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入口|手机版|APP| 网站地图| 帮助中心
您好,欢迎来到皮书网! 登录|注册|

最新资讯

更多>>皮书作者

谢伏瞻
    谢伏瞻,中国社会科学院原院长、党组书记,学部委员,学... 详情>>

更多>>皮书机构

媒体聚焦

【2023版《税收蓝皮书》】中国青年网:税收蓝皮书:建议把私人飞机、独体别墅等高档奢侈品纳入消费税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本网转载   发布时间:2024-05-10

  东部区域仍然是中国经济和税收的“领头雁”,中部区域发展潜力巨大,西部区域需要进一步扶持,东北区域需要转换经济发展方式。这是在17日发布的《税收蓝皮书:中国区域税收发展报告(2023)》中对中国不同区域的税收情况做出的分析。

  从数据看,2022年,东部区域GDP和税收收入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为51.7%和63.7%,中部区域占比分别为22.1%和15.0%,西部区域占比分别为21.4%和16.8%,东北区域占比分别为4.8%和4.5%。

  蓝皮书指出,中部区域、西部区域以及东北区域能源资源丰富,完善资源税会对这些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要全面推行资源税改革,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实施资源税的从价计征,提高资源利用率和资源产品附加值,这也有利于增加税收。同时,清理各项资源的不合理收费项目。要完善消费税,加大消费税的调控力度,将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和私人飞机、独体别墅等高档奢侈品纳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取消对现行并已成为大众必需品的项目继续征收消费税。同时推进消费税由生产环节向消费环节后移,弱化政府对生产环节消费税的依赖,增强消费者的纳税意识,有效引导消费结构的合理化,调节消费者的收入水平。

  蓝皮书建议,要结合区域实际制定具有区域特色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地方招商引资税收优惠政策的管理。对于经济和科技发达的东部区域,其税收优惠政策应着眼于对高科技企业、高附加值服务业、外向型经济企业实行税收减免,充分发挥税收对科技创新的激励作用。对于资源丰富、经济和科技相对欠发达的中部区域、西部区域及东北区域,其税收优惠政策由鼓励资源开采转为鼓励资源节约,制定必要的鼓励资源开采回收、高效利用以及开发替代能源的税收优惠政策,充分调动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另外,应加强对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蓝皮书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