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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
我国社会组织近两年快速发展,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开始迈入发展的新时代。为全面呈现中国社会组织发展面貌,2018年5月16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 《社会组织蓝皮书:中国社会组织报告(2018)》。
进入新时代,社会组织被赋予了新定位。党的十九大报告将社会组织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社会组织成为新时代全方位参与国家建设的重要力量。2017年实施的《民法总则》将三大类型社会组织与事业单位一起归入非营利法人类别,对于中国社会组织来说具有里程碑性质的意义,社会组织由此从法律层面被纳入治理体系,法律身份和治理主体地位得到法治保障。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把社会组织作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一部分,社会组织第一次被纳入国家最高层面的机构改革进行设计,成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统筹谋划的一部分,社会组织成为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主体。与此同时,我国社会组织法律政策体系正在加速健全和完善,社会组织的政治地位、法律保障和政策体系日益提升和完善。我国社会组织领域取得了十项重大发展成就,迎来了全新机遇。社会组织应进一步明确发展定位,更好地展现新作为。
本书是第八本社会组织研究报告,除总报告外,专题研究篇重点关注慈善组织募捐资格、社会组织孵化器、基层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培训、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以及民间智库发展等问题,对这些社会组织的热点和新现象给出了深度和前沿的剖析。
中国社会组织数量江苏省第一,华东地区占比最大,东北地区垫底,地区发展不平衡
根据中国社会组织网大数据发布的全国登记社会组织数据资料统计分析,截至2017年底,全国社会组织总量位居前十的省份分别是江苏、广东、浙江、山东、四川、湖北、湖南、河南、河北、安徽。江苏一省社会组织数量超过全国1/10,排名前十的省份占全国份额接近2/3。
从全国七大区域来看,社会组织在我国所有区域都呈现稳步增长态势,但华东地区无论是增长数量还是增长速度都远远超过其他区域。特别需要关注的是,西南地区增速远超华北和西北,与华南和华中不相上下。东北地区社会组织无论是数量还是增速,在全国都处于垫底位置。
社会组织发展既有鲜明的地区不平衡特征,也有突出的城乡不平衡特征。各个区域之间存在发展不平衡,每个区域内城乡之间发展也不平衡。各个区域的城市社会组织发展都远远超过本区域农村社会组织发展。从全国社会组织数量位居前十的城市来看,城市间社会组织发展情况竞争加剧,社会组织发展的明星城市深圳已被挤出全国前五名,仅仅位居第七。重庆和南京则分列全国第二、三位。
中国社会组织被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被视为新时代治理体系主体和各项建设事业的重要力量
2017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对中国社会组织来说意味着巨大的发展机遇。党的十九大报告将社会组织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社会组织被视为全方位参与新时代国家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力量。
社会组织在新时代的发展机遇,主要体现为新时代各方面建设都需要社会组织全方位参与,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破解需要社会组织发挥更大作用,社会组织能提供更多优质服务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概括而言,全方位参与和服务将是今后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的两条主线,城乡基层社区将是社会组织参与治理和提供服务的主战场,参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和提供民生服务项目,将是今后我国社会组织迈向海外的新增着力点。
社会组织成为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的七大协商主体之一。社会组织被明确列为民主政治建设的协商主体,并全方位广泛参与到新时代的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领域的建设之中。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离不开行业协会商会等各类经济中介组织。在文化建设中,社会组织对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发挥着积极作用。在社会建设中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更加离不开社会组织的参与。社会组织成为政府社会治理创新的主要依靠力量。
从十九大报告的直接强调和间接表述来看,国家越来越重视包括社会组织在内的社会各类主体的参与,越来越重视社会组织的协同共治,越来越重视社会组织参与提供各类服务。概括而言,社会组织已经被视为新时代治理体系的重要主体和各项建设事业的重要力量。
社会组织已逐步成为新增服务领域主力军,其中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购买服务是重要推动力
新时代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成为当前社会主要矛盾。要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关键是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服务。
我国社会矛盾变化为社会组织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社会组织正日益成为各类服务提供的重要力量,尤其是逐步成为新增服务领域的主力军。推动社会组织成为新增服务领域主力军的是连续多年推行的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购买服务。
基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已经成为政府创新服务提供的重要渠道和有效方式。目前全国各地已基本普遍建立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购买服务资金规模、购买服务项目类型、受益人群都持续扩大。很多地方设立购买服务专项资金或社会建设专项资金,发布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大力推动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中央财政连续多年专项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主要以扶老助老服务、关爱儿童服务、扶残助残服务、社会工作服务等为主要资助重点。社会组织参与服务提供主要包括基本公共服务和非基本公共服务,在教育、就业、医疗、社保、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社会组织日益成为重要的服务提供者。而在新增公共服务领域,社会组织则发挥了主力军作用。随着社会需求的不断增加,社会组织新增服务领域每年都在拓展和扩大,在帮教、助残、青少年、外来人口、环保、社会救助、法律援助、特殊人群服务、社会工作服务等多个领域,社会组织不断扩大提供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主体力量。
