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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版《反腐倡廉蓝皮书》】光明网:中国社科院发布2014年重大成果的《反腐倡廉蓝皮书》
来源:光明网  作者:本网转载   发布时间:2014-12-17

  专家介绍,通过“治病树、拔烂树”,净化政治生态。2013年,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72532件,结案173186件,处分182038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50053人、政纪处分48900人。2014年1-6月,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9.6万多件,处分8.3万多人,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30.5%和31.5%。

  (一)保持“打虎灭蝇无禁区”的高压态势。一是查处违反法纪高级干部不设限。党的十八大以来至2014年10月31日,先后有53名违反法纪的省部级干部被查处,其中2014年以来查处了31名。二是追查腐败窝案不手软。2014年1-10月,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国家发改委官员受贿犯罪案件11案11人,其中,国家能源局5人,发改委价格司5人、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1人。三是各地区办案数量明显增多。2014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查处了一批在本地区本部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四是严惩纪检系统“害群之马”。2014年5月9日,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魏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5月19日,中央纪委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曹立新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五是严肃查处“小官巨腐”案件。2013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发生在农村的案件8.3万件,处分8.7万人,严查发生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教育等领域的案件,查处1.5万人,与上年相比增长27%。

  (二)“依法反腐”受到社会广泛赞誉。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也加大了对腐败犯罪的惩处力度,对贪污贿赂定罪拟将原数额标准改为按性质量刑,并保留适用死刑;提高行贿罪的犯罪成本,将“从宽”门槛提高,加入了经济处罚;此外,增加了向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人员行贿的犯罪处罚规定,以约束领导干部身边人。第一,检察机关严肃查处各类职务犯罪。2013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7551件51306人;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的案件2581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871人,其中厅局级253人、省部级8人。第二,国际反腐败合作进入快车道。中国作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签约国,顺利完成履约审议并不断扩大反腐败国际合作。APEC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应运而生,中央纪委牵头形成多部委参与的“海外追逃追赃网”,并成立了重在追赃追逃的国际合作局。截至10月29日,已从40余个国家和地区缉捕、劝返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180名,其中,缉捕104名,劝返76名,涉案金额千万元以上的44名,缉捕数超过上年全年总数。

  (三)严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截至2014年9月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62404起,处理8253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259人。其中,省部级2人、地厅级124人。中央纪委直接查办、督办、转办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共252起,先后10次对52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做出通报。各省(区、市)纪委监察厅(局)先后通报了110次639起典型问题。

  专家指出,2014年,监督工作坚持问题思维,创新机制,突出重点,强化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为主体的全方位监督格局,权力监督制约迈出坚实步伐,呈现新亮点。

  (一)巡视监督“利剑出鞘”。巡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强化震慑,对反腐的“贡献率”大大提高。一是聚焦“四个着力”,注重发现问题。中央巡视工作聚焦腐败、作风、纪律、选人用人等突出问题,先后派出的13个中央巡视组分两轮对北京、天津、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海南、甘肃、宁夏、新疆、广西、上海、青海、西藏、浙江、河北、陕西、黑龙江、四川、江苏等20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常规巡视,发现了工程腐败、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一批有价值的问题线索。二是创新巡视方法,专项巡视有的放矢。中央巡视组在抓好常规巡视的同时,创新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探索开展了专项巡视,体现机动灵活、出其不意、短平快的特点,使之成为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三是善用巡视成果,狠抓整改问责。各地根据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查办的案件中,线索来源于巡视发现的比上年同期增长33.9%。截至2014年6月19日,第二轮巡视的10个地区、单位中,至少有3351名官员被处分,其中包括至少66名厅级以上干部。四是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全国巡视“一盘棋”。2014年,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5个专项检查小组,配合中央巡视组对1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巡视工作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层层传导压力。

  (二)审计监督重拳出击。审计机关发挥反腐“侦察兵”作用,围绕反腐、改革、发展,紧盯各类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开展审计,揭露问题、揭示风险的功能进一步凸显。2014年6月16-25日,国家审计署在10天内连发17份审计公告,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查深、查透、查实,对违法违规违纪的单位部门点名通报。对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披露相关部委和国有企业在资金使用方面的“顽疾”,发现并移送涉嫌重大违法违纪案件314起,涉及1100多人。逐项整改追责,“对账销号”交明账。针对11家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截至2014年5月31日,相关企业已处理相关责任人190名,其中厅局级官员32人;企业已补缴各项税款1.78亿元,挽回和避免损失32.96亿元。

  (三)纪检监督务实到位。2014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约132万件次,比上年同期增长65%。明察暗访形成常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出击,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点,制发正风肃纪的通知,划定“红线”,标出“雷区”,牵头实行常态化机制,紧紧围绕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开展明察暗访,发现和曝光问题,使“四风”问题难以藏身。

  专家强调,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腐败泛化心理依然发酵,阻遏腐败滋生蔓延的任务依然艰巨。课题组建议:应抓住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机遇,保持高压态势和治理定力,以阻遏贪腐蔓延的实效取信于民。其一,把依法反腐进行到底。其二,严防执行八项规定精神“松劲儿”。其三,对出现“塌方式、系统性”腐败地区单位领导班子追责。其四,做实中国版财产申报制度。其五,扩大境外追赃追逃战果。其六,激发网络监督正能量。《反腐倡廉蓝皮书》还系统总结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以及广东、贵州、河南、陕西、新疆等省(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特点与实际成效。

  《反腐倡廉蓝皮书》指出,中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中央将反腐进行到底的政治决心、政治信用和政治定力得到广泛认同,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成效深得民心,党和政府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努力程度得到高度认可。问卷调查显示,大多数干部群众对未来反腐败充满信心,93.7%的领导干部、88%的普通干部、84.8%的企业管理人员、73.1%的专业人员、75.8%的城乡居民对未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表示有信心或比较有信心。

  本次发布会和论坛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办公厅、科研局、监察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承办,北京市纪检监察学会协办。中央纪委、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的有关同志出席会议。来自北京、河南、湖南、贵州、重庆等省(市)纪委的有关负责同志,来自山西、四川、贵州、新疆等地方社会科学院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专家学者,共70余人参加会议,20余位廉政研究专家在会上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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