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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精读 | 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2019)
来源:皮书说  作者:皮书说   发布时间:2019-03-01

  2019年3月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No.3(2019)》发布暨2019年中国法院信息化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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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新成效显著,智慧法院由初步形成向全面建设迈进

  2018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彰显的改革魄力与开放心态是司法系统贯彻和落实改革开放政策的杰出代表,始终与国家命运和时代脉搏同频共振是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突出特点。近年来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提速,现代科技与法院工作愈发深度融合,信息时代审判运行新模式正在逐步形成。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的主体框架已经确立,智慧法院的全业务网上办理基本格局已经形成,全流程依法公开基本实现,全方位智能服务的方向已经明确并展现广阔前景,先进信息技术推动法院审判执行方式发生了全局性变革,有力促进了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2018年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取得新成效,智慧法院由初步形成向全面建设迈进,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信息化助力司法为民

  各级法院积极响应群众关切,坚持服务人民群众,努力创新便民措施,推动电子诉讼的部署应用,全力打造司法公开和网上诉讼平台,不断实现服务便捷化,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各级法院设置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证据交换、网上开庭、电子送达等五大电子诉讼标准模块,以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的往返奔波成本;成立杭州、广州、北京互联网法院,为网络空间法治化进行有益探索;14个省市法院试点推行跨域诉讼服务模式,着力解决“异地诉讼难”,部分地区已实现跨域立案。

  第二,信息化辅助审判执行和司法管理

  首先,信息化手段提升审判质效。各级法院致力于诉讼文件的电子化工作和案件办理系统的同步开发,以求经过文档化、数据化、结构化处理,以电子案卷为抓手,最终实现案件办理、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自动化、智能化。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应用是2018年法院信息化建设的重点任务,各级法院积极响应并充分发挥能动性,自主开发多项技术,有力推动了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与深度应用。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顺应历史潮流,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司法领域,从法官干警办案的核心需求出发,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为法官判案提供全面高效的科技力量支持。众多功能可以在轻巧便携的硬件设备中实现集成,这为需要高效处理繁多审判事务的法官提供了移动办案的便捷途径。云技术在司法工作中的应用在司法大数据汇集和满足每一位法官办理每一个案件的个性化需求之间搭建起了桥梁,消除了数据传输等制约移动办公的最大障碍。其次,信息化手段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2018年是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的决胜之年,人民法院迎难而上的底气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执行信息化的有力支撑。3年来法院信息化建设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并肩推进,信息化建设搭建起的决策分析系统、执行指挥系统、财产查控平台、网络拍卖平台、联合惩戒平台等让执行工作突破瓶颈,在精细化、集约化、规范化的道路上翻开了崭新的篇章,基本实现了执行全流程信息化,法院工作距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的实现越来越近。最后,信息化手段提升司法管理水平。借助信息化手段,司法管理一改依靠院庭长人工盯案子的传统模式,实现了庭审自动巡查、司法风险动态防控、全程审判监督和人财物等各方面的全方位自动化管理,推动司法工作规范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第三,信息化服务国家社会

  首先,信息化助推司法公开。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业已形成,已建成的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让司法公开达到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在倒逼法官提升司法能力、弘扬法治精神、讲好中国法治故事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国内外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其次,大数据辅助党政决策。2018年,人民法院大数据应用持续推进,提供了大量优质社会公共服务和司法公共产品。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构建司法社会治理指数、司法公正指数,深刻揭示司法活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关联,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参考,为相关单位提供风险评估、预警、分析服务,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最后,借网络推动纠纷化解。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抓住机遇,构建人民法院主导的多元化网络解纷平台,有效化解人案矛盾,发展新时代政法部门的“枫桥经验”。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有效化解“新矛盾”做出有益探索。

  蓝皮书指出,虽然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取得新成效,但也面临不可忽视的新问题。重建设轻应用、重技术轻效果、重系统轻协调、重整体轻细节、重便捷轻安全、重设施轻人才、重速度轻论证等问题制约了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持续深入发展。

  今后的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应首先明确定位,以审执业务为中心,以能否有效服务法官和充分维护当事人利益作为新项目是否上马的判断依据;从制度、人员培训、理顺技术与业务关系方面入手,突破司法公开效果瓶颈;继续改进现有系统,构建国家层面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助力长效深入解决执行难;整合现有各系统,打通壁垒,校验数据,提升数据准确性与联通性;建立起适应当前大数据背景的人民法院网络信息安全控制机制,以保障更大效能的大数据功能以及实现更加安全的网络信息控制;多方面入手,培育并重用既懂技术又懂业务的复合型人才;研究实践与技术良性互动,法院信息化的建设者、实际应用者以及跟踪监测其效果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共同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理论与实践迈向更高层次。

  法院审判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 辅助审判作用日益凸显

  蓝皮书对2018年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辅助审判的应用效果进行了第三方评估。

  随着人民法院信息化3.0的深化完善,信息化建设对司法审判的辅助作用越来越凸显。卷宗电子化随案生成等“智慧审判”的基础性工作扎实推进,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事务性工作逐步被人工智能所替代,审判系统对法官的辅助功能不断完善,移动办案开始方兴未艾。

  2018年中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审判辅助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基础性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全国法院的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全国受评估法院中2824家支持案卷同步生成,实现率达80.46%,其中,北京、江苏、浙江、安徽、重庆、云南等地法院的电子案卷随案生成实现率达到100%。

  二是电子卷宗的深度应用不断推进。通过电子案卷的深度,实现案件办理、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中各类业务应用的自动化、智能化,为全业务网络办理,全流程审判执行要素公开,面向法官、诉讼参与人和政务部门提供全方位智能服务奠定基础。评估显示,2018年,全国受评估法院中2164家支持支持电子卷宗文字智能识别复用功能,实现率达61.65%。

  三是电子签章技术逐渐普及。电子签章技术在巡回审判、当庭裁判、电子送达、远程庭审等领域的应用有助于法官可以高效的制作、送达裁判文书,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审判效率。使用电子签章,调解和撤诉后即可送达调解书和裁定书;当庭宣判的案件,可“立等可取”拿到裁判文书。

  其次,日益缓解事务性工作压力

  一是电子化送达模式已经在全国铺开,全国已经有2951家法院开展了电子化送达,占全部评估对象的84.07%,同比提高8.66个百分点。其中上海、天津、湖南、河南、吉林、新疆等地法院已经普遍开通了邮件、短信、传真、网站等电子送达方式,支持可送达的文书种类包括起诉书副本、受理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

