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作者:发布时间:2022-10-17
9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举行“新时代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十场。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司长王伟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认真落实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坚持市场化原则,因地制宜推进制造业区域协调发展。
同时,王伟司长还介绍,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推动制造业区域协调发展,调整优化生产力布局等方面开展的重点工作:
一是强化规划和政策引导。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落实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支持京津冀产业升级转移、长三角制造业协同发展、上海高端制造业增长极建设等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文件。深入推进部省合作,“十三五”以来我部先后与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签订部省合作协议,围绕国家战略方向和区域发展定位,指导各地打造特色优势产业链。帮助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地区编制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培育发展县域经济和乡村产业。实施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带动乡村特色产品发展。
二是推动重点区域产业集群化发展。持续推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引导和支持重点产业集聚区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效益,截至目前共创建十批445家示范基地。自2017年起,每年组织开展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评价,引导示范基地对标先进,加快实现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依托先进制造业集群优化产业发展生态,支持各地“抓集群、促增长”,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
三是着力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制定实施重点行业布局方案,引导石化、船舶、航空等重点产业优化布局。按照“主体集中、区域集聚”的原则,有序引导和规范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等产业发展秩序。统筹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引导各地差异化协同发展。推动中国软件名城、软件名园建设,支持创建6个工业互联网示范区,4个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8个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积极引导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发展。
四是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先后制定2012年和2018年两版产业转移指导目录,在河南、江西、新疆、贵州等中西部地区累计举办20余次产业合作对接活动,引导地区间产业有序转移合作。2021年底我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制造业“转什么”“谁承接”“如何承接”。同时,我部分别与宁夏、广西共同举办产业合作论坛,促进东中西部地区产业合作。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结合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完善各项落实举措,推动制造业区域协调发展取得新成效,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更大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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