖北省县级单位,尤其是经济不发达的山区县级单位,执法机构人员编制和参公身份管理尚未完全落实,部分地方文化执法力量不足,存在空编现象。另一方面经费保障机制不完善,缺乏文化市场监管资金持续增长的刚性约束机制。近年来,湖北省文化市场监管和执法资金投入采用以省级财政为主、地方财政配套的做法。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地方财政配套很难落实到位,既缺乏确保各级财政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投入的有效手段,也缺乏相应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以及相应的实施细则。这就直接导致各地文化市场经费投入差距较为明显。

  三是文化市场假冒伪劣、粗制滥造等现象依然存在。调查发现,在湖北省县级城市和农村地区的文化市场上,存在一定数量的假冒伪劣、粗制滥造的文化产品,在大中型城市的演出场所存在票价虚高的现象,在网络上还存在播出违法内容等的现象,文化市场的环境失序严重影响着城乡居民的消费欲望,也制约着湖北文化产业的做大做强。调研数据显示,仅2.8%的受访者表示对当前湖北文化市场的产品种类满意,而不满意的原因比较多,如文化服务不够贴近受众需求,脱离实际消费需求;文化设施还不够齐全,粗制滥造等现象普遍;文化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想找到中意的要花费太多时间。17.6%的受访者表示对当前湖北文化产品的价格不满意,其中文化产品价格高,与收入不成比例,脱离实际消费水平是不满意的主要原因。综合来看,25.95%的受访者认为文化产品种类少、选择范围小,29.75%的受访者认为产品一般、质量不好,30.38%的受访者认为产品比较丰富但是价格太高,仅有13.92%的受访者表示湖北文化产品丰富、价格灵活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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