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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精读 | 北京蓝皮书:北京社会治理发展报告(2015~2016)
来源:皮书说  作者:本网转载   发布时间:2016-06-06

社会治理 C

 

  2016年6月1日,由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北京蓝皮书:北京社会治理发展报告(2015~2016)》

  依法治理已经成为北京社会治理的常态,但社会治理的立法保障有待健全

  当前,社会治理正处于一个高速发展的过程,一些新现象、新问题不断涌现,过去已有问题也被提到治理日程中来。然而与社会治理高速发展的现状相对的,是相关领域的立法保障处在较为滞后的状态。例如在社会组织的管理问题上,目前国家的立法包括《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其中前两者制定于上世纪90年代末,其所对应的是社会组织发展水平相对较低,民间社会组织有限的社会现状制定的,与当前社会治理提倡社会化、鼓励和扶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要求已经不相适应。又例如对小型航空器的管理上。近年来随着国外小型航空器这项运动的兴起,国内也出现了对小型航空器的爱好热潮,然而在对如何管理这类小型航空器的问题上,有关立法处在空白状态。社会治理的立法保障滞后,会导致一方面上述这类社会问题突出存在,而另一方面管理主体不能治理或者越权治理。为此,亟需将有关问题提到国家立法的层面上来,保证社会治理工作可以于法有据。

  北京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不断提升,但社会治理的方式方法有待优化

  近年来,大数据、物联网、互联网+等概念屡屡被提起,大数据、物联网、互联网+进入社会治理领域是一个必然的过程。不过,从目前来看,社会治理的方式方法还偏向于传统的手段,对这些理念方法的借鉴运用还处于起步阶段,给社会治理的成本带来了一定的负担。例如在对北京连续居住超过6个月的常住人口统计来看,还停留在依赖流管部门工作人员入户登记的阶段,没有运用起全国汽车、火车票销售系统等现成数据系统,出现重复登记、滞后登记等情况。在对地下管线的管理上,还依赖传统图纸的方式,缺乏对先进的物联网技术的运用,等等。随着社会治理精细化要求的提出,如何能合理科学地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互联网+等新兴技术,站在社会治理的制高点,决定了社会治理的实际能力和水平。北京社会治理需要从工作中找到与新兴技术的连接点,实现社会治理方式方法的创新突破。

  北京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稳步推进,但法律顾问制度仍有待普及

  《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决定》都指出要建立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设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义在于,其可以对政府出台的决策、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前置性审查,从而保证政府行为合法,是杜绝重大决策风险的一道必要保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决定》规定,法律顾问队伍,要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下一步需要明确的,是法律顾问的组成、聘期、咨询论证流程方式以及如何保证其相对的独立性。尤其是针对现实中出现习惯将法律顾问团队作为救济手段,“仅仅为了帮助政府赢得诉讼官司”的旧观念,应当加以彻底摈弃,将法律顾问提供事前咨询成为政府决策的先决条件作为一项制度固定下来,在全市政府机关中加以推广普及。

  北京社会治理的社会化程度不断提升,但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合作伙伴地位有待确立

  传统的社会参与社会治理程度较低,与政府的“一家独大”有很大的联系,同时也与政府的回馈力度有限有关。当社会对问题的反映没有得到政府的足够重视和回应,社会参与治理的意愿自然日渐消弭。因此,在社会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尚处发育阶段时,政府必须做好问题的反馈工作。近年来,北京市全面推广的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就是政府反馈社会参与的一种形式,政府通过网格化体系的建设,将问题的反馈渠道延伸到社会公众,从而推动政府职能部门积极解决问题。但在这一模式的推广之中,也出现了问题上交到职能部门却久拖不决的现象。原因在于社会公众参与治理与政府职能部门积极响应之间没有建立正向联系。下一步,应当在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建设的过程,仿照现有“群众安全感”评价机制,将社会公众对政府职能部门的满意度评价作为其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社会第三方抽样收集社会公众对政府各项管理职责的评价,提高政府职能部门对社会参与治理的反馈效率。

