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汽车论坛组委会作者:韦洪莲发布时间:2017-06-06
环保部大气环境管理司机动车环境管理处处长 韦洪莲
尊敬的各位来宾、媒体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下午好!非常感谢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举办的汽车论坛,把环境保护作为重要话题和各届朋友共同商议。众所周知,近年来中国空气污染比较严重,东部地区雾霾频发,重点地区PM2.5严重超标,社会各界越来越关注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在今天论坛上,反复提及的一个问题是:在新的环境中,新的挑战下,中国自主品牌要走出中国、要走向世界,我们要如何应对?我认为,一方面要智能化、电动化,这方面我们已经做得很好;但另一方面,中国汽车的绿色化还要赶上潮流,这样才能让中国自主品牌真正屹立于世界之巅。
今年三月环境保护部专门成立了大气环境管理司,设置了机动车环境管理处,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大气司领导非常重视此次汽车论坛,专门委派我来和大家现场交流,听取各方面意见。借此论坛之机,我先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我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现状、面临的严峻形势,以及下一步工作设想。
我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1983年我国颁布了第一个机动车排放控制标准。进入新世纪以来,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更加积极的进展。
一是汽车排放标准实现跨越式升级。自2000年我国开始实施国一标准,到目前东部11省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和海南省)已经实施国五标准,其他地区实施国四标准,新生产汽车的单车污染物排放量下降了90%以上,环保技术水平跨越了欧洲二十多年的发展历程。应该说这些成绩,是在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环保系统、产业界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取得的成果,来之不易。
二是车辆燃油低硫化进程加速推进。2000年我国成功淘汰车用含铅汽油以来,车用燃油低硫化工作全面启动,2015年国务院研究确定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方案,决定2016年1月1日起东部地区11个省市全境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2017年1月1日起全国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进一步提前了低硫燃料供应时间,彻底改变我国长期以来“车好油劣”的状况。
三是黄标车淘汰工作取得实效。为加快淘汰黄标车等高排放车辆,各地积极行动,采取加大补贴力度、扩大限行范围、加强道路执法等方式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提前淘汰。通过不懈努力,2014年,超额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600万辆的任务目标;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126万辆;2014年、2015年两年,全国实际淘汰黄标车共计800多万辆。黄标车等重污染车辆的提前淘汰,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同时,也为汽车产业腾出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四是新车环保监管体系初步搭建。为强化汽车的环保生产一致性,2000年起我部参考欧美先进管理经验,建立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的汽车环保生产一致性保障制度。企业必须制定汽车环保生产一致性计划,通过定期报送计划执行情况,来声明企业对汽车环保一致性承诺的兑现情况。为强化汽车环保一致性监管,我部联合工信、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建立了机动车环保达标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在生产、销售、注册登记等环节强化汽车环保生产一致性监管。
五是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天津、河北、辽宁、吉林、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等13个省(区、市)和约70个城市出台了机动车污染防治专项法规,北京、天津、重庆、河北、辽宁、江苏、内蒙古、陕西、山西、安徽、四川、山东、广西13个省(区、市)和180多个城市组建了机动车环保监管机构。北京、辽宁、山东等地探索使用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在不影响正常道路通行筛选高排放车辆。目前,我部正在组织建设国家—省—市三级机动车环保监管平台,希望通过大数据分析和挖掘,进一步提高监管的效率。
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我国机动车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与2000年相比,2015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增加了3.3倍,但污染物排放总量仅增加0.4倍,采取的控制措施相当于减少了70%左右的污染物排放量。在机动车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的同时,汽车行业也得到了优化和大发展,应该说我国的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是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典型事例。
在看到机动车环境管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机动车污染防治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空气质量达标压力巨大。2015年,我国78.4%的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不达标。据细颗粒物(PM2.5)源解析结果显示,北京、上海机动车尾气排放占比分别达到31.1%和25.8%;上海、广东等东部地区环境监测结果显示,臭氧超标日数和小时数日渐增多,很多专家认为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是臭氧污染的重要来源。我国大气污染已呈现出煤烟和机动车尾气复合型的污染特征。另外,由于机动车集中在城市道路两侧及人口密集区域使用,排放污染距离人群近,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形成严重威胁。2011年,世界卫生组织将柴油车尾气确定为致癌物。
