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皮书数据库

登录 | 注册
专家观点

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的国际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来源:皮书数据库作者:马凤芝 陈树强 发布时间:2016-03-01

  首先,社会工作是否介入社会救助领域,应当有明确的理念。社会救助在我国由来已久,社会工作在我国20世纪80年代后期才重新得到恢复与发展。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社会救助与社会工作是两条道上跑的车,相互并无来往。《暂行办法》虽明确提出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尤其是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参与社会救助,但对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为什么参与社会救助的背后的理念却没有明确阐述。反观美国,无论是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还是社会工作与社会救助分离,均是基于他们对“社会救助服务对象的问题不单是经济方面的而是综合性的”等议题的明确认识基础上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国迫切需要进一步研究并阐明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领域背后的理念。

  其次,社会工作可以采取多种方式介入社会救助领域,应根据社会救助的目的及效果等做出选择。《暂行办法》出台并实施以来,我国社会工作开始尝试介入社会救助领域,但目前我国的社会救助系统仍然以行政架构为主,社会工作在其中处于边缘性地位。应围绕《意见》所提出的建立健全社会工作服务需求发现报告机制、社会工作服务承接机制以及社会工作服务转介机制等,广泛开展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领域的实践或实验,加强关于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效果的研究。

  最后,社会工作者在整合模式和分离模式下将扮演不同的角色,关键是要把符合资格要求的社会工作者选聘到相应的工作岗位上。国际经验表明,把社会工作引入社会救助领域,或者整合模式遭到诟病的原因之一,就是许多社会救助领域中的社会工作者并不是名副其实的社会工作者。即使在社会工作高度发达的美国,许多州雇用来开展个案工作的工作人员也是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与美国相比,我国无疑是社会工作的后来者。在社会工作者的规模和水平上,均与其存在一定的差距。在这种情景之下,我们更要吸取美国及其他国家的经验教训,严把入门关,把真正符合资格要求的社会工作者选聘到相应的工作岗位上,避免重蹈打着社会工作者旗号,做不好社会工作者该做之事的覆辙。

——摘自《中国社会工作研究 第十三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