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2024年3月28日,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在广东社会科学中心联合发布了《广东蓝皮书:广东经济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2024)》。
广东锚定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全新战略定位,以全面深化改革、高水平扩大开放为主线,聚焦要素市场化、投融资、营商环境建设、数字政府等重点领域,推动实施更多创造型引领型改革,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各地在基础设施、规则机制衔接、科技创新、民生改善等方面全面融合,携手港澳加快建设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湾区、发展最好的湾区。
1. 粤港澳大湾区软硬联通一体化水平不断提升
金融融合发展稳步推进。推动“深港通”、债券“南向通”、跨境理财通等金融创新,人民币成为粤港澳跨境收支第一大结算货币。截至2023年底,跨境理财通试点投资者数量同比增长49.5%,累计资金汇划128.1亿元。南沙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13项政策全面实施,其中8项政策推广到全省,业务额达304.5亿美元。截至2023年底,境外人员开立账户515.6万户,交易额超过200亿元;自由贸易账户达1.29万户,资金业务折合人民币3.36万亿元。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提升,南沙试点政策全年办理业务1.3万笔,金额达304.5亿美元。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管理试点成功。优质企业贸易便利化试点扩容,截至2023年底,广东地区累计办理试点业务超1800亿美元。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实现“一地注册多地营业”,香港公司可在广东9市设立代表机构。
民生融合取得新进展。全面加强规则机制“软联通”,发布110项“湾区标准”,108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粤港跨境通办,“港车北上”、“澳车北上”、“经珠港飞”、人才签注、利率“互换通”等落地实施,三地居民在大湾区工作生活更加便利。将港澳居民纳入内地社会保障体系,实施社保卡“一卡通”,截至2023年底,社保业务跨境办理累计达6.7万笔,广东港澳服务提供者开设或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有8家。广东以单边认可带动双向互认,医师、教师等8个领域3100多名港澳专业人士取得内地注册执业资格,港澳律师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期限获批延长3年。开展职业年金互认互通,实现2676个药品品种的审评审批互认。首批15项“湾区认证”项目公布,覆盖衣、食、住、用等领域。“湾区认证”公共服务平台正式启用,实现“一次认证,三地通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复同意广东筹建粤港澳大湾区计量区域中心。
推动科技创新合作,提升科技产业协同发展水平。广东率先支持港澳机构申报省级科技计划,批准科研经费累计超过3.7亿元。“深圳—香港—广州创新集群”在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中连续4年居第二。广州超算中心等重要科技基础设施实现科技资源共享。深港“联合政策包”提供28项具体措施,确保科创项目和人才在深港两地同步受惠。发布《“数字湾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港澳高校—港澳科研成果—珠三角转化”的科技产业协同发展模式更加成熟。
基础设施硬联通水平不断提升。打造“轨道上的大湾区”,截至2023年底,广东铁路总里程达5672公里,其中高速铁路总里程达2764公里,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超过1.15万公里。推动皇岗口岸重建、深江高铁、广佛环城际等重大项目,广州站至广州南站联络线、南珠(中)城际、广河高铁机场段开工建设,深圳枢纽西丽站、广州东站开展前期工作。深中通道主线全线贯通,琶洲港澳客运码头投入运营,大湾区“半小时交通圈”加快构建。打造环珠江口100公里“黄金内湾”,“大湾区组合港”改革累计开通36条线路、100%覆盖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进出口货物达60万标箱,世界级港口群加速形成。港珠澳大桥车流量创历史新高,并开通旅游试运营,经港珠澳大桥口岸进出口货物收发地实现内地31个省(区、市)全覆盖。截至2023年10月底,“港车北上”车辆进出境10.3万辆次,“澳车北上”车辆进出境超85万辆次。
2. 四大合作平台建设跑出加速度
前海、南沙、横琴、河套重大合作平台建设步伐加快,推动出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实施“横琴金融30条”“前海金融30条”,将266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为由几大平台实施,打造带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强劲引擎。
前海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迈上新台阶。实施“前海全球服务商计划”,累计引进全球头部服务商152家,在前海推进新型离岸租赁贸易等业务。港澳专业人士备案执业范围增至22类,全国首家“双牌照”境外银行正式落地。2023年,前海合作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5%,前海联合交易中心交易额达794亿元,增长1.4倍。《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获批,推出金融支持前海全面深化改革开放115条“硬措施”,稳步推进香港居民代理见证开立内地个人Ⅱ、Ⅲ类银行账户试点,支持前海合作区的证券公司申请跨境业务试点。设立“前海港澳e站通”,为港澳人士免费提供238项政务服务。
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取得新进展。国家出台《关于支持广州南沙放宽市场准入与加强监管体制改革的意见》,省、市、区三级152个单位扁平化联动推动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庆盛、南沙湾和南沙枢纽三个先行启动区项目工程投资进度分别达58.6%、40.3%和70.0%。新增140项改革创新成果(累计997项),制度创新指数综合排名全国前三,其中投资自由化指数连续两年排名第一。成立南沙粤港咨询委员会、粤澳发展促进会,集聚61个港澳商协会组织。截至2023年底,南沙港区开通156条国际班轮航线。2023年,南沙港区集装箱吞吐量达1937万标箱,同比增长5.4%。国际通用码头工程开工,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正式挂牌。2023年,引进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29个,引入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大湾区财富论坛等,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
横琴合作区加快构建“琴澳一体化”新格局。推动出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21项重大政策落地12项,持续完善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新体制。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鼓励类产业目录等顺利落地,“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分线管理稳步推进。2023年,横琴合作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72.53亿元,同比增长2.3%;澳资企业达5952家,同比增长11.8%;在合作区生活就业居住的澳门居民达11104人。粤澳两地合作建设的首个综合民生工程横琴“澳门新街坊”开始认购。
