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交通运输部作者:齐慧发布时间:2018-06-26
近日,交通运输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网约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工作流程。
这是近期网约车管理领域出台的又一重要文件,体现出交通管理部门对网约车管理的重视和积极探索,它的出台也表明我国网约车监管网络日益完备,走在世界前列。
网约车是随着技术进步而出现的新业态。专家表示,它的出现提高了交通行业信息化水平,对提高运输效率、方便群众出行起到了积极作用。加上网约车诞生初期采取了巨额补贴的竞争策略,吸引了大批用户,因此发展十分迅速。
然而,网约车的发展也存在许多问题,比如允许私家车的加入,在管理和税费方面对现有的出租汽车并不公平;网约车降低了司机和车辆的门槛,对公众安全等带来了较大不确定性;“烧钱”竞争破坏了市场秩序,也给道路交通带来了巨大压力,等等。这在世界范围内都是一个难题,许多国家政府都对网约车采取了各种限制措施。
交通运输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对网约车并没有采取一刀切的管理模式,而是密切关注行业发展,适时推出相关管理办法,不断织密监管网络,让网约车在合理范围内发展,最大限度发挥其优势。
2016年7月,交通运输部出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并于当年11月1日起施行。《办法》首次明确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体现了“以人为本、鼓励创新”的理念,是对分享经济新业态下移动出行领域的肯定和鼓励。这也是世界范围内出台较早的国家级网约车法规,表明在如何监管网约车的探索上,中国走在了世界前列。
随后,各地纷纷出台相关细则,对网约车平台、车辆、司机、监督检查等各方面进行了规定,让网约车发展有规可依。
此后,网约车行业进入了正规发展阶段。然而最近一段时间,网约车又出现了一些安全问题,暴露出在《办法》执行过程中存在逃避监管、检查不严等问题,社会广泛关注。对此,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抓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同时也采取一系列监管措施发力整治相关问题。
比如,今年2月,交通运输部印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要求网约车运营数据需在线保存6个月以上。以此来加强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的运行管理,规范数据传输,提高网约车行业监管效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5月11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出租汽车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通过建立“黑名单”的形式,加强对违规从事出租汽车包括网约车经营活动人员的惩戒力度。
5月下旬,交通运输部公布了新修订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明确将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纳入出租车行业考核体系,对网约车平台公司从企业管理、信息数据、安全运营、运营服务、社会责任和加分项等6类共19个项目设计相应考核指标。
此次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则明确要求,各级交通运输、网信、通信、公安、人民银行、税务、工商和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建立网约车行业联合监管机制,对网约车的各种违规行为开展联合约谈,对拒不改正的企业可采取暂停发布、下架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停止互联网服务、6个月内停止联网或停机整顿等处置措施。
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实施以上各种措施办法,目的是建立全方位的监管网络,探索建立政府部门、企业、从业人员、乘客及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多方协同治理机制,让网约车发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监管从严、违法必惩。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院3号楼华龙大厦A/B座13层、15层 | 邮编:100029
联系人:罗老师 | 电话:010-59367265 | E-mail:database@ssap.cn | QQ:2475522410 | 您当前的IP是:
版权所有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京ICP备06036494号-29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3507号 新出网证(京)字094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