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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

北京市社会救助实施状况分析报告

来源:皮书数据库作者:杨荣 发布时间:2011-07-01

  (一)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大幅提高

  在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的同时,北京市相应提高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2010年下半年,为应对国内物价出现的突发性上涨,北京市为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城乡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这些措施,都较大幅度地提高了社会救助对象的收入水平。

  (二)专项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

  一是完善了医疗救助制度。一方面统筹城乡医疗救助,继续提高救助报销比例和封顶额度;另一方面积极推行一站式救助服务,简化救助程序。二是建立农村住房救助制度。在全面推行廉租住房救助制度的同时,将农村住房救助范围由“低保”家庭扩展为低收入家庭,规范了申请、审核、审批流程,制定了危旧房认定及房屋建设相关标准,明确了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及乡镇政府的职责权限。三是完善教育救助制度。2010年7月,《关于做好低收入家庭困难学生教育救助有关工作的通知》规范了低收入家庭困难学生教育救助的有关政策,并将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拓展到低收入家庭。

  (三)社会救助范围向低收入家庭延伸

  北京市于2009年10月颁布《低收入家庭认定暂行办法》,并正式启动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认定出的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救助、农村危旧房改造、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以及临时救助等。同时,包括“低保”对象在内的低收入家庭还享受到了临时救助政策,一些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的家庭得到了一次性救助。

  (四)社会救助管理进一步规范

  一是探索开展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北京市探索开展了“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协调多部门对社会救助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普查,并研究建立多部门间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联动机制。

  二是优化社会救助流程。一方面根据工作发展和困难群众需求,精简、优化社会救助流程,缩减救助等待时间;另一方面,以“低保”为核心,将分散的社会救助政策梳理整合为统一的《北京市社会救助工作规程》,提高各地经办机构的规范化工作水平。

  三是开展基层经办机构评估。市民政局联合有关部门对街道(乡镇)的322家社保所的社会救助政策实施情况、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等进行全面评估,有力地推进了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的规范管理。

  四是组织开展社会救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执法监察。北京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城乡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漏洞,确保各项救助政策有效落实和各专项资金的使用规范合理。

——摘自《2011年北京社会建设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