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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民政局网站作者: 发布时间:2019-04-08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渝民〔2019〕32号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加快社会救助城乡统筹,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等各项救助制度,破解制约我市社会救助发展的瓶颈难题,有效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着力构建“大救助”格局,决定开展我市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部署,以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增强兜底保障能力为目标,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创新社会救助体制机制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重点突破、统筹兼顾的原则,着力打造统筹衔接、政社互补、高效便捷、兜底有力的多层次综合救助新格局,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体系的科学性、规范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切实兜住兜牢兜好民生保障底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瞄准困难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制约社会救助发展的瓶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难点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社会救助事业创新发展的制度方向、政策举措和路径方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措施和创新成果,为我市社会救助综合改革提供经验。

二、 试点内容

  (一)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探索完善社会救助标准量化确定机制、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办法、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办法、社会救助金核算办法、低收入家庭救助办法,推进社会救助城乡统筹发展,开展非物质类社会救助服务等。

  (二)统筹社会救助资源。探索民政部门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更好发挥牵头作用的具体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完善区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探索建立“统筹救助”制度,针对困难群众个案问题,在科学评估其需求的基础上,通过统筹部门资源,形成救助合力,实施综合救助,着力解决“急难”个案。

  (三)优化社会救助流程。以高效便捷为目标,探索进一步简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流程的办法措施;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完善乡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创新公开公示办法,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

  (四)加强社会救助能力。建立困难群众基本信息数据库,开发运用社会救助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汇聚各部门社会救助信息;探索跨部门信息共享的办法和措施;推进“智慧救助”。实施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具体办法和措施。推进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专业化。

  (五)创新社会救助机制。进一步明确区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职责定位;探索解决基层人情保、关系保问题的有效办法和措施;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容错、纠错机制;探索解决骗保问题的有效办法等。

三、 试点步骤

  (一)确定试点。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以区县为单位开展,试点时间为期一年。根据各地工作情况,经研究,确定江北区、渝北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大足区、城口县、奉节县、彭水县为我市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区县。

  (二)制定方案。各试点单位要根据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求,抓紧制定完善试点方案。试点方案应针对社会救助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试点目标,明确试点内容,细化任务措施,落实责任分工。

  (三)组织实施。各试点单位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试点要求,迅速开展工作,确保试点有序推进。市民政局将加强对试点单位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帮助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评估总结。试点过程中,各试点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对试点进展、受益人群、资金投入、救助效率、救助效果等进行监测,并及时提交中期评估报告。试点结束后,各试点单位要对照试点方案,对主要做法逐项作出说明,对试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报告。

四、 试点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试点区县要高度重视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抓紧确定试点内容,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措施,落实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经费保障和工作力量保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部门配合。试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要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协同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试点工作合力。

  (三)鼓励探索创新。试点区县要探索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基层干部努力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不断锐意进取、担当作为。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市民政局。

  (四)形成长效机制。各试点区县要采取多种方式对试点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加强综合评估,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市民政局将适时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总结。

  重庆市民政局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