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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精读 | 北京蓝皮书:北京公共服务发展报告(2016~2017)
来源:皮书说  作者:本网转载   发布时间:2017-06-08

  2017年5月31日,由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北京蓝皮书:北京公共服务发展报告(2016~2017)》发布会在京召开。

北京公共服务 9

 

  北京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公众对公共服务质量要求越来越高

  1. 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在科学技术方面,2016年1-9月,北京市累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2388家,占全国近16%,实现总收入12192.4亿元,同比增长7.3%。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2391.1亿元,同比增长11%。其中,流向外省区市和出口占74%。科技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682.8亿元,同比增长10.9%。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1185家,入选创新层170家,均居全国第一,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地位稳固。在基础教育方面,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率逐年提高,2016年小学、初中就近入学比例分别达到94.5%、90.68%。在公共文化方面,2016年上半年全市开展有规模、有特色的各类群众文化活动16564场,参与群众达1752万人次。2016年1-8月,北京全市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法人单位实现收入8262.7亿元,同比增长8.9%,从业人员达117.5万人。在社会保障方面,实施精准扶贫,完善救助制度,提高最低工资、失业保障、工伤人员及其家属待遇,社保待遇标准稳步提高。自2016年1月起,城乡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710元调整为800元,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从家庭月人均930元调整为1050元。自2016年9月1日起,北京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10.86元、每月不低于1890元。在基础设施方面,中心城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1%,轨道运营总里程达到554公里。城市副中心建设全面铺开,新机场工程加速进行,红线内拆迁工作全面完成。大红门、动物园、天意等批发市场疏解腾退成效显著,完成疏解建筑面积703万平方米。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好转,药品监督抽检1735批次,合格率为99.83%。在环境保护方面,截至2016年11月底,北京市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5%。其他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10、45和86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23.1%、6.3%和10.4%。空气质量达标天数185天,同比增加10天。 截至到2016年11月底,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8400余蒸吨。2016年继续淘汰老旧机动车38万辆,新能源汽车号牌指标增加3万个,使新能源指标总数增涨至6万,开展“大气污染执法年”专项行动,重点是“治散煤”、“净四气”(燃煤废气、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工业废气和机动车尾气)、“降三尘”(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因烧致尘),加大环境违法检查处罚力度。2016年1-11月,全市环境监察部门共处罚大气环境类违法行为1254起,水环境类违法行为184起,建设项目类违法行为851起,固体废物类违法行为255起,其他类违法行为61起,罚金达1亿元,有效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2. 公众对公共服务质量要求越来越高

  在基础教育方面,仍需进一步推进首都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解决优质资源供给不足和配置不合理问题,完善现代化教育治理体系。在公共文化方面,需要解决区域发展不协调、城乡发展不均衡、内容建设不丰富、供给与需求不对称、服务综合指数不高、精细化管理不强等系列问题。在社会保障方面,要从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全面发展的高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高居民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力度,创新医养结合机制,提高社会保障标准,扩大社会福利覆盖面。在基础设施方面,仍需解决公共设施供给结构性不合理和运行不畅问题,重点提升水、电、气、热、公共交通等领域智能化服务水准。在公共安全方面,要开展治安秩序、消防安全、食药药品安全等八个方面的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常态化基层联合执法整治机制,集中力量开展执法。在城市环境治理方面,要重点治理城市垃圾和空气污染,加大联合执法和处罚力度,实现蓝天常在、绿水长流,不断满足公众对公共服务质量越来越高的要求。

  根据气候适应型城市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北京16区做了综合评价,其中通州区的改进程度最高

  气候适应型城市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提出的,2017年国家发改委在综合考虑了气候类型、地域特征、发展阶段和工作基础的基础上,选择28个典型城市,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包括呼和浩特、大连、合肥、安阳市、武汉、岳阳、百色、海口、广元市、西咸新区、白银市、石河子市等。