社会组织正逐步成为“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力量
中国已经迈入新时代,这个新时代是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不断为人类做出更大贡献的时代。这个新时代也为中国社会组织走向世界舞台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中央明确提出“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开展对外交流,参加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参与国际标准和规则制定,发挥社会组织在对外经济、文化、科技、体育、环保等交流中的辅助配合作用,在民间对外交往中的重要平台作用”。在中央政策的引领和推动下,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开始迈入国际舞台,并成为参与和推动全球治理体系中的一支虽然弱小但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新生力量。
中国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而“一带一路”建设需要引导更多社会组织参与,努力形成政府、市场、社会有机结合的合作模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参与、民间促进的立体格局。“一带一路”建设需要搭建多元合作平台,开辟更多合作渠道,创新合作模式,“要发挥智库作用,建设好智库联盟和合作网络”,加强民间社会组织往来,“密切妇女、青年、残疾人等群体交流,促进包容发展”。社会组织在科学、教育、文化、卫生、民间交往等各领域的广泛参与和多元合作,有助于为“一带一路”建设夯实民意基础,筑牢社会根基。
加快脱钩改革将有利于行业协会商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目前,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有序推进中,如何缓解当前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过程中的阻滞、有效推进下一步改革试点工作,使行业协会商会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成为未来工作的重中之重。
应加强党对脱钩工作和行业协会商会的领导,提高对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加强脱钩改革的组织协调沟通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府购买行业协会商会服务等保障措施落地,建立健全脱钩后综合监管体制等,均将有助于实现“脱钩工作”的有效推动。
从长远看,脱钩改革对行业协会商会更好地发挥自身作用、回归社会具有积极意义。但就目前而言,由于脱钩改革彻底切断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的直接联系,剥夺了其依附于行政机关各种资源的客观条件,部分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工作人员对改革前景仍较为迷茫,甚至产生恐惧心理和抵触情绪。此外,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也面临着多重风险,受“会员逻辑”的影响,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可能会出现市场行为异化,如违背社会组织的非营利目的,追求自身利益而干扰市场秩序甚至形成行业垄断等。因此,在完成了社会化、市场化的转型后,如何保证行业协会商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是脱钩改革后的首要任务。一方面,要找准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定位。作为独立于政府和企业的第三方,行业协会商会可发挥其在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的社会作用,宏观层面参与公共政策制定,中观层面参与制定行业规范以及与政府相互配合共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微观层面为企业提供培训、咨询服务。另一方面,要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内部治理、能力建设。比如,完善行业协会商会内部组织机构;加强党建工作强化组织内部凝聚力;构建现代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行业协会商会的自律发展;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内部日常管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工作人员具体行为;建立行业协会商会信用管理体系,并将有关事项向社会公布。
社会组织孵化器近年来迅速发展,全国已建成1400余家
据蓝皮书研究统计,在2012年,我国社会组织孵化器的数量仅有不到50个。截至2017年底,据统计,全国已建成1400余家社会组织孵化器,其中绝大多数是近三年来建立的。而且,我国的社会组织孵化器每年还在以15%以上的速度增长。
通过研究发现,我国社会组织孵化器在运营中存在运作资金来源不稳定、自身能力存在不足、缺乏符合条件的孵化对象、孵化对象存在动机及意识上的问题、孵化过程的组织难度大、孵化过程缺乏有效性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社会组织蓝皮书建议政府要明确社会组织孵化器的定位、不断提升孵化器的自身能力,社会组织孵化器要与政府之间形成良性合作关系,坚持以需求为导向进行孵化、完善孵化流程和服务内容、优化能力建设培训体系、打造优秀社会组织品牌。
中国社会组织“走出去”,需从战略、人才、方法、资源四个方面入手
中国社会组织的国际化进程尚处于一个非常初级的阶段,大家普遍面临着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的缺失,社会认知水平低下等外部性不利因素,以及组织自身能力、资源、意识和能力不足的内部制约。为了有效应对这些挑战,准备走出去的社会组织可以从战略、人才、方法、资源四个层面入手加以考虑。
首先要确定战略,任何一个打算走出去的社会组织都应有中长期的国际化目标和路线图,并明确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
其次是准备人才,加大对人才的投入,寻找或培养具有宽广国际视野和进取精神、熟悉国际话语体系、有较强跨文化沟通能力和执行力的人才。
再次要讲求方法,对于本组织的机构建设、团队建设、跨国沟通能力建设等设计可行方式。对于适应国别情况又符合组织总部要求的具体规章制度、国际筹资方法、大众传播路径等,有些可以参考较为成熟的国际性非政府组织的做法,有些则要自己去“摸着石头过河”,在实践中闯出一条路来。
最后是开拓资源。中国的社会组织走出去,绝不可能一帆风顺,必然会遭遇重重艰难险阻。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期待资源提供方更有耐心,能够持续提供支持,使政府、企业界和社会组织之间真正建立起一种良好的互信关系,以便携手解决中国在国际上面临的问题。同时,应当借助各种各样的传播方式来宣传中国社会组织国际化进程的实践及其价值,使国内公众能够对中国社会组织的国际化给予更多的理解、包容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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