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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5日,由福建师范大学、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研究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管理世界杂志社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主办的《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 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发展报告(2014-2015)》发布会在京举行。
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孰强孰弱,日前已见分晓。第十部《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向社会公布。该蓝皮书对2013~2014年中国内地31个省级行政区的经济综合竞争力进行综合排名。结果显示,2014年,广东省、江苏省和北京市名列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经济综合竞争力前三甲。据悉,该蓝皮书根据党的十八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顺应全球经济形势和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变化要求,更加注重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加注重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空间均衡发展。构建了由1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25个三级指标和210个四级指标组成的评价指标体系。值得一提的是,从2014年起,《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入选中国社会科学院授权使用“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学术出版项目”标识的优秀皮书。
2014年全国31个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处于上游区(1~10位)的依次是:广东省、江苏省、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天津市、福建省、辽宁省、湖北省;排在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为四川省、河南省、安徽省、湖南省、河北省、重庆市、陕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西省、海南省;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为吉林省、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山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贵州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云南省、甘肃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
2013年全国31个省、区、市经济综合竞争力处于上游区(1-10位)的依次为广东省、江苏省、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天津市、辽宁省、福建省、河南省;排在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为湖北省、四川省、安徽省、湖南省、河北省、陕西省、江西省、重庆市、海南省、内蒙古自治区;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为吉林省、黑龙江省、山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云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
与2013年相比较,排位上升的有8个省、市(区),上升幅度最大的是重庆市和内蒙古自治区,排位均上升了2位,福建省、湖北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排位均上升了1位;15个省、市(区)排位没有变化;排位下降的有8个省、市(区),下降幅度最大的是河南省和江西省,排位下降了2位,其次是四川省,下降了2位;此外,辽宁省、陕西省、海南省、山西省、云南省、贵州省也都下降了1位。
2013~2014年期间,个别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的升降出现了跨区段变化,表现在湖北省由中游区升入上游区,前进了1位,河南省由上游区跌入中游区,下降了2位。
从2013-2014年各省、市、区综合竞争力得分升降来看,全国31个省、市、区中有15个省份的经济综合竞争力得分出现上升趋势,其中上升幅度最大的是北京市,增加了1.62分,其次是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和重庆市,都增加了1分以上,但也有16个省份得分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下降幅度最大的是辽宁省,下降了2.41分,其次是云南省和江苏省,得分下降幅度也较大。从全国平均分值来看,2014年为39.4分,比2013年微幅下降了0.10分。总体来看,2013-2014年全国各省市区的经济发展受到全球经济低迷和国内经济从高速增长进入中高速增长的影响,经济综合竞争力得分出现微弱下降。
不同地区之间经济综合竞争力得分分布很不均衡,2014年得分最低的西藏自治区只有28.3分,不到第一名广东省的一半。全国有一半多的省份经济综合竞争力得分集中在30-40分之间,整体上看,都比较分散,而且呈现偏态分布。从2013 -2014年的对比情况来看,各省份得分的分布有较大变化,其中得分在30-35之间的省份由7个增加到8个,在35-40之间的省份由11个减少到8个,其他得分区间的省份数量变化不明显。
相同区位内部的各省份的得分差距也比较明显,同样是处于上游区,排在第10位的湖北省与排在第1位的广东省在评价总分值上相差了19.28分;同样是处于下游区,排在第21位的吉林省比排在第31位的西藏自治区超出6.2分;但是处于中游区的10个省份得分比较接近,排位第11位的四川省得分为40.1分,比排在第20位的海南省多出5.19分。处于上游区的10个省、市、区平均分值为49.6分,处于中游区的10个省的平均分值为37.7分,处于下游区的11个省、市、区的平均分值为31.5分,比差为1.57∶1.2∶1。