  气候适应型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组织机构、适应制度、经济和社会保障、城市基础设施、人体健康、水资源安全、农业和生态环境八个维度,共20个指标。根据气候适应型城市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北京16区做了综合评价。

  从现状看,城六区中西城区以28.9分排在第一(满分32分),后面依次为东城区28分、海淀区27.6分、朝阳区26.2分、丰台区25.1分、石景山区23.8分。其他区中,门头沟区以32.1分排在第一(满分37分),后面依次为怀柔区31.7分、密云区31分、平谷区30.9分、延庆区30.1分、昌平区29.4分、顺义区29.2分、房山区28.5分、通州区26.8分、大兴区26.4分。

  从改进程度看,城市区中,海淀区以27.61分略好于东城区,排在第二,城六区其他排名与现状一致。其他十区变化较大,其中,通州区随着北京城市副中心的加快建设,各项指标提高较快,其改进程度得分最高,以33.38分排在第一,其后依次是平谷区33.03分、密云区32.62分、门头沟区32.5分、怀柔区31.83分、延庆区31.62分、昌平区30.94分、顺义区30.79分、房山区30.57分、大兴区29.66分。

  京津冀城市群建设过程中需要严格保护耕地红线

  1. 2003-2015年京津冀城市群土地利用变化面积较大,城镇建设用地增速明显,且主要来源为耕地。2003-2015年京津冀城市群土地利用变化的总面积为3465km2,占全区域总面积的14.97%。其中新增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2750km2,主要集中在北京市和天津市,并且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的来源主要为耕地,耕地面积减少2500km2

2. 京津冀城市群年均植被覆盖度总体略有增加,退耕还林、还草及部分城市植被覆盖度快速增长是主要影响因素。其中,城市群退耕还林面积为72km2。年均植被覆盖度总体上呈现北高南低的分布特征。其中,承德市植被覆盖度最高,达到0.40。张家口市年均植被覆盖度增加最为显著达到0.06。

3. 耕地、草地、湿地与城镇建设用地互相转换时有发生,限制了植被覆盖度总量增加。其中,城镇建设用地侵占生态用地导致土地利用类型改变引发的植被覆盖度变化最为明显,林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年均植被覆盖度减少最多,达到0.16,耕地次之,耕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年均植被覆盖度减小0.15。湿地和草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导致年均植被覆盖度减小0.08和0.07。

  建议成立实体性跨域治理机构,对京津冀大气污染实施跨域治理

  京津冀地区为有效治理跨域大气污染问题,制定了不少的防控措施,但存在缺乏实体性的跨域治理机构、监督预警与绩效评价不完善、低碳创新不足、结构不合理、利益博弈严重等难点。

  对于跨域大气污染问题,仅仅靠分割的地方政府进行属地管理,很难对具有流动性、跨域性问题进行有效治理,在国家层面缺乏有效的治理工作机构,对京津冀跨区域污染问题难以真抓实干,缺乏专门机构加强对重污染企业的实时监管和惩治。现有的环境保护机制的属地管理原则难以解决跨区域问题,导致管理上存在碎片化问题。

  各地方在经济发展程度、大气污染程度等方面存在差异性,各主体的利益博弈和相关利益协调机制的缺失导致大气污染的治理梗阻。

  加快京津冀大气污染跨域治理的路径选择主要有,(1)建立实体性跨域治理机构,强化联动执法。建立由中央直接领导、国家环境保护部牵头、各相关部委配合、京津冀各省市协调,社会积极参与的组织领导机制。统一执法尺度,强化联动执法。定期与不定期核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内行业及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公布重点行业和企业名单。

  (2)构建大气污染监测监督机制,强化绩效评价。

  (3)构建跨域污染研究平台,强化低碳创新。整合环保部、中科院、京津冀等科研力量,建立京津冀大气污染科学研究中心和科技创新平台。

  (4)深度推进能源替代工程,强化低碳转型。分阶段、分领域制定“煤改气”、“煤改电”、“油改气”、“油改电”替代计划。

  (5)创新跨域治理利益协调机制,强化社会参与。加强对欠发达地区的利益补偿,鼓励生态涵养区、生态脆弱区、污染核心区重视污染治理和防治。鼓励当地居民进行电话或者网络举报、曝光,对暗排、偷排的污染行为进行直接监督和实时举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偷排暗排行为进行重罚,对真实举报进行重奖。