河套加快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极点。新引进中国一汽大湾区研究院、香港应用科技研究院等30家高端科研机构,香港大学等5所国际知名高校设立10个创新研发平台,建设河套港澳青年创新创业谷等创新孵化载体,河套香港科学园深圳分园顺利开园。聚集科技企业447家,包括一批世界500强研发中心和“独角兽”企业。推出非企业科研机构跨境资金调拨“科汇通”试点,三大科创金融服务平台正式建立。
3. 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
广东重点领域改革向纵深推进,释放发展新动能。广东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作用更加凸显。截至2023年上半年,累计形成696项制度创新成果,在全省复制推广216项改革创新经验,发布301个制度创新案例,成为中国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重要“桥头堡”。《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获国务院批复。国际友城和外国驻穗总领馆分别增至208对和68家,广东对外开放的大门进一步敞开。
深化数字政府改革,推动省域治理由数字化向智慧化转变。拓展省域治理“一网统管”应用体系,推动数据资源“一网共享”直达基层。强化“粤系列”平台建设,通过省域经济运行调节数字化支撑平台“粤经济”,率先启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2023年5月10日,广州首个公共数据运营产品“企业经营健康指数”在广州数据交易所挂牌交易;8月,广东省产业有序转移招商引资对接平台正式上线;12月8日,广东省“出生一件事”集成化办理系统正式上线“粤省事”客户端,与新生儿相关的七大事项实现“一站式”在线办理。加快推广全省定点医药机构接入医保移动支付服务,2023年在线社保经办量占社保业务总量的比例在90%以上。逾350项高频公安服务事项上线“粤省事”“粤商通”等平台,“粤执法”相关经验被纳入首批地方创新服务案例向全国推介应用。
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广东连续4年获评全国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份。出台《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强化营商环境改革的法治保障。2023年,经营主体突破1800万户,新增172.8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突破1000万户,企业达780万户,占全国的比例为1/7。推出两批助企高质量发展政策,金融信用、数字经济、用地用海等要素赋能实体经济发展,形成政策支撑合力,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2000亿元。推行智能审批标准化、智能导办服务,实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一窗通取”。在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等行业推行“一照通行”改革,对关联许可实行一次申请、并联审批,审批时间压缩70%。聚焦100个重点产品和行业开展质量强业活动,帮扶个体工商户免费检定计量器具超6万台件。优化民营小微企业融资环境,2023年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达4.3万亿元,同比增长22.8%。实施部分财政资金“补改投”改革试点,地方国企改革、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获评国家A级。
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发布广州、深圳、珠江口西岸、汕潮揭、湛茂五大都市圈发展规划。将60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为由有关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区)实施,财政省直管县改革扩围至全部57个县(市、区),强县扩权改革迈出关键一步。进一步完善农村“三权分置”等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实施连片经营、土地股份合作等新模式,新增规模化耕地面积130万亩,促进土地要素优化配置。深化国家级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完成2.3亿宗宅基地认定登记。云浮等地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现方式。深化农村治理体制改革,80%以上乡镇完成权责清单制定和“一网融合”改革。获批国家级乡村振兴试点县7个,形成38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经验。
4. 深圳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
深圳坚持以综合改革试点为牵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助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出台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三个工作方案,放宽市场准入24条措施取得新进展,连续4年获评“全国营商环境最佳口碑城市”。深化全要素保供稳价降成本改革,推出“腾飞贷”“小微通”“个体通”,完善大宗商品、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科技成果、数据等交易机制。深化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创新预付式消费监管机制等。推进个人破产制度改革,全国首宗个人破产重整案件执行完毕。全国首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深圳惠民保”的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推出“一次挂号管三天”等就诊服务新模式。高质量完成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构建“一网统管、开放共享、一键预约”的公共文体服务供给模式。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等,以特区立法促进新业态发展。出台全国首部“飞出地”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2023年,深汕特别合作区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30%左右。深圳22条典型经验在全国推广,2021~2023年累计有87条改革创新举措在全国推广。
2023年,深圳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46万亿元,同比增长6.0%,增速居国内大中城市前列;出口额增长12.5%,总量连续31年居内地城市首位;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连续2年实现全国城市“双第一”;全社会研发投入达1880.5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提升至5.81%;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20年居全国各城市首位;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超1000家,总量超2.4万家,商事主体总量突破420万户;高层次人才超2.4万人,各类人才总量突破679万人;深圳数据交易所交易额达64.9亿元,居全国第一。
(参见《广东蓝皮书:广东经济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2024)》p8-13,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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