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入口|手机版|APP| 网站地图| 帮助中心
您好,欢迎来到皮书网! 登录|注册|

最新资讯

更多>>皮书作者

谢伏瞻
    谢伏瞻,中国社会科学院原院长、党组书记,学部委员,学... 详情>>

更多>>皮书机构

媒体聚焦

【2014版《新媒体社会责任蓝皮书》】光明网:首部《新媒体社会责任蓝皮书(2014)》在京发布
来源:光明网  作者:本网转载   发布时间:2014-12-10

  (二)主流网络媒体在网络情绪引导上缺乏力度

  专家阐述,以“棱镜门事件”为案例,选取11家主流网络媒体网站(新闻网站、商业门户网站、社交网站)为研究对象,通过对主流网络媒体“棱镜门事件”的报道内容比较分析,研究主流媒体在国家安全议题上的报道议题与报道框架。研究发现:商业网站对“棱镜门事件”的全程关注度高于新闻网站,新浪网对该事件报道持续时间高达143天;主流媒体网站报道话题集中,31%内容偏向于国际关系变动(如美中关系、美俄关系、美国与欧盟关系),网络安全(25.4%)、信息安全(21.7%)、个人隐私安全(19.1%)、金融安全(2.7%)是四大关键议题;新闻网站在议题引导上占主导地位,44.3%的报道源自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新闻网等新闻网站,而“报纸媒体”(28.7%)依靠其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成为众多报道的信息源头,“网络论坛”(17%)则在事件爆料、趋势发展预测上独占优势;主流媒体网站的报道体裁主要集中为陈述性报道(消息,57.8%)、评论性报道(时评,42.2%)两类,其中评论性报道中,61.3%采用了理性框架、38.7%采用了感性框架;主流媒体网站客观中立性强、新闻网站在舆论引导、声援反制美国方面作用明显,高达60.7%的报道样本客观陈述事实、跟踪事件进展并且内容中涵盖所涉利益群体,34.4%的报道样本积极引导舆论、理性分析事件的影响,4.9%的样本为负面报道。研究认为:主流网络媒体此次事件的报道存在缺陷,一是主流网络媒体在国家安全问题的议程设置上处于被动地位,即使事件爆出与中国密切相关的内容后,主流网络媒体更多还是陈述事件所带来的国际关系变动,仅有人民网、新华网等发表社论、时评,谴责美国霸权及其对中国的伤害;二是主流网络媒体在正向引导舆论方面存在不足,在网络情绪引导上缺乏力度。课题组认为,主流网络媒体应在确保信息准确性的基础上,客观传递观点,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信息流、思想流、情感流交汇地。

  (三)意见领袖群体的社会责任现状不容乐观

  专家介绍,蓝皮书重点选取2013年17个重大公共事件传播中的微博意见领袖进行研究,通过对382条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微博样本进行实证分析,识别出79个意见领袖账号,其中,男性账号53个(67%),女性账号8个(10%),未知账号18个(23%);在实名认证上,65个(82%)账号是经过实名认证的,只有14个(18%)账号为匿名;身份分布方面,个人账号61个(77%),机构账号14个(18%),身份未知账号4个(5%);意见领袖群体在地域分布上呈现明显的集中化趋势,有41个账号(52%)来自北京,比2011年数据中的54个(43%)上升了9个百分点;意见领袖职业分布上,媒体从业者是意见领袖最大的群体(21人,27%),信息获取与传播的优势使媒体从业者更容易成为突发事件传播中的意见领袖。研究发现:意见领袖群体的社会责任现状不容乐观,除在“信息生产”方面得分较高之外,意见领袖在“文化传承”、“提供娱乐”两个社会责任功能中的得分较差,平均分都只占满分标准的1/10上下;在“教育大众”功能中的得分也偏低,平均分为0.227797分,不及满分0.971993分标准的1/3;在“协调关系”功能中的得分同样不高,平均分为0.339062分。研究认为:要提高微博意见领袖社会责任的整体水平,需要从“教育大众”和“协调关系”两方面入手。

  (四)政务微博表现出以原创为主的特色

  专家分析,对2013年影响较大的4起突发事件中的政务微博作了专题研究分析。课题组通过对12个政务微博账号在突发事件发生中发布的1383条消息分析,对其内容特征、发布类型、态度类型、所获取的转发数、关键帖等进行了定量研究。研究发现:政务微博发布的消息大多持中立态度,以客观描述事实为主,占总量的69.17%;积极态度占30.83%,没有消极态度的信息发布;政务微博表现出以原创为主的特色,原创数量占了86.67%,原创微博最能体现出发布单位的个性特征和职能,并能保证信息发布的准确性;突发事件中,原创微博更具针对性,更能有效的引导舆论;在突发事件的爆发期和高潮期,政务微博发布了绝大多数消息,共占了总量的77.34%;而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政务微博发布的信息覆盖面广泛,从多个角度为受众提供信息服务,其中关于处置与解决的信息占到52.5%,但政务微博在突发事件中也存在反应速度迟缓等问题。

  (五)将新媒体社会责任理论与实践纳入新媒体管理系统

  专家强调,以社会责任为中心的新媒体共同治理体系,是一个多方协调的平衡机制,主要是指:第一,法律层面,不断完善新媒体管理的法律体系;第二,行业管理层面,不断丰富新媒体行业组织的治理经验,增强新媒体行业组织的监督责任;第三,第三方机构层面,不断增强新媒体第三方机构的监督力度;第四,用户层面,不断提升新媒体用户的道德责任意识。

  专家指出,要健全信息发布规则,不断完善新媒体管理的法律责任。由于新媒体行业是一种技术主导发展的市场形态,技术发展速度远远超过法规的更新,所以无论是欧美等发达国家,还是印度等发展中国家,都在不断明确新媒体治理的权利和义务,不断明晰新媒体治理的责任界限。尽管具体做法不同,但依据具体国情,不断强化新媒体法律责任治理,不断提升新媒体用户的法律意识,已成为全球共同趋势。综观国内现有的新媒体法规体系,在业务许可、市场准入、运营管理等方面法规内容较多,但缺少一部全方位明确新媒体信息传播责任的基本法律,对此,需要整合现有法规,制定权威统一的专门法律,建立完整、规范、明确的新媒体信息发布责任规则,进一步明确信息发布者和传播者的法律责任界限,同时依法制裁恶意发布或传播违法信息以及利用信息发布从事违法活动的行为。若建立基本法律的工作短期内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则可以考虑不断加强对现有法律适用于新媒体管理的延伸和司法解释工作,进一步明晰现有法律在新媒体领域的认定标准和适用范围。

 

12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