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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8日,由云南大学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研究中心、周边外交研究中心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2018年《澜湄合作蓝皮书》发布会”在昆明举行。与会专家分析和展望了2017~2018年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热点问题和发展趋势,结合“澜湄合作机制”建设等新形势就我国进一步推动次区域合作深入发展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并正式发布了2018年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蓝皮书《澜沧江—湄公河合作发展报告(2018)》。
“澜湄效率”“澜湄速度”引世人瞩目,澜湄合作成为次区域合作的典范
纵贯中、缅、老、泰、柬、越六国的澜沧江—湄公河是亚洲一条重要的国际河流,2016年3月正式启动的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是中国与周边国家开展区域次区域合作进展最为迅速和最具成效的机制之一。三年来,在中方的积极推动和相关各国的共同努力下,澜湄合作建立了领导人会议、外长会议、高官会议、优先领域联合工作组会议等四个层次机制,初步形成了“高效务实、项目为本、民生优先”的合作模式,以“澜湄效率”和“澜湄速度”引起世人瞩目。
2017年以来,澜湄合作在政治安全、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社会人文三大支柱和互联互通、产能、跨境经济、水资源、农业和减贫五个优先领域的合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在政治合作领域,澜湄六国间高层互访频繁,深化了相互间的战略互信。安全方面,正式成立了澜湄流域第一个综合性执法安全政府间国际组织—澜沧江-湄公河综合执法安全合作中心。贸易投资方面,2017年中国同湄公河五国贸易总额达2200亿美元,同比增长16%。中国累计对五国各类投资超过420亿美元,同比增长20%以上。目前,湄公河国家中除老挝以外,其他国家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国均是中国;而中国则是老挝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和第三大进口来源国。若将湄公河五国作为一个整体,该地区已是中国的第五大贸易伙伴。
此外,澜湄合作框架和机制进一步完善,将“3+5合作框架”发展为“3+5+X合作框架”。6个成员国在2017年都先后成立了澜湄合作国家秘书处(老挝、中国、泰国和柬埔寨)或澜湄合作国家协调机构(缅甸、越南),提升了成员国间的协调和沟通水平。同时,还成立了包括澜湄水资源合作中心、澜湄环境合作中心和全球湄公河研究中心三个辅助性机构,三个中心在政策对话、项目合作、人员培训、联合研究等方面对澜湄合作机制提供了有力支撑。在逆全球化、贸易保护主义、孤立主义等势力抬头的背景下,澜湄合作“风景这边独好”,成为次区域合作和国际流域治理的典范。
澜湄合作早期收获项目示范效应逐步显现,区域合作水平将进一步提升
2016年3月正式启动的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是中国与周边国家开展区域次区域合作进展最为迅速和最具成效的机制之一。澜湄合作第一次领导人会议确定的45个早期收获项目覆盖五大优先领域,包括水资源管理、生态和环境保护、减贫、防灾、疾病防治、风险评估、旅游及能力建设各个方面。所有项目均为开放的多边合作项目,由各国分别提出和牵头,目前各个早期收获项目全部按计划推进,其中大多数已完成或取得实质性进展。中方在第二次外长会议上又提出13项倡议,也得到各方响应和快速落实。此后,又陆续形成和实施了百余个新的合作项目,释放良好的示范效应,带动了次区域其他项目的落实。如在跨境经济合作方面,中国、越南、老挝都在积极推进“跨境特别经济区”建设,中缅、中老经济走廊的提案与建设也取得进展。第一批合作项目取得超出预期的成效,激发了各国参与合作的积极性,因此,在2018年1月10日的第二次领导人会议又确定了《澜湄合作第二批项目清单》,澜湄合作水平将进一步提升。
《澜湄合作五年行动计划》为澜湄合作指明方向,助推“一带一路”倡议在中南半岛落地生根
