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近年来,上合组织成员国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着力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取得了丰硕成果,为上合组织文化遗产保护注入了新活力。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在上合组织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各国仍然面临着许多共同的问题和挑战,文化遗产保护受到多种因素的困扰。面对这些问题,上合组织各国应携手合作,共同应对难题。
第一,上合组织成员国的文化遗产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负面冲击,文化遗产的生存环境恶化现象普遍存在,这关系到物质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被破坏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消亡等问题。
上合组织成员国的某些物质文化遗产缺乏适当维护,遭到破坏。首先,经济活动是文化遗产遭到破坏的原因之一。某些地区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不够强,认为文化遗产保护是经济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阻碍。所以,当遇到文化遗产保护和经济利益相冲突的情况时,某些地区便不惜以拆除古建筑等破坏文物为代价追求经济利益,未能恰当地保持经济发展和遗产保护之间的平衡。其次,某些地区缺乏对历史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域的专业化修复规划,包括制图材料、土地测量数据、历史和文化遗产标识等,这导致在对古建筑和历史遗迹重建和修复时科学性和专业性不够。俄罗斯圣彼得堡进行的一些古建筑拆迁,以及巴基斯坦拉合尔轨道交通部分线路因处于历史遗迹附近而停工等现象,都值得人们深思。
随着社会的发展,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空间受到挤压,一些传统技艺出现了传承人断层而面临失传的现象。例如,中国的宣纸传统制作技艺,它对传承中华民族文化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该制作技艺于2009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宣纸制作过程相当复杂,共有108道工序,技术要求高,劳动强度大,很多年轻人不愿意学习。随着老一代传承人的老去,宣纸传统制作技艺难以为继。其他如皮影戏、山西琉璃烧造工艺、烙画葫芦等文化瑰宝也都面临后继无人的困境。
第二,目前上合组织成员国对濒危遗产的保护意识有待加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立了《濒危世界遗产名录》,其目的是提醒某些遗产保护存在威胁,以此呼吁社会各界关注该遗产的保护。有的国家将其与本国名誉和主权联系在一起,只同意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不同意列入《濒危世界遗产名录》。[3]这就需要有些国家正确对待濒危世界遗产,积极开展修复工作并及时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上报项目保护状况,争取这些遗产因良好的保护成效而被从《濒危世界遗产名录》中剔除。
第三,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和旅游开发缺乏深入性。文化遗产是上合组织各国文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成为提升国家形象和发展旅游的独特资源。然而,上合组织各国对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挖掘不够深入,文化遗产与旅游开发之间的关联性较为欠缺,对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传播和推广力度还不到位,许多文化遗产尚未被打造成旅游文化品牌,或品牌识别度不高,文化遗产并没有被充分利用来吸引游客,旅游市场规模较小并有待开发,许多历史和文化遗产所在地缺乏完善的基础设施。
例如,塔吉克斯坦的萨拉兹姆古城遗址,它是塔吉克斯坦第一个被列入联合国《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遗产,是中亚出现定居人口的历史见证,它见证了中亚和印度洋地区贸易和文化交流的历史。[4]然而,如此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却鲜有人知,这里的旅游产业开发也不完善,缺乏推广文化遗产旅游品牌的系统性规划,文化遗产点基础设施水平有待提高。
——摘自《上海合作组织发展报告(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