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科技金融服务功能,提升金融科技自主创新水平,推动金融、商务等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区域合作、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等平台合作,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合作,推动金融、科技融合发展。
(一)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金融中心
一是支持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金融街区和现代金融总部基地。依托科技金融创新资源,加快吸引高端金融资源集聚,引进一批具有代表性和国际影响力的全球金融机构总部,以及国内银行、投资机构的功能性总部、区域总部,培育壮大创新金融领域、特色金融领域的国内领军企业总部。
二是构建完善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为核心的创新资本链。依托深圳证券交易所,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债券平台、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支持建设股票期权市场,建立资本与技术有效对接的全国性综合服务平台,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鼓励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加大对初创、成长阶段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积极服务初创企业、中小微企业,建立覆盖产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的产业“基金群”体系。
三是不断丰富科技金融新业态。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建设广东省供应链金融创新平台,率先探索建立供应链金融创新试点机制、监管机制和行业标准体系。鼓励发展绿色金融、社会影响力金融、文化金融,拓展现代金融新业态。积极培育发展金融中介服务机构,鼓励会计、律师、审计、评估、咨询机构为金融机构提供专业化服务支撑。
(二)全力打造金融科技发展高地
一是构建完善的金融科技生态体系。优化金融科技园区平台布局,加大对各类特色金融科技专业园区建设支持力度,规划建设数字人民币产业园。依托金融科技园区平台,加快引进金融科技基础设施、持牌金融机构及科技公司、创新型金融科技公司、金融科技加速器孵化器等要素资源,鼓励开展金融科技领域基础、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及重大应用试点示范。探索在香蜜湖新金融中心建设金融监管高地,推进香蜜湖产融创新/上市加速器实质性运作,协助推进深圳科技与知识产权交易所落地福田,打造国际一流水平的香蜜湖新金融生态格局。
二是支持建设金融科技产业发展高地。围绕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加强在跨境金融、供应链金融、国家数字征信治理等领域创新应用,探索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场景,培育集聚一批金融科技机构,打造辐射大湾区的金融科技产业集群。
三是持续提升香蜜湖金融科技品牌。积极构建覆盖全业态、全生命周期的金融科技标准规范和评价体系。持续巩固提升香蜜湖金融科技创新奖影响力,不断提高香蜜湖金融科技创新评选工作的规范化及专业化水平,进一步细化金融科技创新产品和项目,针对中小金融科技企业设立专门奖项,营造扩大金融科技创新氛围。
(三)构建国际性高端商务总部经济圈
一方面,精心打造高端品质空间,配套完善高端商务服务功能。坚持生态、文化赋能,加快建设融合共生的中轴云客厅和以福华路为主轴的节日大道,系统提升城市公共空间环境品质,打造国际高端消费街区及世界级消费目的地。加快推进香蜜湖片区统筹更新,高标准规划建设深圳国际交流中心,打造国际高端会议交流平台,积极承接重大国事及会议活动。对标世界顶级水平,高规格推进深圳改革开放展览馆、深圳金融文化中心、国际演艺中心等新地标建设,加大新科技新技术应用,提升中央商务区总体环境。
另一方面,以金融商务总部为重点,提升高端商务总部经济发展能级。依托深南大道两侧金融资源,高标准规划建设东起深圳证券交易所营运中心、西至招商银行大厦并延伸至香蜜湖的“深圳金融街”,加快吸引集聚高端金融服务机构、财富管理机构等,推动建设深圳国际金融区,增强金融总部服务能力。持续巩固福田中心区“高端商务总部集聚区”先发优势,推动建设金融-科创融合型总部核心区,大力吸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终端、金融科技、时尚消费等特色产业总部落户,持续完善提升总部经济功能。
(四)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功能平台合作
深圳市层面,充分依托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联动港澳发展和特殊优惠政策优势,进一步扩大在航运金融、供应链金融以及国际化金融人才培养等领域合作;加强与前海联合交易中心合作,探索丰富期权品种,推出股票股指期货,建立产品完备、规模领先的金融衍生品体系,研究适时推动建立深圳期货交易所。积极面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光明科学城等科技创新发展重点领域,大力发展特色金融产业。
广东省层面,深化与广州、珠海、东莞等城市重大功能平台合作,积极争取各类试点和优惠政策向福田中央商务区拓展,加大金融对外开放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围绕科技创新布局和科技企业需要加快产品和业务创新。重点推动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广州期货交易所的联动合作,发展壮大金融市场体系,提升对全国乃至全球金融资源的集聚配置能力。扩大与广州科学城、中新知识城、南沙科学城、珠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东莞松山湖科学城等平台合作,推动建立健全协同创新机制,共建国际化创新平台、联合实验室和研究中心,推动产学研深度合作,构建高效的创新资源共享网络。
港澳合作层面,助力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跨境征信产品、基金产品互认,推进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依托深圳证券交易所大湾区债券平台建设,吸引符合条件的港澳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在深交所发行金融债券、公司债券。推动在福田中央商务区建立港澳保险内地服务中心,在续保、理赔、报销、结算等方面先行先试。深化与香港在知识产权保护、金融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探索推动与港澳高等院校在福田中央商务区合作建立独立本科院校和特色学院,合作开展金融科技人才培养。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深化与港澳在绿色金融领域的合作,吸引集聚头部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业务。
(五)深化拓展现代国际金融合作
一是稳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深入落实好《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外资金融机构集聚发展若干措施》,鼓励支持外资金融机构落户福田中央商务区。逐步放宽金融业市场准入门槛,允许设立外资控股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落实好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探索创投基金的跨境资本流动试点,促进科技创新行业收入的跨境汇兑便利化。争取国家支持率先在跨境金融、离岸人民币清算、数字人民币应用等领域开展试点,提升跨境金融服务水平。加强与全球知名高校及组织协会等对接,探索合作开展金融人才国际化培养培训。
二是积极参与“一带一路”金融合作。聚焦科技金融、金融科技、供应链金融等特色优势领域,谋划举办大型国际会议,吸引国际金融组织及机构参与,支撑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参与全球金融治理的能力及话语权。着眼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鼓励和支持福田中央商务区内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加大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布局开展业务。坚持遵循国际惯例和债务可持续原则,加强与国际多边金融机构合作,建立健全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摘自《中国商务中心区发展报告No.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