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皮书观点
(一)加强顶层设计,优化数字产业集聚区空间布局
1.建立和完善高位推动的统筹协调机制
一是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创新和优化数字产业集群工作机制,协同推进实施数字产业集群发展战略,协调制定数字产业集群重点领域的规划和政策,统筹数字产业集群发展,引导和支持一批专业化、特色化数字产业集群建设。二是制定数字经济产业集群发展政策。贯彻落实《江西省数字经济集聚区建设行动计划》,形成布局合理、定位清晰、各具特色、竞相发展的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新格局,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路径;研究制定市(县)联动的支持性政策,引导省内外优质资源高效地向江西省数字产业集群集聚。
2.优化数字产业集聚的空间布局
要持续优化数字产业集聚布局,强化数字产业跨区域联动。此外,还要在省内现有数字产业集群空间分布的基础上,构建和优化承载粤港澳、长三角等地区的数字产业转移的空间布局。积极承接数字经济发达地区数字产业的梯度转移是加快实现数字产业转型升级和倍增发展的重要路径。针对当前江西数字产业赛道重硬件偏基础的现实情况,可提前筹划承接数字经济发达地区产业转移集聚的顶层设计。充分发挥南昌、上饶、九江、宜春等地在数字融合应用产业方面的优势,承接发达地区VR、数字文创等创新融合数字产业项目的转移;依托赣州、吉安两地的国家级、省级合作共建园区,承接电子元器件、智能终端等数字基础产业项目的转移;其他设区市依托各自的特色承接省内外相应的数字产业转移集聚,努力构建特色鲜明、分工合理、优势互补的空间承载布局。
(二)强化企业集聚主体地位,支撑数字产业集群发展
1.培育龙头企业,扶持中小企业,强化企业在数字产业集聚中的主体作用
一是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指引数字产业集群发展方向。以平台化思维,大力引培一批数字领军企业,充分发挥大企业、大平台在核心技术创新和应用场景开发中的创新作用,带领整个产业集群向高端化发展;鼓励、支持大企业和大平台加强横向和纵向产业协同,积极整合省内、省际创新资源,实现数字产业集群跨区域协同、促进数字要素市场化流动,实现研发、生产和销售资源最大化利用。二是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专精特新化发展。针对中小企业推出更多优惠政策,扶持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不断提高数字产业集群的创新能力。一方面,强化梯度培育,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着力构建大数据分析体系,精准判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远、中、近期挂牌上市的成熟度以及市场定位和要求等,制作企业画像和标签,按照不同成熟度层次,实施靶向培育,提供“点对点”定制化服务。另一方面,着力推动产业链上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采取政府指导、平台承办、双向互动形式,常态化组织产业链“链主”与中小企业供需见面、路演推介等系列活动,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2.强化数字技术创新应用
一是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大数字技术创新力度。鼓励和支持集群企业数字技术创新,加大数字领域的研发投入,激发企业创新热情;建立完善数字技术创新奖励制度,对在重大核心技术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奖励和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二是加大数字技术应用力度。引导企业重视创新数字技术应用,将数字技术渗入生产全过程,提高生产过程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
3.建立数字产业集群协作组织
一是搭建资源共享平台,众多合作伙伴围绕新基建组成生态系统,使各主体和竞争者都有机会共享资源和设施;鼓励集群企业共享知识资源和服务,充分发挥数字要素的价值。二是构建“科研院所+数字集群”的发展模式,为集群提供战略咨询服务。协助数字产业集群制定发展战略目标,形成各具特色的数字产业集群网络;协助企业选择参与集群的不同途径,因企制宜,找到适合的策略措施。
(三)持续优化数字营商环境,夯实数字产业集群发展基础
1.持续优化数字营商环境,为数字产业集聚筑巢引凤营商环境是数字产业集聚区建设的土壤,也是地方核心竞争力和软实力的集中体现。坚持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江西省的“一号改革工程”来抓,积极推动和参与制定数字经济领域治理规则,打造开放、公平、公正的数字发展环境。搭建平台,推进省内省际乃至国际数字产业集群间的合作交流。
2.努力提升政府数字化治理水平
一是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创新发展。搭建和完善数据感知网络、智能服务门户和云计算平台,建立城市数据库,促进统一高效的数字化公共服务云平台的建立和完善,促进政务数字化发展。二是打造覆盖全省的综合治理平台,结合集群内各项业务服务和事前、事中与事后监管,实现集聚区服务、管理和治理的有机统一。
3.探索建立不同层次的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构筑数字生态共同体
支持数字产业集群和数字园区等集聚区主体、行业协会和头部企业建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并以此为载体,促进数字产业链上的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融合发展。探索建立数字产业集群开元平台体系,创新数字产业融合体制机制和数字产业集群模式,构筑包括政府、数字服务供应商、各类研发机构等在内的数字生态共同体,打造安全可控的数字产业集群生态。
(四)强化要素支撑,构建数字产业集聚保障体系
1.强化数字基础设施保障
新型数字基础设施是打造数字产业集群的重要基础和保障。继续加大对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建设千兆城市,实现行政村及以上区域千兆光纤网络全覆盖,乡镇及以上区域5G网络全覆盖。加快传统产业内外网改造,积极推动5G、千兆光纤网络、IPv6、TSN、SDN等新型网络技术在传统产业领域的应用。统筹布局以南昌为中心的数据中心建设。此外,还应率先部署技术、规模、速度、服务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的物联网络。
2.强化数据要素支撑
数字应用场景是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培育和成长的土壤。要完善数字应用场景的供需对接机制。依托世界VR产业大会等国际平台,面向国内外征集具有应用推广价值和创新引领型需求的数字应用场景解决方案。以场景吸引数字企业、以数字企业带动数字产业、以数字产业构建产业集群生态。要加快数据公司和数据平台建设,推动各类数据要素资源有序归集、开放和共享,加强对数字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鼓励政府、企业和个人等
各类主体深度挖掘、分析和开发利用数据资源,鼓励和支持企业对数据资源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充分释放数据要素的潜力和价值,打造具有特色和优势的应用示范,支撑多元化数字场景建设,形成开放共享的数据生态环境。
3.强化资金支持
加大财政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对数字产业集聚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应用示范的支持力度,落实数字产业集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的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创新融资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和数据资产等无形资产抵押贷款,加快形成各具特色、充满活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发展投资机构体系。
4.强化人才智力支撑
加快高水平数字人才引培步伐是打造数字产业集群的重中之重。一是根据数字产业集群的现实需要,围绕引、育、留、转等关键环节,制定人才引培专项行动计划。二是强化数字型人才的培育。鼓励高校加强对数字型人才的培育;引导和支持企业建立一体化人才选培制度;地方政府应建立数字技术人才培训库和资源库,促进数字人才交流合作。三是充分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智力资源优势。鼓励和支持省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与数字产业集群对接与合作交流,进行定向化科研攻关、技术指导和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