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作者:发布时间:2023-01-15
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福建省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近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快推动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争取到2025年,福建省锂电池产能规模突破500GWh,全产业链产值超过6000亿元,全省累计建成电动汽车换电站达1000座以上,以宁德为核心、全国知名的新能源材料产业核心区基本形成。
根据《实施意见》,福建省将重点支持宁德建设全球领先的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核心区,做优做强产业集群,争取纳入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支持厦门重点聚焦锂电池终端产品,持续扩大发展规模,带动上下游产业配套集聚发展。
《实施意见》围绕高端补链、终端延链、整体强链,提出了六个方面19条具体举措。
一是在打造自主可控产业创新体系方面,以点带面,突出重点。在做优做大我省已设立的一批锂电新能源新材料创新平台基础上,再新建一批高水平创新平台,开展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探索以“揭榜挂帅”形式,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化;支持福建省创新研究院建设新能源电池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全过程一站式的锂电池创新综合服务。
二是在培育完善锂电产业链条方面,做大龙头,延链补链。明确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先发优势,加速技术迭代、产品升级和产能扩充,推动宁德、厦门加速培育产业发展集聚区,同时围绕各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和延伸上下游产业链,引导企业申报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健全全生命周期资源综合管理,促进锂电新能源产业“全链条、矩阵式、集群化”联动发展,培育形成福建特色新能源产业集群,并争取纳入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程。
三是在推动多元化应用示范方面,明确方向,强化配套。全面推广“新能源+储能”一体化开发模式,实现储能与新能源发电的深度融合、联合运行,鼓励各类已建、在建的风电和集中式光伏项目参照配建储能设施;对换电基础设施电力增容等审批服务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流程;积极推动换电模式发展,支持各设区市研究出台“十四五”电动汽车、电动船舶充换电站等支持措施,有序开展换电基础设施和网络建设。
四是在强化产业发展要素保障方面,瞄准痛点,精准支持。优先保障锂电新能源新材料创新平台、产业基地、重点项目等用地用海需求,对建设成效显著的地区,省发改委安排前期工作经费支持;鼓励省超算中心与锂电新能源新材料领域龙头企业深入合作,以最优惠价格满足产业发展算力需求;推动福建省绿色产业基金、海洋经济产业基金等投向锂电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优质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推动争取优惠利率的“碳减排支持工具”贷款支持,运用各类央行政策工具为企业提供低利率信贷资金支持。
五是在完善产业人才支撑体系方面,加强引培,优化机制。实施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支持、产业领军团队支持等项目,吸引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顶尖人才携技术、团队来闽进行项目落地转化;支持省内高等院校设立新能源产业相关院系、学科,强化专业建设,与省内龙头企业深度合作定向培养专业人才;推动建立一批高标准产业生态孵化器、加速器和开放实验室,依托“9·8”投洽会、“6·18”海创会、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等平台优势,举办专项对接活动,打造机制灵活的创业加速器。
六是在加强产业发展统筹协调方面,做好保障,强化管理。依托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专项协调小组,完善省、市、县三级协同联动机制,加强对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引导各地加大财政、金融、土地等政策支持力度,严格履行审批、安全、消防、环保等管理程序,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引导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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