  北京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规模虽有增长,但仍不能满足北京社会治理的需要

  蓝皮书研究发现,从2010年至2015年,北京市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共投入市级资金4.2亿元,累计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2734项,平均每个服务项目资助力度为153600元。北京启动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十分重要,这是北京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起到了积极推进北京社会建设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功能。但是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规模看,无论是购买的资金规模还是购买的服务项目,北京依然存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规模偏小的问题,远远不能满足北京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的需要,其中的主要障碍因素还是由于北京社会组织的培育还远远滞后于北京社会治理的需要,北京社会组织的组织与服务能力还不足以支撑北京社会治理重要主体的地位,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之间的信任合作关系还有待形成,投入小,限制多,政府管理目标与社会工作专业目标存在着一定的矛盾与冲突,需要政府、社会、企业和媒体共同努力,继续拓展北京社会组织发展的空间。

  北京市常住外来人口商业服务业的从业人员占比偏高

  在北京市常住外来人口结构中,商业服务业人员阶层所占比例达到67.6%,占有绝对比重。而其中,大部分人又处于第三产业的末端。比如,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所占比例达到20.5%、批发零售行业所占比例达到18.35、居民服务行业所占比例达到15.3%、住宿餐饮行业所占比例达到13.5%。换言之,北京市常住外来人口中规模最大的商业服务业人员阶层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中服务产业链的低端,这一群体的生活、收入都处于较低水平。由此,目前北京市常住外来人口的社会阶层结构应该是一个底座较大的“葫芦型”的社会阶层结构。

  优化北京市常住外来人口结构需要提高社会阶层质量,壮大中产阶层规模

  针对商业服务业从业人员数量多的特征,北京市需要通过提高供给侧的行业服务水平、行业服务实施、行业服务标准等措施,全面提高这一阶层质量,使商业服务业人员阶层真正具有米尔斯意义上的“白领阶层”的特征,从而壮大中产阶层。这对北京市实现优化常住外来人口层级结构意义重大。

  北京市流动青年数量庞大,公共服务管理面临严重挑战

  2015年北京统计年鉴数据显示,在北京市常住人口中,5-34岁的人口数量为904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42%,其中,5-34岁的流动人口为460.3 万人,占全市青少年人口的50.9%。庞大的青年流动人口为北京市社会服务管理带来挑战。

  京津冀三地间人口流动频繁,在京河北籍人口总量大、占比高且呈持续上升趋势

  依据2011到2015的统计,自2010年至2014年四年间,北京市户籍人口机械增长总量为455132人。其中,由河北省净迁入80032人,占四年来北京市户籍人口机械增长率的17.58%,四年间增长比率持续增加。在北京市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基本稳定的情况下,北京市户籍人口年均增长率中近五分之一来自河北省,河北省长期以来都是北京市常住人口增加的主要来源地。

  河北籍流动人口占北京市流动人口的五分之一强且呈逐年上升趋势

  截至2014年初,河北籍在京流动人口数为181.97万人,占北京市流动人口总数的22.69%。在2010年至2014年间,在京河北籍流动人口占全市流动人口的比重呈持续上升趋势。

  从京津冀三地人口发展变化趋势看,未来京津两地面临河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巨大压力

  至2014年,北京市和天津市市镇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已经高达86.2%和81.55%,属于高度城市化的区域。而同期河北省市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只有48.1%,不仅大大低于北京和天津两个城市的水平,甚至明显落后于全国53.73%的平均水平。目前河北省尚有3813万农业人口,按照80%的国际城市化水平,未来河北省还有2300万农业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到非农产业,按照长期以来京津冀域内人口的流动特征,未来北京、天津面临承受大量河北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压力。

