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实践经验
广西壮族自治区形成了适应本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模式和系统,包括相关制度、各保护单位、多元传播机制等。广西壮族自治区要想全面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应深入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
(一)相关制度持续完善,细分主题保护
2015年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启动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修订工作。自2017年1月1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并妥善保存相关实物和资料。同时建立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将本行政区域内体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其中,予以保护。2018年1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明确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申报条件、批准实施、建设与管理等要求。南宁市出台《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意见》《南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壮族歌圩文化(南宁)生态保护区建设(2016—2020年)工作方案》等文件,形成规范引领。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多措并举,从机构、法规、经费、名录体系、传承人队伍建设等方面下功夫,不断完善针对性政策,把握整体发展方向,细分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方法及原则,不断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成果斐然。
(二)建立相关保护单位,形成平台保障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过摸索与努力,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载体方面成果颇丰。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作多方位展开,利用生态区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示及创造性转化,形成良性循环,充分发挥博物馆、各级学校功能,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受众面。
一是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工作组,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效保存与传播。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工作组,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标准体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资料进行管理。二是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依托旅游产业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创造性转化。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有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铜鼓文化国家级生态保护实验区,5个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百色壮族文化生态保护区、苗族文化(融水)生态保护区、侗族文化(三江)生态保护区、瑶族文化(金秀)生态保护区、桂派戏曲曲艺文化(桂林)生态保护区。三是发挥博物馆的展览展示、教育功能。自2003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先后建成10座各具特色的民族生态博物馆。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地博物馆打破传统模式,动静结合宣传展示地方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原有静态展示(图片、相关器物、文字记载等)的基础上,积极将数字化技术运用到展示形式上。在拓宽展示平台的同时,充分发挥博物馆的教育功能,开展非遗文化讲座、非遗文化进校园等活动。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组织开展的“瓯骆学堂”“文化遗产周周学”等活动,南宁博物馆组织的研学活动,桂林博物馆开展的“社教活动”等,都是利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针对学校、社会不同人群进行的展示教育。四是各类学校共同发力,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辐射面。2021年底,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确定南宁市柳沙学校等50所学校为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示范学校立项建设单位。总体上,自2020年开始,广西壮族自治区各中小学积极建设非遗创意工坊等,并研制非遗教育文化体验活动实践指南,对外开展非遗相关交流、学习等活动。职业教育层面,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多元化的民族文化传承创新工程,助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各院校、传承教育基地等共培养了两万多名民族技艺技能创新型人才。
(三)丰富传播形式,促进多元化传播
1.多主体出版非遗图书,传播特色非遗
丛书及工具书编写方面,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2021年起组织编著“广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列丛书”,对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拥有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起源、民俗文化、变迁过程、传承与保护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详细记录与分析。2021年,钦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心出版《钦州坭兴陶史话》《坭兴陶传统烧制技艺》两本书籍,这两本书全面记录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钦州坭兴陶在每个阶段的发展历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广西壮族自治区还出版了《美丽广西·多彩非遗——广西国家级非遗代表性名录》《广西民歌图志》等具有参考价值的书籍。非遗教材编写方面,广西职业院校编写的《壮锦制作工艺》《绣球的制作》《广西壮锦技艺》等教材已运用到各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教学活动中。多主体出版各类非遗图书,丰富了非遗文字记载及传播内容,有力促进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特色非遗的传播与发展。
2.创建节庆品牌,文旅融合宣传非遗
2014年1月13日,“壮族三月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法定节假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围绕“壮族三月三”组织了系列活动,塑造节庆品牌。自2017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以“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为重点品牌,打造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群众体育、风情旅游、特色消费于一体的文化旅游消费品牌,其中最重要的板块当属非遗展演。如2021年的“壮族三月三·桂风壮韵浓”活动,壮族天琴艺术、京族独弦琴演奏、刘三姐歌谣、桂剧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非遗技艺展演区域进行展演,凸显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非遗特色,展现民族风采。广西壮族自治区还联合贵州、云南等省开展民族文化交流展演活动,扩大民族文化辐射范围,强化与周边省份民族文化的交融,形成文旅融合互惠互利的良好局面。在品牌宣传方面,主办方及各参与单位、商家利用自媒体多维度宣传造势,迎合现代消费习惯,协同线上、线下,充分利用直播、电商等平台进行展示与销售活动。
3.积极举办各类展演,充分展示非遗传承保护成果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共开展各类非遗展演、展示活动1000余场次,丰富了大众的精神生活,同时增强了各族群众对非遗的认同感。自2014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连续7年举办“壮族三月三·桂风壮韵浓”系列文化展演活动。2021年10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心受乌镇戏剧节组委会邀约参加古镇嘉年华单元,携自治区级非遗项目“北海粤剧”亮相乌镇戏剧节,参与演出的两出折子戏《帝女花之香夭》和《梁山伯与祝英台之草亭结拜》充分展现了北海优秀历史文化和地域特色,也提高了北海粤剧的形象和影响力。同年12月,13名传承人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参加了由文化和旅游部、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中国原生民歌节活动,展示“那坡壮族民歌”“壮族嘹歌”“壮族三声部民歌”3个极具民族特色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4.主题纪录片持续推出,记录展示非遗代表性项目
2011年10~1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人员前往田林县平塘乡平塘村、路城瑶族乡俄外村、旧州镇央白屯,德保县马隘乡、都安乡,靖西县,三江侗族自治县程阳八塞和梅林乡拍摄壮剧、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和侗族大歌记忆工程专题纪录片,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收集了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2014年,纪录片《八桂非遗传承录——珠还合浦》在优酷视频播出;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型电视系列专题片《八桂非遗传承录——钦州市“烟墩大鼓”专集》在广西广播电视台综艺旅游频道播出;自2020年起,“广西非遗系列”视频上线腾讯视频,系统展示了在岑溪民间歌舞舞春牛基础上衍变而来的传统戏曲剧种——牛戏;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制作了讲述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故事的微纪录片《非遗者也》,旨在更好地记录、展示柳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摘自《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报告(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