  北京解决“入园难”要从数量、质量和布局着手

  北京作为我国超大城市之一,入园难问题一直较为突出,在“全面二孩政策”影响下,预测未来五年北京市学前阶段学龄儿童波动增加,三年后人口开始迅速增加,到2021年达到人口峰值,较2016年增加6%,2021年后学前阶段学龄儿童数量才回落。基于当前学前教育供需形式来看,未来五年学前教育仍需重视解决“入园难”问题。

  1、 大力发展公办园基础上多措并举支持建设普惠性民办园

  大力发展公办园,激发办园活力。一是扩增量,通过教育资源整合、分园建设、教育布局调整以及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增加公办幼儿园数量。二是保存量,理顺国有企事业单位、部门、集体的办园体制,激发办园活力,减少企事业单位办园的流失。逐步将企事业单位办园和集体办园等纳入教育部门统一建设和管理,在资金投入等方面享有上与教办园同等待遇。创新政府与民办机构合作模式,支持建设普惠性民办园,可采取购买学位、购买教师服务、PPP、学前教育券等模式。

  2、 做好师资储备,加大专业培训,提高教育质量

  掌握幼儿数量增长动态,控制幼教师资的缺口;扩大幼儿园教师培养渠道,加强专业人员培训;引进“委托管理”模式,提高学前教育质量;整治乡村地区或部分城市地区办学条件简陋、不具合格资质的幼儿园,对于设施与环境过于简陋、脏乱差的幼儿园,在做好幼儿教育安置的基础上,进行关停整顿、资源重组。

  3、 提前布局,科学规划,促进均衡配置

  新建生活密集区域应严格落实幼儿园配套规划、建设与使用。对于新建住宅小区,应严格按照规划标准配置幼儿园教育机构,施工建设、交付使用也必须同步跟进,不得延误,并做好幼儿园投入使用以及应对生育高峰的运营与方案设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可以擅自改变小区内所配套的学前教育设施的使用性质和用途,对使用性质和用途发生改变的学前教育设施,当地政府应依法予以收回。

  在人口密集的老城区,适时整合、改建或扩容学前教育资源。在进行部分中小学资源整合与规划整理时,考虑所拆迁用地或闲置土地用于幼儿园建设。部分幼儿园依据自身及周边特点进行适宜的环境改造、扩容建设。

  满足不同群体学前教育和看护需求,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城市结合部以及农村地区是学前教育资源较为缺乏的区域,需加大投资建设力度,鼓励农民工集聚的村镇或大量招收农民工的大中型企业提供学前教育资源,加强与城区优秀幼儿园一对一帮扶工作。

  科技创新在首都城市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科技发展基础需要巩固优化

  第一,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夯实驱动力的基础。要实现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力的城市发展战略,需要以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为基础。针对北京科技创新的特点,应当利用丰富的科技资源从基础性环节入手,夯实首都科技创新中心的地位。一是,要重视和强化知识创新中心建设,加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二是,根据北京城市发展的需求,提升产业共性技术和重点产业技术的创新能力;三是,完善区域创新环境,特别是为自主创新创造条件与环境。

  第二,大力发展科技创新驱动型经济。创新驱动型经济具有几个突出特征:一是具有高附加值,是整个城市产业的引擎,能够通过价值链和产业链渗透其他产业;二是以创造力和知识产权保护为基础;三是发展创新驱动型经济需要细化的产业分工和内部共生互补的产业集群。对于北京城市发展来讲,发展创新驱动型经济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未来发展的方向。当前,北京处于城市功能疏解、产业结构优化的关键时期,发展高端的具有高附件值的产业具有必要性。北京城市发展需要通过跨区域的协同发展重构延伸的产业链,发挥北京的科技创新辐射和产业辐射作用,着力以完善战略新兴产业的成长机制为基本途径,通过识别、培育潜导产业,促进、提升先导产业,做大做强支柱产业,积极主动推进产业梯度转移,在完成北京经济结构优化与转型的同时,带动周边地区经济竞争力大幅提升。

