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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观点

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我国社会体制改革的进一步统筹谋划

来源:皮书数据库作者:龚维斌、张林江、马福云发布时间:2024-04-09

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一方面,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我国发展面临新的战略机遇。同时,世界疫情影响深远,逆全球化思潮抬头,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明显上升,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局部冲突和动荡频发,全球性问题加剧,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另一方面,我国改革发展稳定面临不少深层次矛盾,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与经济高质量发展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对社会建设和社会体制改革创新提出了新课题。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们用改革的办法解决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一系列问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面对我国社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挑战和难题,我们要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以强烈的历史担当、以更大的力度统筹谋划深化社会体制改革,高质量推动社会建设。

其一,更加重视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联动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告诉我们,经济与社会发展是密不可分的关系,两者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经济的发展能够带动社会的进步,而社会的进步反过来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下一个阶段,要更好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民生保障、社会结构调整。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妥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发展与安全,效率与公平,自力更生与对外开放,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等关系,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着力扩大内需、提振信心、防范风险,不断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内生动力持续增强、社会预期持续改善、风险隐患持续化解,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制定出台国企新一轮改革、促进民间投资、稳定外资外贸政策措施,着力促进社会投资恢复和信心提升。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建立健全政府与民企常态化沟通机制,切实优化民企发展环境。着力发挥消费稳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以扩大消费,通过终端需求带动供给侧改革,持续恢复经济增长动能。经济状况的持续好转,将为我国社会建设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也为社会体制改革提供重要的社会环境。加大广义社会政策调节力度,切实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就业工作一头连着消费,一头连着民生和稳定。把稳就业提高到战略高度通盘考虑,下大力气遏制青年失业率持续攀升势头。从供需两端综合发力稳定就业市场,一手抓劳动力素质和技能水平提升,一手抓以民企为主稳就业主体发展。通过减税降费、援企稳岗、开发公益性岗位、开拓非正规就业和灵活就业市场等各项措施,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增加良性循环。要更好发挥社会保障体系作为人民生活安全网、社会运行稳定器的功能。在稳步扩面的同时,适时适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和服务质量,织密筑牢社会保障安全网,为扩大居民消费、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稳定社会预期提供政策支持,为增强国家和社会认同、培育良好社会心态提供物质基石。

其二,加快构建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政策体系。目前,我国社会领域的各项政策协调性不够,对社会政策的理解也经常被狭义的国民福利政策替代,部分领域的社会政策(如家庭政策)建设滞后,在一些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重经济轻社会(如区域结构调整政策、住房政策等),这与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相脱钩,也难以形成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彼此统一、相互协调的良性互动。为此,应当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国情上,充分调查研究,以构建增加人民福祉和增强社会发展能力为重点,注重政治、经济、社会多元目标均衡,以与经济政策相对应的“大社会政策”为目标,在完善人口家庭政策、社会保障政策、医疗卫生政策、教育及终身学习政策、公共住房政策、劳动就业政策、社会服务政策、收入分配政策、社区及社会公共环境政策、阶层和群体结构优化政策等的同时,构建与我国发展阶段相适应、面向2035年和2050年的中国特色社会政策体系。此外,要加快党的社会工作部门机构建设和职能到位。我们曾经在2020年建议党中央成立中央社会建设委员会,更好地强化和统筹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顶层设计。[7]根据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在党中央机构改革中,组建中央社会工作部,作为党中央职能部门,并要求省、市、县级党委组建社会工作部门。这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措施,为推进社会体制改革、社会建设工作提供了重要组织保障。目前,党的社会工作部门已经明确在人民信访、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和改革、非公党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职能。下一步,要加快党的社会工作部门“三定”步伐和挂牌,推进机构运作。

其三,结合财政承受能力继续推进社会事业发展改革和社会治理现代化,优化社会事业结构布局,提高社会事业、社会治理的服务质量和效能。毫无疑问,我国以增进民生福祉为重心的社会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极大增加了全体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但也要看到,我国民生投入的GDP占比、各项公共服务的人均量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望相比也还有较大差距。比如,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2022年我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教育和卫生健康投入分别达到39455亿元、22542亿元,占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5.14%、8.65%。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城乡社区等宽口径民生支出达到131943亿元,占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0.63%。应当说民生支出总量和占比都不低了。但由于我国人口数量大、民生基础相对薄弱,无论是人均民生支出量,还是直接反映民生发展程度的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生均教育经费、中小学师生比、人均卫生费、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万人医护人员数、万人医院床位数、最低工资标准、养老保险替代率、人均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经费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的距离。为此,需要在财力允许基础上继续增加民生领域投入,保证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同时,要继续谋划、大力推进社会事业新一轮改革,全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要用好用活民生建设经费,优化社会事业结构布局,提高社会事业、社会治理的服务效能和服务质量。比如,要逐步解决好大学扩张、扩招过程中人文社会科学发展较快而理工农医等“硬”专业和基础学科发展较慢的问题,处理好卫生健康领域从重治已病、医药经费投入大向重治未病、重视健康管理转变的问题,公共就业服务的投入要更加聚焦重点人群、提高服务实际效果,等等。

