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会救助制度改革与发展报告
来源:皮书数据库作者:李晗 发布时间:2008-09-011993年6月1日,上海率先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拉开了社会救助制度改革的序幕。1994年,上海又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十几年来,社会救助工作实现了“三个转变”。
(1)在保障目标上,从单纯的生活救助向“应保尽保、应业助业、应帮即帮”的综合救助转变。低保覆盖对象不断扩展,保障标准也逐步形成动态调整机制,随着物价水平上涨而不断提高。截至2003年底,城乡低保对象65万人左右,约占户籍人口的5%。其中城镇低保对象44.59万人,城镇低保家庭中领取生活困难补助的协保人员9.31万人,农村低保对象10.46万人,实现了“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同时,对低保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进行“应业助业”,对相对贫困群体的生活、医疗等特殊困难给予“应帮即帮”。
(2)在保障格局上,从单一的政府救济向政社结合、城乡整体推进转变。上海从1994年开始推行城乡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保障标准实现了同步增长,农村救助对象覆盖面不断扩展。在推进社会救助工作的过程中,积极引导各种公益社团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社会互助帮困活动,已逐步形成“政府推动、民政牵头、部门尽责、社会参与”的基本格局。仅2004年元旦春节期间,上海市互助帮困覆盖人数就达到78万人次,支出资金总额近2亿元。
(3)在保障模式上,从单项救助政策向制度化、系统化的体系建设转变。自低保制度建立以来,上海先后制定了200多个社会救助政策性文件,有效推进了社会救助工作的开展。随着社会救助政策的逐步完善,上海逐步以系统化、科学化和可持续发展的思维去更新传统救助保障模式,从系统的角度构建现代社会救助体系,使政策创新成为体系建设的一部分。目前,随着上海现代社会救助体系的整体效应逐步显现,救助资源的配置更加合理,救助效益进一步提升,群众受益程度不断提高,政府的诚信度和群众的满意率有了大幅提高,社会救助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摘自《上海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报告(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