  二是实现文书一键上网功能。能够支持裁判文书一键上网的法院2942家,占83.82%。

  三是审判提示功能日趋多样。3078家法院能够自动为法官提供办理案件的送达、开庭、保全、解除保全、结案等流程节点信息,占87.92%,其中2452家支持案件流程节点的自定义配置,占69.86%。还有的法院开发了立案提示功能,对当事人的立案请求制作“案件画像”,并将分析结果主动推送给立案法官。四是审判辅助性事务集中管理。法院的信息化建设还让审判辅助性事务集中管理,如将管辖、送达、保全、查询、庭审速录等审判辅助事项剥离出来,交由司法辅助集约服务中心等相应部门进行处理,有效缓解了法官的工作压力。

  再次,审判辅助功能不断完善

  评估显示,越来越多的法院具备了查询和推送关联案件、推送法规条文及类案信息、辅助生成司法文书、裁判结果预测与量刑参考以及智能庭审的功能。其中,具备自动提示案件在本院涉案情况功能的法院有2777家,占79.12%,同比提升18.83个百分点;具备了法条自动推送功能的法院2703家,占77.01%;能够批量生成格式化文书的法院1877家,占53.48%;能够基于大数据分析相似案件量刑幅度并提供量刑参考范围的法院1513家,占43.10%。

  最后,移动办案方兴未艾

  2018年,法院的移动办公办案步入全面实践阶段,法官利用移动微法院、手机App等移动终端使得办案、合议、开庭都不在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巡回审判等得以实现,减轻法官奔波之苦,同时也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为了深化完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审判、服务于一线法官,未来法院信息化建设还需要在以下方面继续努力:

  一是推动智慧法院建设理念回归审判

  让法院信息化与司法审判活动有机融合,突破信息化建设的难点,让服务审判成为信息化攻坚克难的重点。

  二是消除业务与技术“两张皮”现象

  完善一线法官参与智慧法院建设全过程机制,主动深入审判执行一线调研,由技术部门和精通审判业务的一线法官组成审判系统开发小组,对现有的审判执行系统进行反复研讨和修改。

  三是促进“智慧审判”的全国协调发展

  可以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规划部署等方式将先进经验迅速推广到全国,这样既能够有效避免信息化进程中的偏差弯路,更能够促使全国法院智慧审判水平共同提升。

  四是加强法院内外部数据的互联互通

  进一步打通与法院外部系统,如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快递公司、移动通信公司等平台的数据连接,实现刑事案卷的全面、及时流转,行政案件网上立案、网上答辩、网上提交证据材料以及邮寄、公告等传统送达方式电子化等。

  五是大数据研究和应用仍有很大空间

  加强大数据的研究和应用,提升大数据研究的系统性、全面性、深刻性、及时性等,以期为审判工作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持。

  六是继续探索网上审判模式

  互联网法院还刚刚起步,互联网法院的管辖范围、网上审理的模式和规则、与线下审理的衔接等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规范。

  信息化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 执行模式发生深刻变革

  蓝皮书指出,2018年,全国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过程中,高度重视信息化手段,在提高财产查控和处置效率、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透明度和强制力方面卓有成效。

  最高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提出,既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也与国家大数据战略所带来的历史机遇和近年来法院信息化发展所奠定的坚实基础密切相关。随着人民法院信息化3.0建设的不断深化和完善,信息化对于提升法院执行质效的作用日益凸显。2018年,全国法院普遍将执行案件纳入办案系统,避免执行案件体外循环;财产网络查控系统得以不断完善和优化;财产变现难借助信息化得以有效缓解;联合惩戒机制依托征信平台得以落地;网络新媒体放大了执行公开与宣传效果;移动终端应用开发实现了“掌上执行”“指尖执行”。

  蓝皮书指出,从线下到线上,执行管理模式经历重大转变:执行办案经历了从线下模式到线上模式的重大转变,有些地方还实现了从PC终端到移动终端的交互切换;通过对流程节点和重要环节的系统管理,实现了执行监督管理模式数字化、可视化变革;随着网络查控系统的不断优化、网络司法拍卖的逐步推广以及询价评估系统的建立,财产执行模式发生了深刻变化,极大提高了执行效率。

  蓝皮书指出,失信惩戒系统作用继续凸显,互联网放大执行公开效果。一些地方通过向执行联动成员单位开放、共享法院执行案件信息,共建失信惩戒合作机制,变个案联动机制为对所有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批量联动。宣传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第二战场,宣传有很多形式,如拍摄微电影、公益广告等,拍摄宣传片也的确能够起到一定的宣传意义,然而相比之下对真实的案例或者执行行动进行网络直播更具有教育意义。公开是最好的宣传,人们对于发生在身边的活生生的案例更容易接受,更有真实感。

  蓝皮书指出,未来应对信息化进行科学定位,并依托信息化建立执行长效机制。在“互联网+”时代,信息化与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让执行工作更加高效、规范、透明、廉洁。然而,由于功能错位和旧制度的制约,执行信息化建设在系统友好性和大数据应用等方面还存在短板,未来应明确执行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思路,以需求为导向,确立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服务本位,不断完善系统,建立与信息化发展相适应的制度,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并最终依托信息化建立执行长效机制。

  蓝皮书指出,应确立信息化建设的服务本位。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带来了执行办案模式的转变,实现了网上办案、全程留痕,为加强全程监管、促进规范执行提供了技术支撑,但也出现节点繁琐,兼容性差,界面不友好、数据传输不及时、网络卡顿等问题,为此,有必要反思一下法院信息化发展的定位,管理监督功能应该让位于服务功能。未来,法院信息化建设应明确服务本位,以办案需求为导向,考虑方便一线执行干警使用,变繁为简,提升信息平台的友好性。信息化发展的高级阶段,智能化的系统平台呈现给使用者面前的一定是简约的界面,背后有强大的运算和逻辑做支撑。