其四,在做大蛋糕的同时以共同富裕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为重点,进一步调整优化社会结构。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相辅相成。离开发展,无法做大“蛋糕”;而如果做好的“蛋糕”分配不公平不公正,人民群众不能很好分享发展成果,就无法保证持续做大“蛋糕”所需要的动力和条件。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要深入研究不同阶段的目标,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在推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高人民收入水平、着力解决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要鼓励勤劳守法致富,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工资制度,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要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要完善再分配机制,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要发展慈善事业,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做好稳定房地产市场、“保交楼”、活跃股市、扩大社会成员财产性收入等相关工作,防范出现大规模的群众利益受损的情况,稳步增加群众经济收益。我国目前中等收入群体人数有4亿左右,仍有很大发展空间。已经进入城市的近3亿农民工,应当是最有可能整体性跨过中等收入门槛进入收入中产的群体。要积极探索保障农民工群体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探索农民工分类培养、分类使用、分类激励、分类帮扶的措施,帮助他们打通向上流动通道,支持农民就地创业、返乡投资、参与电商创业和绿色农业。帮助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和当地参加高考、社会保障、消费保护、住房保障等方面难题。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和中小城镇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城镇化。建议对医护人员、教师、警察等职业群体,在整体评估其薪酬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后,稳步提高他们的收入待遇,使他们的工作成为社会向往的职业。继续稳步做好高等教育发展改革工作和终身教育工作,让更多的社会成员通过素养提升和能力增强进入中等收入群体行列。继续做好脱贫群众、困难就业人员、低收入群体、受疫病影响家庭等生活困难群众的针对性救助帮扶,提高其进入中等收入群体的能力。

其五,维护、培育和挖掘人民群众中隐藏着的经济社会发展动能。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密切干部群众关系,保持反腐惩贪高压态势,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领导人民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的能力。坚持真抓实干,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善担当等问题,搭建更多创新创业平台载体,提升社会包容度,净化优化社会环境,激发全社会干事创业活力,真正做到让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民营经济贡献了我国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在发展经济、促进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有着重要贡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党中央方针政策,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实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要坚定不移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出台优化增强民营经济发展信心、促进民间投资、促进国企民企相互帮助共同发展的制度措施,消除对民营经济的所有制歧视、污名化做法、不平等政策,打破各式各样的“旋转门”“卷帘门”“玻璃门”,在市场准入、经营许可、日常管理运行、金融支持、招投标等方面为民营企业创造充分市场空间,让民营经济放下包袱,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加强对外资外贸的动向监测、诉求调研和合理引导,防止外资恐慌性流出和外贸形势恶化。继续推进社会事业发展改革,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支持专业技术人员以多种方式创新创业,减轻科研人员和知识创新群体的非必要负担和无关工作,赋予科研人员和科研单位更大科研自主权,更好地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适度扩大公共住房等各项社会保障范围、减少流动限制,增强对工人、农民、商业服务业员工等的就业扶持、社会保障补助补贴、家庭发展支持等,促进其能力提升、合理流动、稳步发展。支持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参与基层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以组织化方式解决好社会服务需求、服务供给之间的数量匹配和质量对接。及时总结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各群体在发展经济、保障民生过程中的创新实践和成功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推动成熟社会政策和相关措施的复制和扩散。

其六,以秩序和活力相统一提高社会治理效能。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必然伴随着社会矛盾和社会风险的高发。一个现代化的社会,应该既充满活力又拥有良好秩序,呈现活力与秩序的有机统一。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实现活而有序、稳而有为的动态平衡。继续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重点领域安全。健全党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完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发挥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牵头作用,广泛开展居(村)民说事、百姓议事、民情恳谈等基层协商活动。注重运用道德、习俗、契约、协商等社会内生机制、“地方化知识”进行社会治理,规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有效发挥社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强化驻地单位的社区责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关注社会情绪变化,提高社会心态治理能力,防范各类突发事件和恶性社会事件。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壮大群防群治力量,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切实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与保障能力。

——摘自《中国社会体制改革报告No.1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