  北京市应对网络安全形成了“多元共治”的局面,网络治理取得重要进展

  蓝皮书研究发现,为了有效保障互联网安全,北京市走上了政府主导、各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的多元互联网安全治理道路:首先是政府的行动,北京市政府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安全治理的行政架构,出台了互联网安全的地方性规定,构建了政、企、民、社会组织四级联动的机制、开展专项行动打击威胁互联网信息安全的行为。其次,发挥企业在互联网安全治理中的作用。第三,引导建立行业规范、倡导志愿者服务、为学术交流提供平台,从而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互联网安全治理领域的作用。

  北京市网络诈骗形势严峻、犯罪手段翻新,应对网络诈骗需要多方合作、多元并举、多管齐下

  2015年,北京市网络诈骗犯罪依然呈现出高发态势,新型犯罪手法不断涌现,并呈现出特有犯罪时间规律和犯罪组织化的新动向,在犯罪形态上也由单纯的诈骗犯罪转向多重犯罪交织的状况。专家提醒,从个体层面,预防网络诈骗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在观念意识上要坚决摒弃“不劳而获”、“天上掉馅饼”、“投机取巧”、“贪占小便宜”等不良思想;二是在生活中,不要轻信陌生人;三是妥善保管自己的个人信息,不随意向他人透露个人证件号码、账号、密码等。

  北京市面临的网络恐怖主义已经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需要加大对网络恐怖主义犯罪的干预力度

  具体表现为:犯罪渠道愈加便利,手段日趋多元,破坏范围扩大,监控难度提高,独狼式袭击案件激增。面对日益高涨的网络恐怖主义犯罪的冲击,我国刑事立法也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和完善。《刑法修正案(九)》中针对恐怖主义犯罪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完善,其明显的特色就是法益保护的前置化,即通过一系列修正案的方式,将向网络恐怖主义犯罪实施帮助的行为单独规定为犯罪,加强对网络恐怖主义犯罪的干预力度。

  北京不断强化律师行业管理,律师行业迎来更好发展态势

  (1)律师人数不断增加,执业收入持续提升。截至2015年9月底,北京律师总数为25233人,比去年年底增加了766人。改革开放以来,北京的律师的收入一直处于快速增长的趋势,在2005-2010年之间,北京律师业务收入总额持续增长。2006年,律师业务收入增长率最大,达到34.2%,最小是在2009年也有8.4%,平均年增长率达到18.6%。

  (2)全国大部分大型律所集中在北京。全国前十名的律师事务所,有一半以上来自北京。北京聚集了大量的规模化律师事务所。但30人以下的小规模的律所仍占到大多数。

  (3)北京律师事务所数量不断增加。截至2015年9月底,北京市律师事务所新增126家。律所数量不断增多,但增幅有所减缓。从2007年来的数据来看,增幅明显放缓且显示出逐年减缓的趋势,2009年北京律师事务所的数量增加了17.7%,2010年的年增长率下降为9.7%,2011年进一步下降为8.3%,2012年下降为3.9%。

  北京市医疗纠纷诉讼数量7年来持续增加,医患关系仍呈现紧张状态

  北京进入诉讼程序的医疗纠纷也逐年上升7年间增长了近2.4倍。2007年北京市法院一审受理的医疗纠纷案件仅有468件,2008年为715件,2009年为885件,2010年为1004件,2011年为1040件,2012年为1097件,2013年这一数量增长到1152件,7年间增长了近2.4倍。

  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近5年来,调解医患纠纷成绩较为显著。

  2011年设立至2015年11月30日,医调委已受理医疗纠纷7949件,调解率100%,成功率95.78%。调解结案7519件,其中疑难复杂纠纷2127件,涉及当事人31796人,实际赔偿金额4.2亿余元。现场紧急调解纠纷328起,成功引导75%以上的当事人接受并申请进行调解。

  2015年1-10月北京医调委共受理医患纠纷1360件,调解结案医患纠纷1429件。协议结案786件:其中医院有责688件,医院无责67件,简易程序31件;无协议结案643件。其中医院无责371件,当事人或继承人放弃16件,医院有责未达成协议的149件,医院自赔的3件,其他7件,双方退出调解的97件;目前正在调解487件。已结案的1429件案件中,共赔付患方5011,7320元,其中:一级医院赔偿79,6718元,二级医院赔偿1714,2163元,三级医院赔偿3217,8439元。案均赔付35071.60元。在医调委的调解下,成功率达到96.14%,调解满意率97.69%。

