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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与联合国组织“议题对接”,推动气候变化等全球议程
——《东盟黄皮书:东盟发展报告(2023)》指出
来源:东盟黄皮书  作者:吴禹霖   发布时间:2024-05-29

  2024年5月27日,广西民族大学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了《东盟黄皮书:东盟发展报告(2023)》。

  蓝皮书指出,近年来,随着“全球东盟”在东盟外向性建设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及其全球行为体角色日益凸显,东盟与联合国组织等全球机制的联系日趋紧密,而主动将东盟的区域议程与联合国组织全球议程的“议题对接”成为双方共同应对区域和全球共同问题的核心路径。2022年11月11日,东盟与联合国举行了第12届东盟-联合国峰会,并发表了《第12届东盟-联合国峰会主席声明》。该声明强调了东盟-联合国全面伙伴关系在共同应对全球和区域关切,追求共同目标和互补倡议,促进和平、繁荣、人权和可持续发展,造福东盟各国人民方面的重要意义。资料显示,东盟与联合国2020年10月推出的《落实东盟-联合国全面伙伴关系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两年来,已有86%的行动路线得到执行。该声明表示,联合国支持第16届东盟防长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东盟女性维和人员支持机制概念文件》及建立一个符合“妇女、和平与安全议程”的“东盟女性维和人员网络”的新动议。2022年12月,老挝主办了东盟和平与和解研究所与联合国共同举行的“促进东盟青年、和平与安全”议程的区域研讨会,非洲联盟、阿拉伯国家联盟和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等区域组织也参加了会议。这进一步加强东盟和平与和解研究所与联合国在预防性外交、冲突预防和信任建设方面的合作。

  东盟与联合国组织的“议题对接”中进展最大的是气候变化应对。东盟国家对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一直持积极支持的立场。为此,东盟曾颁布《东盟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和《东盟领导人关于气候变化〈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联合国气候行动峰会联合声明》。2022年11月6~18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7次缔约方大会在埃及沙姆沙伊赫举行。值此之际,第40届和第41届东盟峰会通过《东盟关于气候变化〈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7次缔约方大会联合声明》,重申东盟国家将根据各国不同国情,坚持公平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履行对《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黎协定》的承诺。东盟国家认识到气候变化对食物、水、能源、清洁与绿色环境、卫生等人类基本生活需求产生的潜在负面影响,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和低收入人群等弱势群体受到的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尤为严重。为此,该声明呼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黎协定》缔约方全面参与格拉斯哥对话进程,讨论有关活动的资金安排,以避免、减少和应对与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相关的损失和损害;促进对妇女和性别敏感的代际气候行动,并最大限度地考虑弱势群体的困境;合作促进一个支持性和开放性的国际经济体系,使所有缔约方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实现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和发展,从而使它们能够更好地处理气候变化问题。该声明敦促发达国家缔约方紧急履行每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1000亿美元的承诺,并在2025年之前在这一目标基础上增加气候资金;进一步扩大气候资金动员,将其作为制定新的集体量化目标的一部分,以每年1000亿美元为下限,并考虑包括东南亚国家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需求和优先事项;扩大向绿色气候基金、全球环境基金、适应基金和最不发达国家基金提供充足和可预测的气候资金,同时考虑到东盟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优先事项和需求。东盟领导人决定,加快在文莱建立东盟气候变化中心,作为东盟区域气候行动倡议和活动的区域卓越中心、知识中心和战略协调者

  (参见《东盟黄皮书:东盟发展报告(2023)》,P46~47,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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