从全国区域间经济综合竞争力的综合测算和分差来看,2014年全国4大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评价分值依次为:东部地区48.8分、中部地区37.8分、西部地区33.0分、东北地区36.6分,比差为1:0.78:0.68:0.75。与2013相比,西部地区与东部的差距有所缩小,缩小了0.58分,表明西部地区竞争力有所上升,但差距仍然较大,中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差距也有所缩小,只有东北地区和东部地区的差距在扩大,而且幅度较大。
从2013-2014年全国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平均分值变化情况看,四个地区平均分值各有变化,其中西部地区分值上升最多,增加了0.25分;中部地区平均得分保持不变;东部地区平均得分下降了0.33分,而东北地区平均得分下降了0.96分。由此反映出各个板块经济综合竞争力变化出现分化现象,四大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发展的协调性还有待提高。
从全国四大区域内部经济综合竞争力的差异分析来看,表现为以下特征:
(1)东部地区10个省份的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绝大部分都在上游区,只有河北省和海南省处于中游区,其他8个省份都处在全国经济综合竞争力的上游区,并且排位比较稳定,排位基本没有变化,说明东部地区的竞争力在全国处于绝对优势地位。但在东部地区的10个省份内部,竞争格局也是不平衡的,最明显的差距体现在海南省与其他省份之间,就是同样排在上游区的省份,也存在较大的差距。根据全国31个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得分情况发现,广东省、江苏省、北京市、上海市和浙江省的得分超过50分,山东省、天津市、福建省、辽宁省的得分则在50分以内,而海南省的得分仅为34.9分。总体上看,两年内东部地区内部的排位基本保持稳定。
(2)中部地区6个省份的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除山西省处在下游区外,其他5个省份都处在中游区,与2013年相比,2014年河南省和江西省的综合排位波动明显,都下降了2位,其他省份排位变化幅度不大。从与其他区域比较来看,中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得分差距较大,与西部地区之间得分差距较小,说明整体上而言中部地区尚不具备明显的竞争优势。中部地区内部的6个省份也表现出明显的非均衡性,湖北省、河南省、安徽省和湖南省都处于中游区的前列,江西省处于中游区的靠后位置,山西省则处于下游区。从地区内部的排位变化来看,中部地区各省份竞争力相对变化不明显。
(3)西部地区12个省份的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大多数处在下游区,但是也有个别省份处于中游区,如四川省、重庆市、陕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处于中游区,其他各省份处于明显的竞争劣势地位。从经济综合竞争力得分来看,西部地区平均得分只有东部地区得分的68%,表明其竞争力与东部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但西部地区与中部地区相比,很多省份的竞争力得分差距很小,其竞争力劣势就不太明显。从2013-2014年得分变化来看,西部地区平均得分增加幅度比较大,与东部地区的差距有所缩小,说明明西部地区的竞争力在逐步提升。从西部地区12个省份的综合得分来看,各省份之间的差距也是很明显的,使得西部地区各省份之间的综合竞争力排位相对稳定,除了少数省份排位有所调整以外,没有太大的变化。
(4)东北地区3个省份相对于其他地区,2014年竞争力有所下降,处于上游区的辽宁排位下降了1位,吉林省和黑龙江省都处于下游区,平均得分也有所下降。从东北地区内部来看,吉林省和黑龙江省的排位与辽宁省相比,仍然有较大差距。
创新是学术研究的终极目标和神圣使命,也是学术的生命之所在。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发布10年来,能够持续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每年都做了大量的创新工作。那么,2016年蓝皮书与2015年发布的省域竞争力蓝皮书相比,它的突破与创新点体现在哪里呢?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1)2016年《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是在综合以往九部蓝皮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的时间节点,专门开辟了“十三五”趋势分析与政策展望这个专题,分别从国际层面、国家层面、区域层面、产业层面和企业层面深度剖析了“十三五”期间中国经济竞争力的内在和外在表现、发展趋势和战略举措,深入追踪研究了省域经济发展与中国国家竞争力的内在关系,为提升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提供有价值的决策依据。(2)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2016年《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对评价指标体系再次作了微调,特别是对一小部分指标进行了更新、调整,力求使评价内容能更好地反映省域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和可持续增长。四级指标总数210个,保持不变。(3)继续加强对全国各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在区域分布方面的深度分析。各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反映出来的只是排序位差,上下位之间相差0.1分是相差1位,相差10分也是相差1位,不能反映各个位差之间的实际差距,自然也不能反映不同地区之间的实际差距。所以,2016年的《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特别加强了对各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的实际差距及其均衡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的内容,为进一步分析当前我国区域经济差异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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