  北京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仍呈高发态势,既要构建严密的防控体系,还要加快经济体制改革

  近年来,北京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仍呈高发态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具有所涉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吸储手段不断翻新、欺骗方式隐蔽等特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多发与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滞后、立法不健全、民众法律意识淡薄密切相关。仅仅将其作为一种犯罪打击并不能有效解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高发态势。我们应加快金融体制改革以适应我国经济的发展新需求,完善立法以严密刑事法网,进行综合治理构建立体化防控体系,以有效打击和预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北京市集资诈骗罪案发率虽不高,但危害严重,并且与罪犯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所属区域密切相关,应完善金融政策、加强市场监管和扩大宣传力度以防止该罪的多发

  蓝皮书指出,为了防止此类犯罪的蔓延,除将其作为一种犯罪进行打击外,还应完善金融政策、加强市场监管和扩大宣传力度。

  北京市集资诈骗案数量虽然不多,但危害严重。从近几年北京市集资诈骗罪的统计情况来看,犯罪者男性多于女性(男性69.6%,女性31.4%),年龄主要分布于30-59岁之间(占总数87.5%),文化程度相对较高(高中以上学历占到73.2%),北京本地犯罪者占到近半数。集资诈骗罪具有危害性较大、隐蔽性强、犯罪手法多样、诱发因素多等特点。为了防止此类犯罪的蔓延,应当从完善金融政策、加强市场监管、提高侦破效率和扩大宣传力度等方面进行犯罪防控。

  2015年首都电信诈骗案发率仍然是有增无减,呈现出防控形势严峻、危害性大、组织化程度高、犯罪类型不断翻新、隐蔽性强等特点

  2015年,首都电信诈骗呈现如下特点。一是首都地区的发案率仍然是有增无减,社会防控形势日益严峻。二是电信诈骗危害性很大,如电信诈骗对象不特定、诈骗金额相对较高,而且侵害客体具有多重性。三是组织化程度高,分工明确。四是犯罪类型不断翻新,如电话退税诈骗、网络交易诈骗、电话欠费诈骗、网络中奖诈骗、网络冒充熟人诈骗、短信中奖诈骗等。五是犯罪隐蔽性高侦破难度大。应从堵塞管理漏洞、加强部门配合、提高侦技水平和加强国际合作等几个方面防范电信诈骗。

  北京市吸毒人员仍然在快速增长,外地吸毒人员占比大、青少年吸毒现象严重、滥用合成毒品现象严重、复吸率高、受教育程度低

  北京市吸毒人员仍然在快速增长,毒品消费形势严峻。北京市吸毒现象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五个方面:一是外地吸毒人员占比较大,根据近几年的数据统计,外地吸毒人员占所有吸毒人员的2/3);二是青少年吸毒现象严重,如2014年查获的吸毒人员中, 18-35岁占所有被查获吸毒人员的64.9%);三是滥用合成毒品现象突出,2014年新登记的吸毒人员中,滥用合成毒品的占89.1%;四是复吸率高,2014年查获的复吸人员占查获总数的33.3%;五是吸毒人员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据统计,吸毒人员初中和小学文化占到了总数的66.2%。

  同时,蓝皮书还指出,北京市戒毒措施虽较为完备,但仍然存在制度性缺陷和适用性缺陷,应引入司法裁量和第三方评估,制定相应规范并完善当前工作内容。

  北京市的戒毒措施较为完备,社会化参与度较高,措施执行具有一定的创新,但仍然存在一定缺陷。从制度上看,戒毒制度设计偏向严厉,戒毒措施缺乏救济渠道,公权力介入导致戒毒措施社会化程度较低;从适用上看,北京市的戒毒措施还难以适应当前的毒情形势,法律规范还存在空白地带,执行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因此,应从制度上和适用上对其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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