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研究
摘要:著述方式是对皮书创作形式、责任主体及署名信息的界定。不同著述方式中,皮书报告的责任主体承担的责任不同,本报告对现有皮书著述方式及责任主体署名方式进行了现状梳理,发现:皮书著述方式以“主编”为主(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出版的358种皮书中,有322种著述方式为“主编”,占到899%);另外约10%的皮书著述方式较为复杂,有“编、编著、主审、著、数据分析、策划、组织策划、编辑、顾问、名誉主编、总编”等十余种。本报告建议,作为智库成果类报告,皮书的著述方式可以增加“研创”,以突出报告的科学性。
关键词:皮书著述方式署名方式
目前,图书的著述方式有很多,包括著、主编、编著、编辑、改编、编注、汇释等。皮书是智库成果的代表,是一种创新的图书形态。如何规范皮书的著述方式,明确皮书的署名信息,并进一步实现皮书著述方式及责任主体署名方式的标准化,是本报告力图解决的问题。本报告以2016年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已出版皮书的封面署名信息(358种)作为研究对象,对现有皮书著述方式及责任主体署名方式进行了梳理。同时,结合各种著述方式的特征及智库报告的规范性要求,形成了规范性处理建议。
一、皮书现有著述方式分析
如图1所示,皮书现有封面署名信息中,著述方式以“主编”为主(在358种皮书中,有322种著述方式为“主编”,占到899%);另外约10%的皮书著述方式较为复杂,有“编、编著、主审、著、数据分析、策划、组织策划、编辑、顾问、名誉主编、总编”等十余种。(见表1)
1.主编、编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主编”是指“编辑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在2016年版皮书中,皮书主编是全书报告的主要策划者,一般也是编委会、课题组的主要负责人。“编”通常指:“对现有资料、文献加工、整理,形成文章。”在2016年版皮书中,著述方式为“编”的,责任主体均为机构;而著述方式为“编、主编”的,责任主体均为“机构、个人”(见表1)。
2.编著
“编著”通常指编写、著述。在皮书中,著述方式为“编著”的,责任主体可能是机构或个人,其特点是内容原创性较高,大多使用机构自有数据或一手调研数据(见表2)。
3.著
“著”是指原创性的写作。在皮书中,著述方式为“著”的,责任主体通常为个人,是独创性极高的报告,有原创的指标体系及分析架构(见表3)。
4.主审、编辑、策划、数据分析等
主审、编辑、策划(组织策划)、数据分析等一般不会作为著述方式放在图书封面,皮书中之所以出现此类封面署名,可能是为了突出在皮书研创中有特殊贡献的个人或机构(见表4)。
5顾问、名誉主编、总编等
顾问、名誉主编等一般是研究领域内的知名学者或有影响力的重要人物,对报告的策划、起草发挥了指导的作用;总编一般是系列皮书的主要负责人。
二、皮书责任主体分析
如图2所示,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皮书中,责任主体多为个人。在385种皮书中,单独署名“个人”的有283种,占比达到735%;另有署名“机构+个人”的有42种、“个人+机构”的有11种,二者合计53种,占比138%;单独署“机构”的有19种,占比49%。还有三种,署名中列出了“课题组”“编写组”和“编委会”。
三、皮书著述方式及责任主体署名方式的建议
皮书是智库报告的聚合,其著述方式、表达方式应遵循智库报告的一般要求。一个好的智库报告,应该采用的著述方式是哪几类?如何突出皮书报告的原创性、实证性、专业性?本文形成如下建议,仅供参考。
1.研创
研创,顾名思义为研究、创作。实证性、原创性、科学性是皮书内容质量的保证。对于实证性、原创性均较强的皮书报告来说,创作主体无论是机构,还是个人,建议可使用“研创”为著述方式。
2.主编
对于由多篇报告组成,且作者不同的皮书来说,皮书的著述方式可以为“主编”。担任主编的个人应是皮书研创的第一责任人,应负责皮书整体策划及审稿工作。
3.责任主体
作为智库报告,建议皮书把研创机构作为责任主体放在封面,但机构后应标注“研创”,避免使用“机构+主编、编、编著”的方式。
4.课题组、编委会
皮书均应成立编委会或课题组,但编委会、课题组在正文中应单独有一页展示,不建议放在封面。
5.编、编著等方式
编、编著等著述方式建议统一为“主编”或“研创”。
6.总编、顾问、名誉主编
可继续作为封面信息。
附件
(吴丹,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皮书研究院执行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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