  第三,以人为本支撑城市的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北京需要将把惠民生放在突出位置,发展民生科技,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医疗卫生、交通、教育等问题;需要着力通过科技创新引领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难题,带动区域内部和区域间协调发展,以及开创高层次的开放发展格局;需要在科技创新的支撑和推动下,打造绿色、低碳、宜居的首都城市,实现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以及城市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京津冀三地科技资源投入各有侧重,北京科技资源在津冀地区的溢出效应有待提升

  科技协同发展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主要手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更加离不开科技创新及区域间的科技协同发展。总量上,京津冀科技实力雄厚,但地区间差异也巨大。首都北京集中了全国重要的科技资源,汇集了许多著名高校、一流的科研院所,以及许多国内外大企业的总部及研发中心,其科技创新能力,尤其是基础研究,具有绝对优势。虽然天津和河北的R&D人员投入和R&D经费投入的增速在近几年显著高于北京。从结构上看,天津和河北的科技创新活动以企业为主,侧重于试验发展活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所占的比重极小。北京则承担了更多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但同时,企业层面的试验发展投入总量也不少。虽然这基本符合R&D活动特点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功能定位,但在科技协同发展方面,北京的科技投入并没有给天津和河北带来明显的溢出效应。未来,京津冀的协同发展还需要科技协同发展的支持与推动,应该更好的发挥北京科技优势的溢出效应,避免虹吸效应的负面影响。

  居民对当前本市食品安全状况满意度为87%,比上年同期提升8.3个百分点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北京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摆在突出位置,用“四个最严”强化监管执法,坚守安全底线,各项工作实现转型升级,有效保障了首都市民饮食用药安全,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开展的2015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中,北京市考评得98.1分,等次为“优+”;在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2016年开展的食品安全状况满意度调查中,居民对当前本市食品安全状况满意度为87%,比上年同期提升8.3个百分点。

  在全国率先制定《北京市强化区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属地责任管理办法》,明确属地政府应当落实的18项食品安全责任,对未按规定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等6种情形实行责任追究,得到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的充分肯定;全面启动“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从2016年起,将用3年时间分批完成示范区创建;对全市2.4万家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实施综合治理,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了较大提升;全面清理第三方网络平台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在全国率先出台《北京市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加强网络订餐监管,开展网络巡查和实地检查的“线上线下”双轨道巡查方式,督促网络平台严格落实索证制度和网络经营实名制,严实现对互联网监管的常态化;积极推进京津冀一体化监管,开展京津冀药品生产企业GMP联合检查,推进河北沧州北京医药产业园相关政策落地,与河北省保定市开展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销地准入衔接试点,在全市8大批发市场建立“农餐对接”、“农超对接”、“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产销直挂机制。

  目前,监管体系仍需巩固完善、风险防控体系仍需加强、供给侧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新兴业态监管面临挑战。作者建议,继续用“四个最严”加快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进一步提升首都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北京重视基层平安建设,全市80%以上的社区建立了综治维稳分中心

  基层平安创建是一项重要民心工程,北京市在多个方面取得了不菲的成绩。全市各个层面基本形成了齐抓共创基层平安的工作格局;健全了科学严谨的防控体系,基层社会安全局面更加稳定,群众安全感逐年提升;建立了重点地区动态排查整治工作机制,重点地区治安秩序更加有序;各区普遍建立了流动人口规模调控五管机制,流动人口增长速度趋缓;在全市全面实施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不断完善矛盾多元调解体系、探索创新信访工作新机制、新模式,有力促进了矛盾纠纷在基层就地化解,基层社会更加和谐;全市80%以上的社区建立了综治维稳分中心,“三网融合”工程稳步推进;推行社区民警驻区制,每个社区都建立了警务工作站,夯实了综治工作基层基础。但在创建合力、基础设施、力量整合、品牌效力、管理水平等诸方面还存在着较大的提升空间。

