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2024年6月25日,甘肃省农业科学院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甘肃农业科技绿皮书:甘肃乡村振兴研究报告(2023)》。
绿皮书指出,应从三个方面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
(一)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政策有效对接
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重在政策的无缝对接。2019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的“四个不摘”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0年12月专门印发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就继续做好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以及加强领导体制、工作体系、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做出了明确规定。2021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特别强调,要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对易返贫人口要加强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帮扶;对脱贫地区产业要长期培育和支持,促进内生可持续发展;对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要搞好后续扶持,多渠道促进就业;要坚持和完善驻村帮扶、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社会帮扶等制度。甘肃省委、省政府就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制定了专项落实意见,各市州也根据本地实际出台了具体落实措施,重点是充分发挥政策红利,将国家政策、省市政策与本地区具体实际有效结合,将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与开启乡村振兴新篇章的宏伟蓝图紧密融合,层层靠实责任、抓好具体落实。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既有目标的一致性与交叉性,又有时间的次序性与政策的差异性,既有内在的紧密联系,又有各自的重点目标和具体措施,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还需要在体制机制、政策措施等方面进行全面探索。我国已经制定实施了许多促进相对贫困地区快速健康发展的战略措施,如新时期推动西部大开发战略、城乡融合发展战略、东西部协调发展战略、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等,乡村振兴时代甘肃必须将解决好农村、农民的相对贫困问题与国家宏观政策有效对接,针对区域、城乡、群体、行业等发展不平衡、发展不充分问题,进行宏观层面的长效发展机制创新、制度设计,使解决相对贫困问题与乡村振兴等国家相关发展战略紧密结合。
(二)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规划实施衔接
在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指引下,《甘肃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的第一个五年奋斗目标即将完成,必须抓紧做好后续规划的制定实施,并从时间节点、发展目标等方面与国家和甘肃省“十四五”规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有机衔接,同时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纳入“十四五”规划。目前,甘肃省县级乡村振兴规划的制定进度不一,各市州应将抓好县级规划的制定实施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抓手,省、市、县三级乡村振兴规划都应将坚决防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有效解决农村相对贫困问题的具体措施作为重要内容,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解决相对贫困问题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形成“一张图”“一盘棋”。
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实施应以市、县为实施责任主体,因此,加强市、县级乡村振兴规划编研工作尤为重要。甘肃省各市(州)、县(区)乡村振兴规划应加强整体谋划、顶层设计,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全面推进,特别是将乡村振兴与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有机融合,把解决好相对贫困问题的相关举措深度融合到乡村振兴规划的各个方面,使相对贫困地区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得到充分发展,逐步缩小与相对发达地区的差距。同时应考虑对山区或半山区人口密度较小、生态保护意义较大的行政村或“空心村”进行适当撤并、搬迁。
(三)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衔接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对摘帽后的贫困县要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发展成果,接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四个不摘”既是政策衔接的总方针,更是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紧密衔接的行动指南。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抓紧研究制定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意见”。在2020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将其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应以乡村全面振兴和农民共同富裕为根本宗旨,以全力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水平为根本任务,将解决好农村相对贫困问题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密切结合,建立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州包片、县区强抓、乡镇落实”的工作机制,实行“规划引领、区域协调、整县推进”,以及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的责任机制。
(参见《甘肃农业科技绿皮书:甘肃乡村振兴研究报告(2023)》p13-15,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4年6月)
0 人参与 0 条评论(查看)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