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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精读 | 老龄蓝皮书:中国老年宜居环境发展报告(2015)
来源:皮书说  作者:本网转载   发布时间:2016-02-25

老龄

 

  2016年2月24日,由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主办的《老龄蓝皮书:中国老年宜居环境发展报告(2015)》在京举行。

  老年宜居环境是顺应人口老龄化形势的发展提出来的一个新理念,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关系全体公民老年期的生活和生命质量,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新修订的《中国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专门新增“宜居环境”一章,将加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提高到立法的高度,作出了长远安排。

  面对老龄社会快速到来,加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任务十分迫切。目前,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阶段。2014年末,中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达到2.12亿人,占总人口的15.5%。到203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3.71亿,占总人口的25.3%。2050年达到4.83亿,占总人口的34.1%,届时每三个人当中就有一个老年人。与此同时,中国高龄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500万,失能老年人口规模庞大,突破4000万,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持续增多,老年人口内部变动将进一步加剧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性。这就要求全社会主动适应人口结构和社会形态的转变,大力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支持性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和积极老龄化。

  人口老龄化既是中国未来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人口国情和经济国情,也是重要的民生国情。人口老龄化为中国的经济结构调整提供了明确的主攻方向。在经济新常态和新型城镇化的背景下,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将逐渐迈入快速发展阶段。着眼长远,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融入老年宜居环境的理念,从源头抓起,避免形成新的“问题环境”,环境问题一旦形成,改造起来难度大、成本高。

  目前,中国老年宜居环境发展尚处于初期阶段,社会各界对老年宜居的概念内涵、发展规律、未来走向尚不清晰,相关研究,特别是多学科协同研究还比较薄弱。

  中国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存在问题及今后展望

  当前中国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在政策、实践、市场等方面取得了较快发展,但整体而言,我国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仍然处于初步阶段,存在诸多突出问题,主要包括:公共政策支持体系尚待完善、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区域发展失衡、老年宜居项目偏离市场需求、适老性公共环境远未形成、社区老年宜居水平亟待提升、老年宜居相关标准规范有待完善等。

  城市社区老年宜居水平亟待提升

  社区宜居环境是老年宜居环境的微观基础,是实现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基本保障。老年宜居社区应该具备居住舒适、设施齐全,服务完善、文明和谐等基本特质,保障所有年龄人群都能生活在熟悉的住区,并享有良好的生活质量。目前,我国老年社区宜居环境建设在老旧住房适老化改造、社区养老设施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社区无障碍环境等方面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亟待全社会共同努力,大力提升社区老年宜居水平。

  一是,老年人住房适老化程度低,安全性问题突出。老年人住房内普遍缺乏必要的适老设计及无障碍设施,不仅活动不便,而且容易发生意外伤害。室内外环境因素是导致老年人发生意外伤害的重要原因。

  二是,老年人下楼难,出行不便问题突出。由于没有电梯,下楼对一些腿脚不便的老年人来说成为一件天大的难事和奢望,外出活动、看病就医都很不方便,不得不成为“室内老人”,特别是在老年人口聚集的老旧小区。此外,小区道路不平整、楼房出入口缺乏无障碍坡道等问题也很突出,造成老年人走路不便,轮椅难行。

  三是,社区户外环境适老性欠佳。在不少老旧小区,人车混行,管理混乱,户外活动场地及休憩设施非常匮乏。还有不少社区,虽然考虑到了老人的休闲活动需要,但在交通、照明、无障碍、舒适度等方面均存在很多不利于老人使用的问题。

  四是,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不足,社区养老服务能力薄弱。城镇社区由于用地紧张,缺乏统筹规划,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配套、不适用、不规范的问题比较突出。同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水平和资源统筹能力仍然较为薄弱,难以很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我国老年宜居项目类型呈现多样化,规划建设尚待标准化与系统化

  随着我国养老产业的发展正逐步升温,社会各界对于老年宜居项目的开发模式和养老居住产品的类型都在展开积极的探索。目前,我国老年宜居项目主要有四种建设类型:全龄社区配建养老产品,新建综合性养老社区,既有社区中插建、改建养老服务设施以及将闲置建筑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与医疗资源结合、与旅游资源结合、与养老保险产品结合是目前几类较为典型的开发模式。

