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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

中国养老救助工作的发展与挑战

来源:皮书数据库作者:陆海娜 郝万媛 发布时间:2016-09-01

  中国养老救助工作在2015年取得了很大的进展。相关行政法规的出台、养老救助水平的提高、特定社会工作的介入等都推进了养老救助权的保障。然而,由于社会资源在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以及农村与城市的分布不均衡,救助权利意识相对淡薄等原因,养老救助在救助方式、救助水平以及社会支持方面仍然存在诸多亟待完善之处。因此,中国养老救助机制应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完善,注重体现社会公平、关注受助老年群体的精神和心理需求。

  第一,进一步提高养老救助水平。在民办养老机构不足以维持经营的情况下,政府应该实施补贴或减税等优惠政策,或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大力吸引更多的民间机构或企业参与到养老救助领域,确保救助项目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同时,鉴于中国养老救助存在地区上的巨大差异,救助资金和资源应适当向贫困地区以及农村地区倾斜。中央以及各地方政府要加大农村养老救助制度的完善与养老设施的建设,促进社会救助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公平流动。

  第二,进一步加强养老救助中的差异化救助。在立法和政策制定方面,应在《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基础上,不断进行法律与实践的探索,制定适合中国人口老龄化以及适合不同老年群体的差异性养老救助法律与政策。

  第三,推动专业化社会工作服务团队和个性化服务人才队伍的建设。专业化服务团队是提高养老救助社会工作质量与水平的关键。而专业的社会工作在帮助老年受助人群实现发展、满足精神需求以及走出被社会边缘化的困境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就要求国家规范对社会工作者的培养制度并且建立长久而高效的管理机制。科学的服务项目在养老救助过程中同样发挥重要作用。

  第四,社会救助观念朝着救助意识不断提高的方向发展,形成全社会合作治理的局面。养老救助应该成为全体社会成员支持的事业,形成合作治理的局面。政府应该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进行政策激励并加大养老救助权利意识的提升工作,促进权利维护与权利救助的社会观念的形成,使受救助者认识到自己在维护权益而非向他人或政府索取,使全社会能够共同努力推动养老救助工作和老年事业的前进,为受救助者营造一个和谐、包容且互相尊重的健康社会环境。

——摘自《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报告No.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