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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视角

涂圣伟 | 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共同富裕

来源:皮书数据库 发布时间:2025-02-26

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没有,是检验农村工作实效的一个重要尺度。不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国,还是推进城乡融合发展,都需要加快健全农民增收长效机制,解决好农民收入的成长性、均衡性、安全性问题,把惠农政策协同效应、要素改革富民效应、先进技术赋能效应、社会保障兜底效应和城乡一体融合效应结合起来,促进农民多渠道、安全稳定增收,持续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一、产业振兴促增收

农民收入增长根本上要靠产业支撑。目前,我国农业产业链条总体偏短,第一产业向后端延伸不够,以供应原料为主,附加值不高,短链型传统农业难以支撑农民增收致富。在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基础上,要进一步优化乡村产业布局,完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等载体,提高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培育壮大现代种养业、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村新型服务业等。

特别要关注的是,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实现产业富民,应遵循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域、把就业机会和产业链增值收益留给农民的基本导向。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建立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

一般而言,一个稳定、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需要利益分配机制、利益保障机制与利益调节机制有机协调、共同作用。为此,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推动产业运营主体通过订单生产、托养托管、合作经营、保护价收购等方式与农户建立稳定利益联结关系,需要加强规制和激励。比如,对积极采取股份合作、利润返还、为农户承贷承还、提供信贷担保等的涉农企业,可以给予一定的财政激励或税收优惠,对为产业链其他主体提供技术指导、质量检验检测、市场营销等服务的涉农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要完善风险防控和损失补偿机制。

二、壮大集体促增收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要把握其内在要求。

第一,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要符合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仅是发展命题,更是改革命题。需要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的关系,通过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村土地制度等改革,释放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潜能。从实践看,越是能够把强化集体所有制根基、保障和实现农民集体成员权利同激活资源要素统一起来的地区,越是注重农村系统性改革的地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就强,形式也更加多样;反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后劲就不足。

第二,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在我国经济社会体制转轨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符合农村生产力发展实际,其本身就是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共同作用的结果。实践中依赖政府支持而缺乏市场化能力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尽管一时得到发展,往往不具有可持续性;尽管在一地取得成功,往往也不具有借鉴价值。遵循市场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实现市场化、专业化运营,是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则。

第三,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相适应。可以说,没有最优的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只有最合适的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也不会是一个模式、一个版本。我国地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各有不同,需要在加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顶层设计的基础上,支持各地探索与当地资源禀赋条件相契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集体经济实现形式,不能盲目超越阶段。

第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要处理好“稳定”与“放活”的关系。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需要探索多样化的实现形式,但不论形式如何创新,都必须以农村集体所有制根基不可动摇、农民利益不受损为前提。应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充分保障集体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严格控制集体经营风险。同时,要稳中求变、以活促稳,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主动性、创造性,采取多种形式有效激活农村集体资源要素。

三、深化改革促增收

从促进农民增收看,深化农村改革重点要在两个方面取得更大突破。一方面,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适应新的形势变化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首先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健全政府投入保障机制,让务农种粮有稳定预期和收益保障。同时,要把握好多重目标的平衡性。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等,都是我国农业支持政策要实现的重要目标,不能顾此失彼甚至对立起来。此外,要聚焦聚力提高农业支持保护效能,增强价格、补贴、保险“三位一体”政策合力。

另一方面,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三块地”改革的基础不同、复杂性不同,要在牢牢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前提下,分类深化改革。农村承包地方面,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同步探索土地细碎化治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的有效办法。农村宅基地方面,在做好改革试点评估的基础上,加快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推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方面,探索建立公平合理的增值收益分配制度。

四、优化补贴促增收

当前,我国农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工农城乡关系、农产品供求关系等发生深刻变革,要素条件、消费需求、外部环境等发生重要变化,需要推动现有支持政策转型。

其一,从政府直接干预转向市场主导,减少对市场运行的直接干预,让市场信号真正反映供求关系、引导资源配置。其二,要从生产支持拓展到产业链供应链提升,在稳定支持农业生产的同时,新增补贴和支持手段向产业链前端的科研和产业链后端的加工等环节覆盖,同时加大对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力度,实现农业功能从生产向生态、生活功能拓展。其三,要从增量支持转向提升政策效能,聚焦重点品种、重点生产区域和重点生产群体,形成“谁种补谁”“多种多补、不种不补”的机制;从提高政策协调性上要效率,统一直接补贴、价格支持、保险补贴等政策目标,提高政策合力;从保持政策延续性上要效率,对投入周期长、见效过程慢的领域,要稳定投入、久久为功。其四,要从“黄箱”为主转向加强“绿箱”支持,在进一步用足用好“黄箱”政策的同时,推进“黄箱”政策向“绿箱”政策适时转换,扩大“绿箱”支持政策实施规模和范围,加大对耕地地力保护、农业科研、自然灾害救助、环境保护、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的支持力度,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本文节选自《城乡融合发展:摆脱贫困迈向共同富裕》一书第十章《农民增收致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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