  然而,周燕珉教授指出,我国的养老产业发展仍刚刚起步,尚未形成完整健全的产业链与产品类型标准体系,在策划定位、规划设计、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等环节均存在一些问题。

  未来随着养老政策支持力度的加大,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大城市将迎来养老居住产品市场化建设高峰,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需求将更加凸显,住宅适老化改造需求将受到重视。同时,老年宜居项目类型将根据需求进一步细分,项目建设开始从“求量”到“重质”的转变。

  在老龄人口低龄化时期,老年宜居项目建设工作需避免浮躁与跃进,脚踏实地、积累经验,为迎接老龄化高峰到来时爆发的养老需求奠定坚实的基础,做好硬件及软件上的准备。

  适老交通的建设和发展是提升老年宜居环境的重中之重

  交通是老龄化服务体系中重要的一环,但相比于其他的养老产业、设施项目,目前相应的适老交通服务明显不足。在城市发展、建设与改造的进程中尽快地将老龄化这一需求纳入到城市规划、交通规划、交通相关法律、政策中已经成为一个迫切课题。

  通过对老年人出行行为的研究和对我国城市交通大环境的研判,蓝皮书认为我国城市整体步行环境差、非机动车相关的设施、法律的缺乏以及公交服务适老性差是造成我国目前普遍老年人出行最重要的三个原因。蓝皮书建议,在社区层面,应积极推进老龄化步行交通环境;在城市层面,尽快建立适老公交的硬件和软件系统;区域层面,加快铁路系统和长途客运系统的适老化建设。

  蓝皮书总结了我国城市适老交通的发展趋势。由于近几十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未来老年人群与现在及以前的老年人相比,出行意愿会更加强烈;对于小汽车的依赖将明显提升;出行目的会更为多样化;对于服务可靠性和价格合理性都有较高的要求。建议改变单一依赖政府解决问题的思路,加快智能技术的发展,建立自发的社区更新机制。

  老年宜居城市休闲空间建设需注意“四要”、“四不要”

  一用地上需注意统筹考虑城市建设和休闲空间的建设。首先统一规划。不仅要妥善安排企事业和服务业的用地,更要统筹考虑适老化休闲空间和场所。其次系统建设。在规划思想上应从上下各个层面的游憩环境应构成完整的系统。再次见缝插针。应千方百计地节约出建设用地,用来建设小公园等休闲空间,适应老龄化社会需求。

  二在交通上需注意提高休闲空间的可达性。首先加强步行可达的步道系统的建设。老年人群出行的最重要的方式是步行,不论是社区绿地还是城市公共绿地都应有便捷的步道系统联系。其次公交站点的设置应靠近城市中较主要的休闲空间,这将极大方便老人的休闲活动。

  三在设施建设中需注意具备开展民政工作的平台职能。休闲空间及附属设施的建设不仅是为了提高老年人整体的休闲生活水平,也是为了建设一个良好的政府和群众沟通的场所,应满足相关单位开展宣传、集会、活动等民政工作时的需求。

  四在绿化建设上需重视和现有公园系统的整合。城市的老年休闲空间建设和公园体系建设是一盘棋。现状的休闲空间大多是成斑块状的分布,其中城市公园建设更是如此。这种建设思路会导致城市休闲空间可达性不佳,老人对这些设施利用度不高。应注意把散落在城市的各个绿地和公园用步道系统联系起来,一来增加了老人出行交通的选择性、便利性,二来也增加了老人和城市居民休闲活动的选择性和安全性。

  五在质量管控上需注意避免只保证量,不控制质。目前各地都正在抓紧建设良好的城市环境,在这期间应借鉴发达国家城镇建设的经验,不仅数量和面积指标达标,更需重视打造一个高质量的、内容丰富的、水平较高的适老宜居环境,不仅对提高生态环境和游憩活动的质量起着重要作用,同时还应为老年人的高质量大型文体活动创造条件。

