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国家文化建设新要求,本课题组建议:立足珠江口海洋文化深远历史的积淀,统筹湾区海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由广州牵头引领,联动东莞、香港、澳门、深圳、珠海、中山等湾区城市,深入挖掘中国近代史开端大事件“鸦片战争”的深刻启示,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主题,以海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为主导功能,以文旅融合发展为重点方向,以区域协同建设为主要思路,建设推动粤港澳三地文化共融的大湾区海防遗址国家文化公园。具体措施如下。
(一)提升项目层级,统筹区域协调管理机制
海防历史资源的整合应该有更开放视野,建议不再局限于广州(南沙)和东莞(虎门)两地,而是将包括深圳、珠海、香港、澳门在内的珠江口两岸的古炮台、海防博物馆历史遗迹进行统一规划打造,使项目名副其实。广州市应高度重视海防遗址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价值与意义,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牵头尽快与湾区内相关城市达成合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海防遗址国家文化公园的共识,并尽快建立起科学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共同编制建设规划和工作方案,形成建设合力。此外,申报海防遗址国家文化公园的层级高,难度大,建议由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联合相关城市,协调广东省共同来推动海防遗址国家文化公园项目的申报工作,提高申报成功率;同时成立海防遗址国家文化公园管理委员会,打破目前各地市在海防遗址资源的开发保护上各自为政的被动局面。
(二)逐步稳健推进,实行“两期三段”建设机制
海防遗址国家文化公园所涉地域范围广、规划节点多,各地区同步发展有一定困难。建议将整体建设过程分为“两期”“三段”逐步实施,稳健推进项目落地。
两期。第一期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海防遗址国家文化公园核心区,重点保护修缮广州(南沙)区域内的古炮台群,再现铁索拦江、金锁铜关等历史景观,完善码头、道路、公共服务等文旅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无障碍联通与东莞(虎门)海防遗址间的水路交通、建设穗莞海防遗址主题历史文化游径等。第二期打造形成完整版的粤港澳大湾区海防遗址国家文化公园。重点是协同推进核心区与深圳、中山、珠海以及香港、澳门城市间的海防遗址资源交通联通与文旅合作,建立起区域间的协同保护与文化旅游合作开发机制。
三段。一阶段是重点建设阶段,选取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示范意义的海防遗迹启动重点建设,形成分级分类的展示体系,完成海防遗址国家文化公园近期重点项目建设,全面导入标识系统,深度融合文化旅游产品,初步形成文物和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利用,协调推进局面和权责明确、运营高效、监督规范的管理模式。二阶段是基本完成阶段,推进海防遗址国家文化公园功能进一步完善,海防文化遗产实现科学保护、活态传承、合理利用,现代化展示体系全面建成;深入挖掘海防文化价值和精神内涵,打造海防遗址国家文化公园文化品牌。三阶段是远景展望阶段,海防遗址国家文化公园全面融入人民生活,海防、海洋文化爱国主义精神深入人心,各类文化遗产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海防承载的传统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大湾区海防遗址国家文化公园成为彰显中华文化的重要地标、知名旅游品牌和旅游目的地,以及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的教育基地、休闲游览区。
(三)落实投入保障,建立政产学合作开发机制
建议加快建立起政产学合作开发与投资建设机制,确保充足资金投入与后期市场开发有序展开。将海防遗址国家文化公园打造成为集遗址保护、国防爱国教育、文创旅游产业发展于一体的国家级文化主题公园,就不能单靠政府或商业企业,而是要加强政产学合作。现在广州在海防遗址保护研究和活化利用方面远落后于东莞、香港等城市,建议广州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加强对市域范围内的海防遗址的保护修缮,加强对海防文物史料整理收集、历史故事挖掘和遗址规划保护研究,同时成立海防遗址保护开发专项基金,鼓励支持社会资本保护性开发广州(南沙)的海防遗址资源。
(四)加强后方支持,健全水上交通网络机制
改善海防遗址周边环境,健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大湾区海防遗址国家文化公园的水上交通支持。一方面,以水上交通中心和南沙国际游轮母港为大湾区海防遗址国家文化公园的水上核心,打通湾区水上交通网络,打造湾区“两小时生活圈”水上快速公交体系。针对分散的景点资源受水域分割的特征,通过改造货运码头、渡口,建设新游船码头等措施,完善水上交通网络。可联合省航运集团,以水上交通中心为核心支点,提供水上快速巴士,将航线延伸至深圳、香港、珠海、澳门等港口城市,落实南沙海上门户的水运交通地位。另一方面,加强跨境旅游合作,围绕水上交通中心建设加快推动小车滚装客轮的运营,打造“一站多程”的大湾区黄金旅游链,同时联动东莞、珠海、澳门、深圳、香港等城市,建立健全跨境旅游合作政策,推动境外游客进入广东“144小时便利签证”,成立旅游合作联络小组,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并与港澳相关机构达成相互宣传协议,实现互利共赢。
——摘自《中国广州文化发展报告(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