二是机动车排污总量居高不下。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汽车行业得到了大发展,以家庭购买汽车为主的发展模式已经形成。2015年,我国产销量均超2450万辆,连续7年保持全球第一。去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2.79亿辆,初步统计排放各类大气污染物约4500万吨/年,其中氮氧化物约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三分之一。据预测,“十三五”期间我国还将新增机动车1亿辆以上,新增车用燃油消耗1亿吨以上,由此带来的大气环境压力巨大。
三是重污染车辆问题突出。我国高排放车辆的污染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从排放标准角度考虑,1辆黄标小轿车的排放相当于28辆国四汽车,1辆重型柴油车的排放量相当于200多辆国四小轿车。我国在用机动车中还有约400万辆黄标车,这些黄标车由于行驶里程数高、排放控制水平差,造成的大气污染问题十分突出。按车型分,重型柴油车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污染问题突出,其排放的氮氧化物接近机动车排污总量的六成,颗粒物超过八成以上。按用途分,公交车、出租车、运输车等营运车辆由于行驶里程数高,运行环境恶劣,造成的空气污染问题十分严重。
四是机动车和油品标准执行仍存薄弱环节。一方面,从在用车定期检验和新车生产一致性检查结果来看,柴油车不达标问题比较突出,有些车辆的实际排放水平甚至不如黄标车。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开展的车用燃油质量检查发现,油品抽检合格率仅为80%左右。市场上车用柴油、普通柴油、轻质燃料油并存,且价格差异大,“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突出。
为进一步加大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我们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按照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便民惠民的要求,以降低机动车排放水平、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严格实施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新生产机动车和在用车环保检验,加快推进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联网;严格监管执法,加强对重型柴油车等高排放车辆的环保达标监管,促进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加快推进机动车环境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
今后,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落实大气法,构建机动车环保监管制度体系。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已于今年开始正式实施,环境保护部正在制定一系列配套文件落实细化法律要求。研究出台新生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制度,让全社会进行监督。建立新生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监督检查制度,督促企业提高机动车的生产一致性和环保耐久性水平。修改完善在用车定期排放检验和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制度,推进环保检验与安全检验有效结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建立环境保护召回制度。联合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研究建立检验维修制度体系。
(二)制修订标准,加大新生产机动车环保监管执法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继续提高机动车排放标准,加快国六标准制订进程,并在十三五期间正式实施。根据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提前执行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并报环境保护部备案,但没有制订地方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权力。鼓励具备清洁低硫车用燃油条件的地区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从源头控制尾气排放。加快制定强制性的车内空气质量标准,推进车内空气质量达标。进一步强化生产企业环保责任,将柴油机作为重点,加强对机动车企业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采取企业现场检查和市场监督抽查相结合方式,按照大气法最新要求,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生产行为。
(三)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降低在用机动车排放水平。坚决完成国务院确定的淘汰380万辆黄标车和老旧车的任务,将淘汰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省级人民政府,鼓励地方采取鼓励和限制措施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加速淘汰。鼓励车企对提前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后购买新车用户进行让利等优惠措施。加强对营运车辆强制报废的有效监督管理。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计划,对规模化运营并且使用频率高的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运输车等,大力推进集中治理或更新淘汰,杜绝车辆“冒黑烟”现象。加快国家、省、市三级机动车排污监控信息联网,依法强制报废经维修或采用污染控制技术仍无法达标的车辆。
(四)加强督促协调,积极推进油品质量升级。配合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车用燃油市场监管情况进行督查,对组织工作不力、措施不严和效果较差的地方予以通报。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车用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推进配套尿素加注站建设,全面建成尿素加注网络,确保柴油车SCR装置正常运转。
总体来看,我们的机动车环境管理水平还不够高,与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需要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为了能够贯彻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法》,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我们也需要得到产业界的支持,需要得到媒体的支持,更加需要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在这里,我想呼吁大家共同努力,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为减少机动车排放、改善空气质量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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