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十四五”时期中国特色自然灾害治理体系发展展望
完善中国特色自然灾害治理体系的建议
(一)坚持生态优先,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关系
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大成果,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必然要求。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在资源、环境的合理承载范围之内,尊重自然规律,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奋斗目标,建设美丽中国。
(二)预防为主,减轻自然灾害风险
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各环节责任和措施。“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的实质就是要未雨绸缪、关口前移,从单纯被动应对、“治标”的灾后救助,转向主动出击、“治本”的灾前预防,消除隐患、夯实基础、提升能力,有效降低救灾成本,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着眼国家长远发展,加强战略性、网络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大工程的实施。
(三)构建自然灾害多元治理格局
国家治理概念的提出,为管理自然灾害风险特别是巨灾风险提供了全新的视角。国家治理体系覆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十四五”时期中国特色自然灾害治理体系发展展望设等广泛的领域,是在扬弃国家统治、国家管理等基础上提出的新概念,即国家政权的所有者、管理者和利益相关者等多元行动者在一个国家的范围内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合作管理,其目的是增进公共利益、维护公共秩序。在防灾减灾救灾领域,就是要全面调动政府、市场、社会和个人等各个方面的资源,群策群力,开创新局面。
(四)持续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改革
其一是处理好应急管理部门与其他涉灾部门的关系。其二是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自然灾害防治职能。
(五)推进综合防灾减灾法立法进程,完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法治建设
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各项工作都于法有据。法治是自然灾害防治事业的基石和保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强化防灾减灾救灾法治保障,加强综合立法研究,“加快形成以专项防灾减灾法律法规为骨干、相关应急预案和技术标准配套的防灾减灾法规体系”。
(六)完善社会力量参与自然灾害应急治理的机制
建议采取健全法律法规、搭建协作服务平台、组织竞赛和评估、建立与专业队伍共训共练和服务保障机制等措施,大力扶持鼓励社会救援力量加快发展,规范有序参与救援行动。重点建设一批社会救援队,重点培养表现优异、技能突出的个人,纳入国家救援队伍体系,形成国家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队伍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格局,同心协力构建大国应急救援体系。
(七)以巨灾保险为突破口,发挥市场机制对自然灾害损失的经济补偿功能
针对自然灾害跨区域、跨行业的影响不断加强,直接灾害、次生灾害、衍生灾害链条不断延伸的特点,参考生态补偿制度,探索建立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补偿制度。
(八)不断完善灾害应急管理的国际合作机制
自然灾害是全人类共同面临的最大、最严峻的挑战,各国应着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深化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救援,形成人类共同应对自然灾害挑战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