  蓝皮书指出,继续完善全国网络查控系统。信息化的发展总是存在一个不断迭代和完善的过程。随着系统的不断优化,“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早期存在反应迟延、反馈速度慢、信息滞后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但是仍存在财产覆盖范围有限、跨行不能在线划拨、部分银行账户余额为0不能冻结等问题。未来,应不断提高系统反应速度,扩大财产查控范围,推动联动单位积极履行配合义务。就“找人”而言,目前法院系统在资源与技术缺乏的情况下,单独建立查控人员的系统不现实,而借助公安的布控系统,确实是捷径,浙江的公安协控机制为此提供了成功经验,值得全国范围推广运用。

  蓝皮书指出,大数据精准执行尚有提升空间。虽然,目前有些法院建有执行大数据分析系统或被执行人履行能力评估模型,能够辅助追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监测失信被执行人动态,预测执行工作态势,但是总体而言,数据智能关联尚处于起步阶段,执行大数据助力精准执行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当然,大数据分析是建立在准确真实的数据基础上,否则将适得其反,误导决策。目前,系统数据在准确性方面仍有进一步提升空间。数据不准确,有数据录入的问题,也有不科学的考核指标导致的数据变形。未来,要对系统里的执行数据进行清洗,去伪存真,才能实现对执行大数据这个富矿进行有价值的深度挖掘。

  蓝皮书指出,依托信息化建立执行长效机制。为了防止法院执行难反弹或者为了切实解决执行难,必须建立执行长效机制。执行长效机制的建立必须凸显执行的“一性三化”,即强制性、规范化、信息化、阳光化,其中信息化又是有效提升强制性、规范化和阳光化的重要保障。唯有信息化,才能将制度规定的程序用流程节点加以固化,并生成标准的文书模板,实现执行规范化,并提高执行效率;唯有信息化,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嵌入联动单位的工作流程系统,才能实质性推动执行联动;唯有信息化,才能促进执行案件全程透明,扩大失信曝光面,提升宣传效果。

  法院智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信息化辅助司法作用日益凸显

  全国法院在智能化办公、自动巡查、静默化管理、系统完备性、大数据分析等方面亮点纷呈。未来应当在技术应用、数据安全、数据分析等诸多方面应当持续发力,保障法院信息化建设稳步向前。

  2018年中国法院办公智能化水平较2017年有所提升,从法院数量来看,2017年全国有3027家法院具备公文起草、审批查阅等办公管理能力,占比达87.87%,2018年共3192家法院具备了公文起草、审批查阅等办公管理能力,网上办公接近92.65%;从法院分布来看,全国能够实现网上公办能力的法院已经基本做到了全覆盖,除了兵团法院外所有高院都拥有了网上办公系统,都能够实现网上办公;从应用范围来看,网上办公系统已经逐步形成全国一张网,打通了全国3000多家法院,网上办公信息可以自由流转。从应用深度来看,网上智能办公的应用水平有了较大的提升,已经从原有的网上传递文件升级为集绩效统计、内部监管等功能于一体的强大办公系统。

  在庭审自动巡查方面,有20家高院可以实现庭审自动巡查,占比62.5%,相比2017年提高了12.5%。这20家高院可以有效的运用各类信息化手段对辖区内法院的各类庭审活动的规范性和纪律性行为进行巡查。如河北自主创新研发了审判风险防控系统,面对审判流程海量数据,人工监管难以完成,河北省高院法院将历年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界定为125个风险点,从信息录入、数据质量、流程完整、资料齐全、程序合法等方面进行自动智能检查,大大提高了数据管控的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实现了庞杂繁重的人工管理向信息技术自动化管理的转型,如今对一个地市所有案件的流程检查只需10分钟即可完成,大幅节约了管理成本,全面提高了审判管理效率,有效提升了案件质量。

  在管理系统完备度方面,有3080家通过信息化手段支持案件档案的信息管理及调阅,约占全部被评估法院的89.40%;有2086家法院可以支持纪检监察业务网上办理,约占全部被评估法院的;有2942家法院支持人事业务网上办理,约占全部被评估法院的;有3001家法院支持物资装备、国有资产、采购、基建等司法装备的信息化管理,约占全部被评估法院的87.11%。

  智慧法院拓展司法为民新渠道  开创诉讼服务新举措

  蓝皮书指出,智慧法院建设不断优化法院诉讼服务,2018年全国四级法院信息化平台实现全覆盖,司法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法院远程服务工作取得新进展。

  智慧诉讼服务是新时代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必然要求。信息化的深入推进为法院优化诉讼服务、提升服务效果提供了机遇和条件。报告指出,依托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诉讼服务平台和律师服务平台,人民法院不断拓展服务当事人、律师和社会公众的渠道和内容,积极提供网上立案、电子送达、庭审直播、文书查询、诉讼档案查询等交互式、全方位、立体化诉讼服务,实现重要信息主动告知、即时查询和有问必复,初步形成线上线下、庭里庭外多样化司法服务能力,让人民群众少跑路、少花钱、少受累,使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2018年,全国95.22%的法院建成了信息化程度较高的诉讼服务大厅,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诉讼服务;82.67%的法院开通诉讼服务网,能够为当事人、律师提供网上预约立案、案件查询、卷宗查阅、电子送达、诉讼指南等服务;77.64%的法院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以电话接入、语音和短信等方式,为公众参与诉讼活动提供最为便捷的服务。

  在信息化不断拓展人民法院服务广度和深度的同时,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不断完善和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智慧诉讼服务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也暴露出来,集中体现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不全面、不协调、不均衡,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知情全面性、沟通距离感、互动即时性的司法需求。近年来各地法院在智慧诉讼服务方面都取得了各具特色的成就,但整体上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仍然严重,智慧诉讼服务在延伸至“最后一公里”、直接服务基层群众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蓝皮书认为,未来智慧法院服务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任务更加艰巨。信息技术迅猛发展,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呈现新特点,对知情全面性、沟通零距离、互动即时性都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各级法院在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建设的基础上,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大情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拓展司法为民新渠道,开创智慧诉讼服务新举措。

  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助推互联网法治共同体建立

  北京互联网法院积极响应互联网时代的多元司法新需求,依托北京三级法院统一的审判信息资源库,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以开放包容、平台中立、数据共享、创新升级、安全可控为理念,创建了全流程、一体化的电子诉讼平台。