  六在管理机制上需避免“一建了之”,应打造长效机制。休闲空间建设是个较长时间段的工作,牵扯到方方面面。在建设时应充分考虑到日后的使用和管理,应有个在使用过程中评估和反馈的机制,而不能一建了之。除此之外还需重视法规、规范等标准化建设工作。目前还缺少专门对老年人户外游憩环境建设和评估标准还不完全,过于简约,还需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将标准进行细化,制定出更适合城市老年人游憩环境建设的规划设计规范。

  七在立项上不能忽视旧城区的更新和适老化改造。旧城如何开辟出休闲空间一直是老大难问题。有些居民生活小区,特别是改革开放前的老旧社区,现有设施不适合老年人群,需要特别重视进行适老化补足和改善工作。

  八在使用费用上需注意不增加使用老人的经济负担。现在并不是所有公园等公共休闲场所都会完全向社会开放,也常有休闲项目需要付费。尽管国内较多城市做到了园林名胜、人文古迹、博物馆等对老人实行免票,但仍未做到针对包括外地老人的全社会老人的免费。对公园中老年人职业状况调查表明,绝大多数老年人都是无业闲居,退休以后经济收入下降,很少参加较高消费的休闲活动项目,所以在休闲设施的运营商应充分注意老人经济负担的问题。

  老旧城区是中国养老宜居环境建设的重中之难

  目前在中国城市老年人口比例整体快速上升的趋势之下,老年人口在城市不同区域呈现分布不均的状态。老旧城区由于老年人口比例偏高、基础条件落后、养老设施不足,成为养老宜居环境建设的重中之难,困扰着中国养老体系的均衡发展。

  以管理和服务体系为主的“软件” 是老城区养老宜居建设的良好基础,而以空间环境和设施为主的“硬件”是老城区养老宜居建设的关键制约。蓝皮书结合在北京老旧城区的老年建筑设计实践,分别从项目策划和设计实施等两个重点层面深入解读适老化环境建设中的关键难点和应对策略,提出符合老旧城区特点和需求的新型养老宜居建设理念。

  蓝皮书认为发展小型、多功能和社区密着型养老服务网络符合老旧城区养老体系的未来趋势,因此,应努力加强现状分析、深化针对性研究、打破管理壁垒、创新建设理念,科学引导中国老旧城区养老宜居建设的发展。

  保障性住房建设应充分考虑社区适老化

  人口老龄化与家庭规模小型化成为当前保障性住房家庭的新趋势、老龄化快速发展趋势也对社区提出适老化服务的提出了新的新要求。

  面对老龄化的问题突出、家庭结构的小型化及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老年人做了一定层面上“怎样”“如何”关注,但实际上,对实现国务院提出的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的,规模适度、功能完善、覆盖城市和乡村的养老服务体系,并未能全部涵盖其内容 。尤其是对于居住在保障性住房中的老年人,没有得到关注,这部分人群的养老需求没有得到关注。

  今后保障房建设中,应明确保障性住房的公共设施配建标准,消除障房小区居住隔离;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标准低,套型面积制定缺乏适老化设计考虑;配建一定比例的养老公寓型保障性住房,使保障性住房小区适合各个年龄人群居住,实现保障性住房的可持续利用。

  应在保障性住房的选址、规划、小区外环境设计、建筑设计及公共配套设施规划过程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后期运营服务的全过程中,考虑逐渐增加的老年群体的生活需求,实现无障碍的全龄保障性住房社区,使大量建设的保障性住房能够可持续利用。

  需从七个方面完善社区户外环境适老化

  我国社区户外环境的适老化设计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相应的标准规范也亟需研究完善。借鉴欧美及日本经验,可从如下7个方面加以完善:

  1. 户外活动场地适老化:合理配置不同规模场地,配备附属设施;应具备感知上的明确性、视线上和活动的可达性;大的开放空间与小的私密空间相结合,适当配置老人儿童共用空间;充分考虑冬季日照避风、夏季通风遮阳的物理环境需求。

  2. 休憩设施适老化:基本尺寸符合老年人体工学要求,材质、颜色以及细部满足老年人生理及心理需求;位置摆放要结合空间性质与视线需要;功能兼顾休憩体验与娱乐旁观。

  3. 标识系统适老化:在老人活动存在危险的区域设置警示类标识;充分兼顾轮椅老人的高度,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保证信息传达的准确率。