2018年1月10日,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发表了《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该计划阐释了澜湄合作机制的目标、基本原则、工作架构、务实合作领域以及资金支撑、智力支撑和监督机制三大支撑体系,是澜湄合作机制未来五年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澜湄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签署的《澜湄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三亚宣言》和《澜沧江-湄公河国家产能合作联合声明》两项文件确立了澜湄合作的“3+5”合作框架,五年行动计划在“3+5”合作框架的基础上,推动合作框架向更多的领域迈进,以“3+5+X”合作框架,确立了推进澜湄六国务实合作的具体措施。
澜湄合作《五年行动计划》是六国群策群力、自主量身设计的合作指南。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五年行动计划》为澜湄国家间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和经济互补的现状以实现互利共赢提供了规划与指导;为逆全球化冲击下六个发展中国家进一步提升区域一体化水平,打造澜湄次区域合作大格局提供了指导;为本区域的和平与发展,澜湄合作的走深走实,注入了更多的活力。《五年行动计划》对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在中南半岛落地生根,打造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国积极参与老挝溃坝救援, 以具体行动构建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
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是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具体实践,其特点是因水而生、因水而兴。几十年来,有关湄公河干旱、泄洪、大坝建设、航运安全、水资源数据分享、鱼类保护等议题的水外交风波不断。因此,澜沧江—湄公河水资源冲突能否妥善解决将直接关系到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概念的落地与身份认同的构建。
2018年7月,老挝南部由韩国公司承建的桑片—桑南内水大坝溃坝,造成老挝境内数十人死亡,上百人失踪、上千人无家可归,同时对该地区的外资企业以及下游国家也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中国政府、公益团队和在老挝的中资企业和商会等与其他国家立即参与赈灾救援行动,得到了老挝的肯定。除此次积极参与老挝溃坝救援行动外,近二十年来中国也一直在积极开展与湄公河国家的水资源合作,中国与湄公河国家在水电开发、航道建设、水文数据分享等方面已经开始了积极的合作。
这体现了中国近几年在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构建中一以贯之的水资源合作初衷与力度。中国与湄公河国家将水资源合作列为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五大优先领域之一,成立了全球湄公河研究中心与澜湄水资源合作中心,举办澜湄水资源合作城乡供水规划与管理培训班等活动,把水资源合作放在了合作的首位,以实际行动积极构建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
云南与湄公河五国合作取得新进展,企业“走进”湄公河国家市场空间广阔
2017年,云南与湄公河五国在双边贸易与投资合作、基础设施联通、电力能源合作、产业与产能合作、跨境人民币结算、民生教育等领域取得较大进展。在双边贸易与投资合作方面,云南与湄公河五国的贸易额达811.7亿元(增长13.4%),占全省外贸总额的51.4%;在基础设施联通方面,云南铁路开通连接东南亚与国内冷链的运输列车(昆明-玉溪-河口),越南铁路总公司开通越南海防至云南开远的双向货运专列,总长610公里;在电力能源合作方面,云南累计对越南、老挝、缅甸送电14.37亿千瓦时;在跨境人民币结算方面, 2010年6月至2017年底,结算累计金额达4023.54亿元。澜湄合作五大优先领域联合工作组全部投入实质性运作,务实合作有序展开。
2018年是澜湄合作的关键一年,六国在“3+5”的框架下将开展更加深入和务实的经贸合作,以项目建设为重要载体,推进中老经济走廊和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建设,提升基础设施(陆运、空运、航运、电网)的互联互通和跨境经贸合作的便利化水平。
未来,在具体合作领域,中国希望通过推动重点项目的实施将湄公河地区打造成中国与周边国家农业合作的样板和典型,重点支持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领域的合作项目。在此背景下,云南企业“走进”湄公河国家有广阔的市场机遇,未来要继续鼓励、引导本土企业投资湄公河五国,投资领域应向民生项目倾斜、加大人文交流,注重经济效应与社会效应,更多惠及当地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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