  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是集合网上诉讼、网上诉服等全流程、一体化的电子诉讼平台。该平台深度融合规则与技术,切实满足了互联网法院线上线下的个性化要求,与电子卷宗、集约送达一体化等平台进行无缝对接,统一司法资源数据库,与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实现在PC端、移动端的多渠道应用。从申请立案、缴纳诉费、向被告送达应诉答辩到组织证据交换与质证,从庭前准备、开庭审理、案件报结、卷宗归档到上诉,均在网上办理,提供全流程电子诉讼服务、全流程司法公开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多元司法需求,是辅助法官办案、指引人民群众诉讼、服务数据管理的智慧应用。

  实现全流程网络化诉讼

  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提供的全程网络化服务,切实便利了当事人诉讼。平台对接公安部身份系统,在当事人注册登录网上诉讼平台和进入法院时,需通过人脸识别进行实名认证,以确保诉讼参与人的人员身份真实。在起诉、送达等业务环节均采用数字认证“信手书”产品实现电子签名功能,手写签名进行数字认证,确保当事人之间所传递电子诉讼信息的安全与真实。同时,电子诉讼平台以语音识别技术,自动生成庭审笔录,且在法官闭庭之后可直接在线发起签名、打印的功能,实现全流程网络化实现全程留痕,有言必录,在一定程度上倒逼法官、当事人更加注重规范自身庭审言行,为庭审规范探索路径。

  提供跨平台同质化服务

  北京互联网法院网上电子诉讼平台可以在法院专网和互联网同时运行,分设当事人用户端、法官用户端、法院管理端等多重端口。用户通过不同端口进入,可触及、操控的信息范围有所差异,实现两网多端口信息的有机融合。在互联网门户,提供一站式的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网站,与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网站进行互联互通。在跨平台移动门口,不依赖客户端,公众通过手机浏览器从不同渠道均可访问系统,实现同质化的移动服务。

  创立24小时“不打烊”诉讼

  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整体适应互联网审判需要,以科技打通现实时空壁垒,打造24小时“不打烊”的诉讼服务;以科技打破地域边界,打造“没有围墙”的法院;以科技实现法律文书的自动生成,打造“法官的智能助理”。在这种模式下,各环节均在该平台上非同步进行,系统自动指引当事人在信息对称情况下非同步完成诉讼。与传统法院只能在上班时间受理案件不同,在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上,当事人可以用碎片化时间,随时登陆系统递交材料、查询案件诉讼进展甚至联系法官,轻松完成诉讼活动,真正体现司法审判温度、满足人民群众司法诉求、助推网络法治进程。

  推进智能化高效审理模式

  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对案件自动进行要素化处理,增加的在线庭审纪律告知、共享功能的应用、电子证据的调取展示、类案推送等功能,切实推动了网上庭审的高效便捷,进一步促进诉讼流程再造、诉讼质效提升。同时,电子卷宗依托OCR识别技术,实现自动归目,最大限度释放司法生产力,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让人民群众在信息化发展中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便捷和高效,是服务信息社会的新型司法模式。

  该平台上线一周,总访问量已达129.6万次,平台注册用户累计1452人。其中自然人1395人(律师139人、非律师1256人),法人57家。互联网十强企业旗下品牌或服务均有涉诉,当事人在电子诉讼平台上提交立案申请900件,其中撤回申请383件,已审核223件,待审核294件。在已收到的900件立案申请中,当事人选择同意调解案件比例为84.4%。作为北京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平台的上线运行是从根本上满足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创新举措。未来,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将以区块链技术为保障,进一步推广“网上案件网上审理”的新型审理机制,构建适应互联网时代需求的新型诉讼规则,总结提炼法律规则,推动形成网络化、立体化、智能化的互联网审判模式,真正发挥现代科学技术在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提升办案效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

  广州法院打造全业务掌上融合移动服务体系为司法提质增效

  蓝皮书指出,近年来,广州中院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全面探索“法律+互联网”领域,将移动互联领域作为广州智慧法院建设的重点内容,构建起以“广州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律师通”手机APP、“法官通”手机APP、“移动执行”手机APP等为核心的广州法院全业务掌上融合移动服务体系,满足当事人、律师、法官等不同主体多元需求,有力促进司法过程更加透明公正、诉讼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司法裁判更加公正,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水平,推动广州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一)诉讼业务全流程掌上办理

       1. “刷脸”快速查询审判执行信息

  经过对广州法院12368诉讼服务信息综合处理枢纽处理的当事人提起的近50万条诉讼服务事项的数据分析,发现如何更便捷地查询案件进度是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广州中院紧紧抓住案件办理进展情况是当事人最关心的事项这一关键,在“广州微法院”微信小程序1.0版只推出“刷脸查案”功能,当事人无需输入案号等案件信息,只需完成身份认证,系统自动识别并加载名下所有案件,直接点击进入案件详情,查阅案件流程信息,掌握案件最新进展。上线首日,案件当事人通过小程序“刷脸查案”瞬时最大数达千余人次。2018年广州全市法院新收案件数393965件,同比增长12.77%;同期12368诉讼信息服务平台处理案件查询98009项,同比只增长1.18%。2018年7月以来每月通过刷脸查案人次均超过3万人次。从数据可见,通过电话、短信、官网等传统方式查询案件的增速远远低于案件增速,“广州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查案功能有效分流了查询事项,每个月通过小程序查询案件进展的人数均超过全市法院2016年在实体诉讼服务大厅查询案件进展人数的总和。

       2. 诉讼业务全流程掌上办理

  “广州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经过几次迭代升级已具备29项功能,诉讼流程掌上办理形成完整闭环,意味着当事人参与诉讼可以“一次都不用跑”。

  一是诉讼环节形成闭环。立案、证据交换、调解、庭审、执行等流程均可在网上办理,整个诉讼过程完整闭环,真正实现了利用手机完成诉讼。

  二是提供丰富辅助工具。诉讼指南、费款缴纳、网上阅卷、联系法官、律师调查、庭审直播、文书上网等流程均提供对应功能模块,为当事人参与诉讼提供更加高效便捷、功能强大的工具,同时强化对法院工作监督。

  三是实现数据安全交互。整合审判业务系统、执行系统、广州审判网系统、12368诉讼信息服务平台、广州法院大数据分析平台等系统数据,通过光闸安全推送到外网,实现数据整合、交互功能。同时小程序与“法官通”“移动执行”手机APP无缝对接,法官通过“法官通”手机APP可以随时办理当事人在小程序中提出的相关申请。