  目前较突出的问题:一是由于基础设施的不健全、不完善,导致社会服务水平上不去,成为影响基层平安创建的瓶颈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地区技防设施覆盖率仍然较低,导致社区可防性案件频发;物防设施推广应用不普及,特别是一些老旧小区入室盗窃案件较多;城市公交微循环不健全,非法运营问题无法根治;城市供水、供电、道路交通、垃圾清运等设施不健全,给城市治安环境秩序带来了较大的影响。二是基层群防群治力量亟待整合。全市现有各类享受政府补贴的公益性岗位人员30余种,他们的人事、编制、经费、管理都纵向归口区级职能部门,这些人员各自为政、各管一摊,缺乏步调一致的行动。基层镇街又无权管理,造成了人力资源的严重浪费,亟需对这些人员职能整合,做到人权、事权、财权下放到镇街,由各镇街统筹管理,实现参加基层平安创建人员效能的最大化。作者建议从提升基层平安创建的合力、吸引力、魅力、实力、动力、助力、活力等七个方面提升基层平安创建的实际效果。

  完善北京市四级政务服务体系,亟需推动“五统一创”

  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是北京深化公共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内容。目前,北京政务中心初步形成了四级联动机制,创新了基层政务服务方式,但也存在统筹力度不够、“两集中、两到位”落实不够到位、管理手段需进一步完善、系统网络平台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其完善需要从“五统一创”来推动。

  1、 统一名称标识。目前四级政务中心的名称还没统一,也没有统一的logo,为了提升政务中心的形象,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中心都应该统一命名为“XX政务服务中心”并设计统一的logo标识。

  2、 统一机构职责。一要有合法稳定的机构设置,二要明确各级政务服务办的主要职能。

  3、 统一政务服务相关标准。一方面,市政务服务办应负责组织市级政务部门和区政务服务办,梳理和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经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部门确认后对外公开发布,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另一方面,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应规范政务服务中心运行,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一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一平台共享、一网式通办”的运行机制。

  4、 统一监督与激励机制。在人员选配上,各级政府应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配备与职能、工作量相匹配的人员编制。在人员激励上,政务服务人员可参照城管和警察给予一定的特殊津贴,且连续工作时间满一年及以上应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监督管理上,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应加强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服务行为、服务效能、服务作风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实现政务服务全流程动态监督。建立公众参与的政务服务工作评价机制,搭建政民互动平台,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严格责任追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及时纠正、整改;涉嫌违法违纪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

  5、 统一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市政务服务办应完善全市统一行政审批管理平台和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功能,各区政府和市级政务部门应主动做好与相关平台的对接使用,开放数据资源,并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推动全市政务服务的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社会信用、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等基础信息库资源,打通数据壁垒,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做到无缝衔接、一网办理,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全覆盖。

  6、 创新政务服务领域和理念。一是优化服务流程。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和政务部门应根据办事群众需求编制并公开办事指南,提供产品化、模块化、场景化的便捷服务。推行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委托代办、同城通办等服务。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凡与企业商事服务和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都要推行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推动办事材料网络共享复用和办事信息网络核验,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预约查询、证照寄送、在线支付等服务,最大限度地实现政务服务的便利化。二是拓展服务内容。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平台和网上服务平台,探索推动关系民生的水、电、气、热和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和信息咨询、教育培训、政策发布、公益宣传展示等社会公共服务纳入政务服务范围。具备条件的,应将服务中央单位、驻京部队和外埠机构管理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政府服务热线、公众意见征集、综合监管等工作,结合政务中心建设统筹考虑、协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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