  4. 植物配置适老化:植物形态及品种选择兼顾安全健康与趣味性;乔灌草的配置与老人活动需求相适应;设置园圃引导老人参与种植活动。

  5. 无障碍设施系统化:无障碍设施需连续衔接且全面覆盖。

  6. 户外适老标准化:统一标准术语增加附图;完善户外设施适老规范;细化量化专项设计要求;完善停车场无障碍设施标准。

  7. 老旧社区适老改造:梳理交通系统,尽量实现人车分离,整合开放空间系统;进一步梳理与补建无障碍设施系统。

  亟需在当前养老设施的快速建设期植入绿色节能理念及手段

  推动包括养老设施在内的老年建筑向绿色节能方向转型,不但能帮助目前大量的长期处于微利、及负盈利状态的养老设施早日实现改善经营状况、甚至扭亏为盈的现实作用,更能促进整个产业实现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运行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关键目的,并最终起到减轻社会和国家养老负担的长远效果。

  目前,我国的机构养老服务事业目前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有效节省日常运营开支是大量养老机构关乎自身生存的大事。然而,由于我国绝大多数养老设施仍维持传统的粗放式管理模式,不但在节能减排硬件方面普遍“先天不足”,而且在后期管理阶段也往往缺乏明确的节能减排应对策略。据调查,随着近些年来能源费用不断攀升,许多私人养老机构的能耗投入比例逐年提高,甚至占到非人力费用支出的一半左右。然而,我国目前社会上有关老年建筑“绿色”节能的研究、立法、实践等仍处于相对空白阶段。

  随着我国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从2010起到未来20年左右将是我国养老设施的加速发展期,床位建设量逐年快速递增。国内及国际相关经验与研究表明,在新建建筑项目中较改建项目中落实“绿色”与节能标准更加有效、也更加经济。

  因此,蓝皮书建议应抓住目前的总量快速提升期,争取在建设的同期植入“绿色”节能方法及手段。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寻找适合国情的养老设施“绿色化”发展道路。鉴于我国养老设施基础建设的任务重、资源缺、时期长,应将工作重点放在加强支持监督和科研力度上,并尽快制定相应规范。技术层面上应努力探索低投入、低门槛的“绿色”老年建筑的实现途径,避免盲目追求投资过高的如“零碳”老年建筑。在操作层面上,可通过创办养老设施节能改造试点,在养老服务机构质量评定标准里加入绿色环保要求等等手段,鼓励并促进行业朝健康、成熟和可持续方向发展。

  借鉴发达国家老年服务设施建设经验时切忌先入为主,以偏概全

  我国老年事业的研究者和实践者在认识和借鉴发达国家老年服务设施建设经验时切忌先入为主,以偏概全,片面模仿某种表面形式和抽象化的体系规程。相反,我们更应在广泛而深入地理解各国各地区老年服务设施建设政策措施不断发展变化的背景和内涵,辨析其力图解决的共性和特殊性社会问题,关注其建成老年设施和服务体系的实际功效。

  蓝皮书认为,衡量这一功效最直接的标准将是大众社会心理对老龄化负面排斥观念的根本性改变,以及老年群体自身评价的心理安全感和幸福感。由此,在发达国家中已经发生的从“家庭养老”到“社会化养老”,从保障“基本生存”到“生活质量”,从“辅助生活”到“个体关注”,以及加强细化照护等级和资源分配等一系列原则性转变也将是发展中国家构建可持续发展老年服务设体系的必然趋势。在此必需的知识储备和循证思辨的基础上,我国的老年服务设施体系建设从宏观机制到微观设计应以地域性经济文化背景和老年个体的心理生理差异为纵横坐标,精确定位本地老年服务照护设施的构成内容与比重,按需投放各种国家和民间资源。相应地,国家统筹和市场化运作的契合点和平衡点都在于如何借助科学、经济、高效的社会实践方法更好地实现健康、平等、包容的代际社会关系和适老宜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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