       3. 在线阅卷实现证据交换

  广州法院大力推进诉讼材料过程化扫描工作,所有诉讼材料均限时进行扫描,并限时向当事人公开,当事人可随时跟踪提供的材料法院收悉情况和流转情况。“广州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手机阅卷”功能对接智能卷宗系统,当事人对自己提交的诉讼材料可随时查看,无需通过法官审核。按照《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材料过程化扫描管理办法(试行)》,对于符合在网上公开、网上交换的材料,如证据材料,法官按照最高法院规定和办案工作需要,可以在系统中主动进行授权公开。被法官设置授权公开后,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在网上查看到该部分材料,证据交换便在网上完成。如果当事人提交材料5天以后,仍未能通过小程序查看到材料,可以致电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投诉,通过当事人监督来实现约束机制。

       4. 实现微信远程在线开庭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时间和金钱成本,在双方当事人及法官同意情况下,普通民商事、刑事案件均可以通过“广州微法院”微信小程序进行远程开庭,双方当事人无需在场,通过刷脸进入庭审后出现在法庭现场复合画面上,进行证据出示、质证、辩论等诉讼环节,足不出户即可完成调解或者庭审。2017年12月17日第一次进行远程在线开庭以来,法官对普通民商事案件使用远程在线庭审的态度大为改观,已成为各业务庭的普遍选择。当事人对远程在线开庭给与了高度肯定,认为在线开庭模式值得大力推广。目前,“广州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支持三方当事人同时远程在线开庭,且庭审全部录音录像。

  (二)为律师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精准化服务

       1. 提交电子材料方便快捷

  开设提交代理词等在线提交材料的功能,律师即可方便将各类电子材料直接发送给法官,系统进行安全转换后自动归入案件电子卷宗里,法官可直接在办案系统中查看,无需其他操作。该功能极大便利了律师与法官的沟通联络,打破了两者之间的藩篱,改变提交纸质材料然后手工扫描录入传统形式,既实现“群众少跑腿”的要求,又能大幅提高法官工作效率。

       2. 律师调查令有效缓解调查取证难问题

  为强化律师在民事诉讼中调查取证的职能作用,在小程序上线“律师调查令”功能,对接广州法院律师在线服务平台,律师在经过身份验证后,选择需要申请的案号、输入接受调查人、申请调查事项、上传相关的申请材料,即可提交调查令申请。系统自动向经办法官发送提醒短信,法官通过“法官通”手机APP或者审判执行业务系统审核通过后,自动在该申请事项下生成带有电子印章的律师调查令,律师可直接向受调查对象出示电子版调查令调查相关事项。律师使用调查令的情况需在小程序中进行反馈,法官可随时掌握调查令使用情况。律师调查令从申请、调查到反馈,全流程均在内部系统留痕。同时,在广州审判网设置调查令验证栏目,接受调查人可在官方网站上验证调查令真伪,有助于消除接受调查人顾虑,提高调查成功率。

       3. 律师一键刷卡进出法院

  律师进出法院设置专门通道并且免安检是落实司法为民的重要措施,为律师提供更多方便快捷服务是诉讼服务的重要内容。小程序中“一卡通”功能与后台系统对接,内置广州全市所有登记在册的律师名册,律师通过刷脸识别身份后,选择需要进入的法院即可一键生成二维码。该功能与法院门禁系统对接,律师只需在闸机扫描二维码即可通过,同时安检显示屏中显示该律师的照片、律师执业证号等身份信息,安保人员可以进行二次身份核对。利用该功能,既方便律师快速进入法院办事,又可实现法院人员进出管理需求。

       4. 热力导航、在线预约提高办事效率

  通过与全市法院智慧庭审系统对接,向社会公众展示全市两级法院案件庭审数量,直观反映每一天各个法院庭审热力,可为社会公众选择旁听、事项办理等提供参考。目前,“广州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可在网上提前办理到广州中院进行立案、开具生效证明、材料收转等主要窗口服务的预约排队,节约现场排队等候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三)法官掌上办公办案助推审判能力现代化

  “法官通”、“移动执行”手机App分别于2016年10月、2017年12月上线,是专门服务法官办案的手机App,利用移动专网实现与后台数据对接,辅助法官实现随时随地掌上办公办案,突破空限制,满足法官远程办案、远程办公、移动执行需求。

       1. 随时随地在线阅卷、合议

  给每个干警配备了“法官通”手机APP安全移动终端,支持人脸识别安全登录,解决传统模式下困扰法官办案的问题,提高办案质效。如合议庭成员可通过“法官通”调阅电子卷宗,实现同时阅卷,解决传统办案模式下“经办人保管卷宗,合议庭成员合议前难以阅卷”问题;可远程移动合议,解决了“一旦合议庭有成员出差,便不能进行合议”问题;可根据远程合议的对话记录,自动生成合议笔录文书;所有通过“法官通”手机APP形成的诉讼材料均可同步回传到广州中院“审判云平台”自动入卷归档。在线阅卷、合议功能广受法官好评,为法官解决了大量实际困难。

       2. 辅助工具提高办案效率

  “法官通”手机APP除具备管理在办案件、调阅电子卷宗、在线合议等核心办案功能,还有视音频取证、语音转写文书等辅助办案功能,安排开庭、申请变更审限、自动生成办案日志、结案报结等审判管理功能,以及答复12368咨询、信访管理等管理诉讼事务功能。以往法官在外调查取证时,需要使用相机拍摄,回到法院将相片导入审判系统,并登记相关信息,但这种操作容易出错或者遗漏。现在使用手机APP终端,法官可以直接拍照,现场回传到审判系统,并登记相关信息,极大提高取证效率。法官在外出办案时,使用法官通APP语音转写功能,可以快速将自己的所思所想以文字方式记录下来,为裁判文书说理撰写打下基础;使用远程合议功能时,同样可以使用语音转写功能,加快合议进度。广州法院12368诉讼信息服务中心每年办理当事人各类诉讼服务咨询、信息超过16万,部分事务需要法官限时处理。在出差、外出办案等情况下,法官通过手机APP可随时查看、办理12368诉讼服务事务,更快更及时地回应当事人需求。

       3. “移动执行”APP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

  “移动执行”手机APP是全国首个“移动执行”手机APP,专门服务执行法官办案,提供我的案件、文书审批、结案报结、期限变更等常用功能。执行法官可随时通过手机查看电子卷宗,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随时生成执行日志并同步回传至后台系统,提高外出执行效率。关联全国法院执行业务系统的25个关键节点,对于节点时限届满及超期的,自动提醒案件经办人,庭局领导可以全面掌握部门执行案件情况,对超限节点予以跟踪催办。庭局领导可以在移动执行APP上审批执行业务,执行过程全部留痕,有效加快了执行工作的节奏,为率先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提供又一便捷手段。

