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业务规则研究报告
来源:皮书数据库作者:李志雄 官洁君 张茂元等 发布时间:2017-06-01(一)简化申报信息,优化核对规则
随着核对信息系统的不断完善,如果从系统所获得的申请人家庭基本信息、收入、财产和支出等各类信息足以支撑社会救助决策的话,在坚持救助对象事前申报的同时,可以考虑大幅简化申请人填报的个人及家庭信息,甚至简化核对过程中的核对规则。
(二)依托专业社工,实行精准核对
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建议在核对方式上将人工核对与信息核对结合起来,借鉴香港的经验做法,积极培育基层社工队伍,赋予基层社工“自由裁量权”,发挥基层社工的专业技能,完善社会救助对象管理。专业社工能够通过直接与申请人家庭接触,运用专业工作技巧协助完成对家庭需求的适当评估以及掌握动态变化。
(三)改进支出规则,完善贫困识别
长期以来,我国社会救助的准入条件大都只设定申请家庭的收入与财产界限,对于一些由重大疾病、子女就学、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支出过大,远远超出家庭收入的承受能力而使生活陷入贫困的家庭考虑不多,忽视了“支出型贫困”问题。支出核对规则的完善和确立,能够为收入核对和财产核对提供必要的佐证,有效威慑那些通过恶意消费和恶意资产转移来骗取社会救助的行径。
(四)注重事前申报,建立诚信规则
现代社会救助体系注重对救助个人责任意识的塑造,强调“赋权”,因而国际上通用的经济核对流程通常强调个人申报的前置程序。一方面,以申请个人的“申报”前置程序替代了传统的“被动”接受调查,强调个人主动申报和告知的责任,对于弱势群体责任意识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借鉴香港的经验做法,将虚假申报纳入刑事管理,构建诚信规则,保障“申报”前置程序的顺利开展。而要想对骗保行为进行法律制裁,就要建立科学、行之有效的个人诚信规则。
(五)探索建立“三位一体”核对体系
首先,对申请家庭进行类型化区分,完成分类定位。其次,对家庭救助标准进行类型化区分,完成需求定位。最后,对援助金额进行综合计算,完成财富定位。这其中就涉及救助标准的核对(计算)规则,通过设置合适的参数来实现救助金额的自动计算。而且在信息系统中,相应核对规则和参数还需要定期进行调整,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救助标准。要实现社会救助分类定位、需求定位和财富定位三位一体的社会救助精细化和精准化,就必须以相应的科学且行之有效的核对规则作为支撑,而这也是核对规则所需要重点研发的方向。
——摘自《2017年中国广州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