       4. 移动办公加快行政事务流转

  在满足法官办案业务需要的同时,“法官通”手机APP还是行政事务小助手。广州中院已实现办公全程信息化,所有行政事务均通过办公内网流转、处理,以往干警只能通过电脑处理,时空上受到限制。如遇到外出学习、出差等情况,容易出现干警申请不及时、领导审批不及时等情况,影响到工作效率。“法官通”手机APP上线启用后,我院将内网办公系统功能逐步迁入手机APP。例如干警可以在法官通上面查看内网消息公告、查阅办理公文;院、庭领导可以在法官通上面进行用车审批、休假审批等等,不再受到时空限制。

  昆山法院“电子卷宗”办案经验示范全国

  蓝皮书指出,近年来昆山法院在“电子卷宗+全景语音+智能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智慧审判苏州模式”基础上,以千灯法庭为试点,抓好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智能编目基础工作,创新开发智能中间库,以非核心审判事务、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和社会化外包为机制保障,推动审判流程再造,实现无纸化网上办案,形成了可复制、易推广的智慧审判一体化解决“苏州模式—千灯方案”。据了解,2018年4月试行以来,千灯法庭员额法官人均月结案44.5件,同比上升45.3%,平均审理周期缩短6.2天,审判质效有了较大提升,审务监管更加精准高效,有效化解了人案矛盾。去年7月,最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对这一方案给予充分肯定,并作出了“要在全国大力推广”的批示。最高法院分管领导、苏州、昆山党政主要领导、分管政法领导均作了批示肯定。

  坚持需求导向  向科技要生产力

  蓝皮书指出,2017 年,昆山法院受理案件数达到了 42618 件,同比上升了17.1%。面对如此繁重的办案任务,昆山法院以苏州中院智慧审判模式在全国推广应用为契机,向科技要生产力,将信息化手段贯穿于立案、审理、执行全过程。2017年,该院被确定为“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在苏州地区率先成立了诉调对接中心,大力推进繁简分流。在推进过程中,他们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牵引,与辖区46个律师事务所全部建立网上立案平台,自主研发案件繁简智能分流系统和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文书一键生成系统,并探索形成了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一些有效经验,也为推进无纸化网上办案奠定了基础。昆山法院探索推进无纸化网上办案工作,出台了《千灯人民法庭无纸化网上办案操作流程》等规定,4月初,千灯法庭试点工作拉开序幕。

  “千灯方案”突出了“一窗口一中心一中间库”——即立案窗口、司法辅助集约服务中心和纸质卷宗智能中间库。据介绍,千灯法庭将立案、保全、送达、案件报结等辅助事务交由窗口和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确保以上环节及庭审时产生的诉讼材料均在24小时内形成诉讼材料电子卷宗。法官收阅电子卷宗后,通过系统向服务中心发出移送评估鉴定、保全和报结等指令,服务中心完成指令后24小时形成电子卷宗。电子卷宗随办案进程同步网上流转,全程网上留痕,纸质卷宗从开始在智能中间库暂存直至归档,不再流转。

  昆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韦炜认为,“千灯方案”做到了电子卷宗随案即时生成,促进了网上办案系统的深度融合,真生实现了电子卷宗深度运用。同时,这也是一次改变传统审判模式的尝试,其作用不仅在于简单解决“人案矛盾”这一基层法院的痼疾,也在于流程再造所引发的管理、监督模式的转变。

  科技手段服务审判  办案质效有效提升

  蓝皮书指出,千灯法庭还依托“智慧审判苏州模式”八个平台,深化对电子卷宗的深度应用。

  通过智能化审判辅助系统,辅助法官查阅卷宗、开展庭审、制作文书,为法官办案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和智能化服务。使用智能编目技术,通过图文识别、智能标注生成一目了然的树状电子卷宗目录及每一份文件名称,极大方便了法官查阅证据、浏览卷宗,法官普遍反映比纸质阅卷更加快捷、易用、好用。

  在庭审中,使用智能语音技术,提高了庭审记录速度和完整性;通过“随讲随翻”电子质证系统,实现了电子卷宗批量可视化质证;使用“随讲随查”法条检索系统,实现了庭审过程中法律条文的实时查询,庭审效率提高了50%以上。在制作文书时,利用电子卷宗可检索、可编辑等技术“左看右写”,大幅减轻法官的工作强度,还提升了文书精准度。同时系统通过提取电子卷宗的信息数据归纳案件主要事实和争议焦点,自动推送类似案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供法官参考;对案情相对简单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件,昆山法院自主开发的程序会智能提取电子卷信息,一键生成裁判文书,大幅度降低法官案头工作量。

  资源利用集约高效  推进人员分类管理

  “千灯方案”取消了审判辅助事务分散处理——实现了法官专注“审”和“判”核心事务。

  采访过程中,让记者感受较深的是千灯法庭新设立的智能中间库和司法辅助集约化服务中心。“智能中间库主要具备完成电子卷宗随案同步扫描后纸质卷宗的存放、全流程系统留痕以及连接承办法官与辅助服务中心等一系列功能。”千灯法庭法官助理屠光睿告诉记者,“司法辅助集约化服务中心则创新地集合了全庭的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司法辅助人员,集中办理应诉、送达、管辖权异议、一键报结等工作。”办案法官只需向司法辅助集约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发送指令,中心工作人员根据指令完成相关事项,纸质卷宗则移交中间库,整个系统集约化管理,快速高效。

  “千灯方案”将传统“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团队审判模式,改变为由“多个法官+法官助理”共享一个辅助事务服务团队的审判模式,跟随法官办案的书记员角色不再存在,其中一部分书记员转换为法官助理,另一部分书记员转入服务中心从事辅助事务。实行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化、专业化管理后,法官事务性工作减少50%以上,突出了法官主体地位,让其专注于“审”和“判”等核心事务。

  昆山法院绩效考评办主任张雪莲认为,“千灯方案”打破了原来的思维,辅助人员与辅助事务的集约化管理,将以往书记员跟法官的“人跟人”模式转变为“人跟案”模式,构成了法官与书记员之间相互制约的关系,避免了法官拖延案件办理书记员也拖延事项办理现象的发生,有利于提高办案效率。

  内部管控精细同步  全程留痕可视化

  “千灯方案”突破了传统管理模式——院庭长可全流程、全方位同步监管全部案件。在实施过程中,昆山法院千灯法庭从院庭长管法官、法官管书记员的单向传统管理中跳了出来,转变为法官与司法辅助集约服务中心相互协作和监督、院庭长负责流程监管的管理模式。院庭长的审判管理方式也由以往的对部分案件的事后监督改变为对全部案件的全流程、全方位同步监管。电子卷宗的同步生成及无纸化办案,使得每个案件的每一步办理均在网上实时体现。“以往庭长的审判管理任务非常繁重,既要经常召开庭务会和部门法官议,听汇报 、看卷宗、逐案排查,还要管理辅助人员的工作,想要对每个案件进行精细化管理显得力不从心。”千灯法庭庭长徐福灿向记者透露,“在千灯方案下,由于实现了辅助人员与法官的脱离,有利于从程序上监督法官及时高效完成审理工作,而电子卷宗同步扫描、收发系统关键流程时限提醒、预警功能的采用,为庭长及时介入监督管理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千灯法庭无纸化办案为我们当事人提供了高效、透明的司法服务,立案时间大大缩短,庭审速度明显加快,案件审理周期较以前的大为改善,真正体现了智慧法院,司法为民的理念。”昆山市某律师事务所申律师介绍说,电子卷宗的同步生成及无纸化办案,使得每个案件的每一步办理均在网上实时体现,整个流程公开透明,极大地方便当事人查阅,也使法院工作能够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智慧法院建设永远在路上。面对互联网+的时代浪潮,昆山法院将紧紧围绕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的任务目标,聚焦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把握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的特征,以更加超前的思维,更加宽广的视野,继续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不断助推审判现代化,实现正义加速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4+1重庆智慧法院新生态”:让人民群众成为智能化的最大受益者

  蓝皮书指出,当前,人类文明正在继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之后进入信息社会,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产生超越历史、创造未来的颠覆性变革,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量子计算、人工智能(AI)、增强现实(AR)等前沿科技正在影响和重塑着我们的社会和生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信事业发展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信息化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庆高院始终坚持让人民群众成为智慧法院建设的最大受益者,因时、因地制宜倾力打造了“4+1重庆智慧法院新生态”。新生态中的“4”即“易审、易诉、易解、易达4个平台”,“1”即“法智云中心”。简单而言,“新生态”是重庆法院“聚合众多平台系统、整合内网外网数据,服务多元对象主体”的 “智能化生态体系”。这个生态体系的打造,并不是以推倒重来的方式建设的,而是通过融合人工智能技术,不断创新、整合而形成的。

  易诉——重庆网上智能电子法院。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人民群众越来越期待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智能的司法服务。重庆高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打造了便民利民的“易诉”平台,全流程实现网上立案、网上交费、网上视频开庭、网上证据交换与质证等,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供更加便捷的“一站式”服务,为公众提供了解法院的互联网窗口。平台实现案件类型、业务流程、服务对象、辖区法院全覆盖,具备案件信息智能识别、管辖范围智能判断、网上庭审智能辅助、参考案例智能推送等功能。平台自2018年1月上线以来,已收到立案申请105748件,立案91238件,在线开庭324件,网上交费金额达6770余万元。2019年年初,全市三级法院上线了“易法院”APP,当事人只需通过手机就能参与诉讼全过程,享受智能化带来的全新体验。

  重庆法院采用三级法院一体推进和体系化建设的模式,将“易诉”平台与全域立案、手机APP、自助服务一体机等形成全覆盖的智能诉讼服务体系,便于当事人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司法诉讼服务途径。

  易解——重庆法院纠纷多元化解一体化平台。一直以来,诉讼与调解等纠纷化解平台数据互不相通,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纠纷化解效率,也给当事人造成了诸多不便。“易解”平台以“数据共享、机制共建、诉调对接、纠纷易解”理念为引领,坚持数据互通共享,从创新纠纷协调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现实需求出发,整合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所有调解资源,为老百姓解决矛盾纠纷提供“全流程”在线服务。截止2019年1月,平台已整合各类调解组织近千个,专兼职调解员3400余名;调解案件23388件、调解成功11674件;司法确认调解协议4040余件,取得了良好的司法、社会效果。重庆法院将以“易解”平台为依托,充分发挥法院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力争打造具有西部特色的新时代“枫桥经验”。

  易审——重庆法院智能辅助办案平台。对人民法院本身而言,近几年来,案多人少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仅以重庆法院为例,2018年员额法官人均收案312件、结案306件,均居全国法院前列,办案压力极大,通过现代科技手段为法官减负的内生需求越来越迫切。“易审”平台以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智能辅助法官办案为核心,运用机器学习、图文识别、自然语义分析等人工智能技术,通过案件信息智能识别、回填和应用,庭审智能辅助、关联案例智能推送、文书智能生成、裁判偏离预警等功能,辅助法官办案,减轻一线办案人员工作量,最大限度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同时,从“专”“精”“细”的角度,打造“民事类案智能专审平台”,解决案情共性强、重复劳动多的民事类案办案负担。通过“易审”平台的运用,2018年重庆三级法院电子卷宗平均覆盖率提升至98.56。文书智能生成、信息智能回填和过程材料自动入卷等功能得到充分运用,减少了法官的事务性劳动,使其得以将更多精力集中到“办好案”上,提高办案质量和当事人的“获得感”。

  易达——重庆法院智能送达平台。“易达”平台是为有效解决“送达难”这一长期困扰人民法院工作痼疾而研发的智能化平台。通过整合邮政专递送达、邮件送达、短信送达、网站送达和微信送达等方式,实现送达方式智能推送、送达难度智能判断、送达地址智能选择、送达情况实时反馈,提高送达效率。平台中的邮政专递投递单扫码打印、送达流程信息实时互通、当事人送达地址和联系信息全市共享、电子送达回执自动反馈等功能研发上线,实现了全市三级法院送达工作的全程管控,将有效提升送达效率。

  法智云中心——重庆法院大数据中心。法智云中心始建于2011年,是重庆法院的数据汇聚、挖掘、分析中心,主要有“智搜”“慧析”两大模块。通过逐年升级完善,目前已经汇聚了千万量级审判、队伍、政务等基础数据,融合了各类社会公共信息资源。依托大数据、云计算、机器学习等先进技术,实现全市法院“案件—人事—财物—外部数据”一体化分析。依托法智云中心积累的数据和探索出的数据智能分析功能,重庆法院不断深度挖掘大数据蕴含的价值,在实现涉盗窃、毒品、赌博和酒驾犯罪案件相关情况分析和内部发布的同时,逐步对外开放,推进“数据公开”,以数据说法,以数据说案,更加深入服务社会公众和管理决策。

  重庆法院将继续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成为智能化的最大受益者”这一目标,全面发挥“4易”平台、法智云中心以及全域立案系统、数字巡回法庭等智慧法院成果的积极作用,让人民群众更加理性选择纠纷解决方式,让当事人对裁判结果能接受、可预期。通过不断提升系统、平台的智能化、人性化,让人民群众切身体会到重庆法院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带来的便利。

  重庆合川法院:合舟共济通力共赢 探索“互联网+多元化解”模式

  蓝皮书指出,世界信息化浪潮席卷而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是国家所需,找准两者的结合点至关重要。利用信息技术可以整合资源,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在上级法院的支持下建设了“合舟共济e+”解纷平台,整合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解纷力量,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利用信息技术可以便捷群众,合川法院依托平台健全了一套诉调对接机制,建设了一个快审中心,群众可以依托当地的调解组织就近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并将达成的调解协议通过平台由法院司法确认,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可通过平台直接向法院申请立案,减少群众诉累。利用信息技术可以为决策提供参考,通过大数据分析纠纷的成因、类型、特点等,准确掌握纠纷概况,预判纠纷动向,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合川法院积极顺应社会治理新要求,传承升级“枫桥经验”,从创新解纷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的需求出发,将信息化技术运用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探索“互联网+多元化解”的解纷模式,通过线上线下齐头并进,推动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和综合防治。

        一、 线上平台融通、互联共享,实现“一站式”纠纷智能化解

  发挥信息技术方便快捷的优势,服务群众解纷、服务调解工作、服务法官办案,力促实现“一个平台解纷、一致规制共治、一套数据共享”。

  “一个平台解纷”。平台汇聚各类解纷资源,网上联通了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公证、仲裁和诉讼,能够满足各类解纷需求。此外,平台还联通重庆法院“易诉”等网络解纷平台,提供各种解纷方式,为人民群众解纷提供“全流程”服务,实现“一站式”办理。自2017年9月上线以来(截至2019年1月),分流调处纠纷7253件,其中,调解成功5300件,已对在线提起申请的1558份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平均办理周期7个工作日。

  “一致规则共治”。平台建立类案指引、参考案例、法律导航等功能模块。其中,“类案指引”列举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等6类常见纠纷的特点、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等,为调解员规范开展工作提供参考。“在线工具”,提供多类案件涉及的赔偿项目、赔偿标准、获赔费用。“参考案例”列举合川地区上述几类纠纷的裁判案例和调解案例,注明案情、争议焦点、法院审理要点和裁判结果,比较同类型案件判决和调解所耗费的时间和费用,促进当事人选择更经济、更省时省力的方式协商解决矛盾。

  “一套数据共享”。平台依托互联网和人民法院专网“两张网”,在确保数据安全的情况下,建立内外网“互联通道”,所有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当事人若想提起诉讼,便可一键申请法院进行立案登记。平台还对纠纷调解的数量、类型、调解成功的总量、申请司法确认的数量进行归纳统计,科学合理评估调解员和调解组织的工作量和效果。同时,根据平台受理纠纷情况,可分析纠纷发生领域、频率等,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促进其加强管理;还可结合全市法院案件审判态势和平台处理案件的情况,分析纠纷发展蔓延的动向、特点,为地方党委决策提供参考。

        二、 线下机制共建、诉调对接,促进纠纷源头防治

  传承“枫桥经验”中依靠社会多元力量共同治理的理念,强化司法主动参与,强化与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组织衔接,实现更专业、更快捷化解矛盾。

  健全工作体系,推进“纠纷分层递进化解”。建立以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为核心、以对接平台为支点、以各领域调解员为延伸的“1+3+N”工作体系,打通保险、金融、物业、交通事故、家事等纠纷常见常发领域调解力量与法院的工作对接。目前,建立与区人力社保局、保险行业协会、街道调委会等组织机构相衔接的诉调对接平台3个,与42个调解组织实现工作对接,186名调解员入驻平台。

  健全诉调对接机制,提升调解工作质量。合川法院已在区交警支队、纠纷发生较多的3个镇街建立诉调对接工作室,法官助理定期前往,指导调解、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法院还加强对基层调解人员的专题业务培训,引导其将法律规定、审判规则与行业准则、乡约民俗结合起来,依法依规开展调解工作,提升调解工作的成效和公信力。在合川区某物业公司与业主物业费纠纷中,通过与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的调解员先期介入调解,一次促成53%的业主主动交纳物业费;并将调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物业公司和物业协会,促进其进行整改,引导物业行业规范运营。

  支持基层自治团体建设,培育多元共治土壤。选取典型案例编撰以案释法系列读本——《身边的法律故事》,走进村社、学校、企业发放读本、开展普法宣传。为各志愿服务组织编写普法教材,通过自治团体宣扬政策法规等,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三、 夯实基础、强化保障,实现多元化解与各项工作互相促进

  将多元化解工作与繁简分流、巡回审判等工作相结合,调整法院内部工作力量安排,强化工作保障。

  组建快审中心。专职诉前分流、诉调对接、“简案”速裁和解纷平台建设,提升案件处理效率。自2018年8月中旬正式运行,首月便登记收案1569件,诉前分流1435件,调解成功586,促进当事人和解、撤回立案申请405件,确认调解协议效力181件。如在邓某等人遗产继承纠纷中,通过入驻法院调解员调解,邓某与其兄弟姐妹达成调解协议,并通过平台进行司法确认,仅用数小时就处理好该事,实现了让当事人“只跑一次”的便民宗旨。

  健全巡回审判体系。依托建立在各镇街的便民联络点开展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巡回审判、普法宣传,整合法庭干警、村社干部、便民诉讼联络员等各种解纷力量,延伸诉调对接工作触角和覆盖面,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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