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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从四方面着手促进深圳金融业发展
——《深圳蓝皮书:深圳经济发展报告(2023)》指出
来源:深圳蓝皮书  作者:吴禹霖   发布时间:2023-11-07

  近日,深圳市社会科学院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了《深圳蓝皮书:深圳经济发展报告(2023)》。

  蓝皮书指出,应从四方面着手促进深圳金融业发展。

  (一)深化实施“金融+”战略

  深圳金融业“十四五”规划提到了实施“金融+”战略的六个方面:“金融+科技”“金融+制造”“金融+供应链”“金融+文化”“金融+海洋”“金融+民生”。当下政府和企业需要深度思考什么是战略突破点、如何以点带面开创新格局。其中,“金融+科技”“金融+文化”的突破点在于风投创投体系拓展,应支持“投贷保债租”不同方式的联动发展;“金融+制造”“金融+供应链”的突破点在于核心企业信用传递,应加强政府、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协调联动;“金融+海洋”的突破点在于政策性金融先行布局,以此带动规模化社会资金资本向海洋发展;“金融+民生”的突破点在于普惠性金融的科技支撑,让所有向往美好生活的人们都能享受成本可负担的有效金融服务。

  (二)务实开展金融“四个中心”建设

  深圳应务实开展金融“四个中心”建设,结合深圳企业“走出去”和全球产业链供应链联动,发挥金融支撑保障和引领带动的作用,加强金融布局。依托前海合作区等深港重大合作区域,深化深港跨境金融领域务实合作,打造深圳金融向海外辐射服务的战略支点。

  (三)扎实落地已批重大金融政策与项目

  近年来,深圳已有大量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政策,但一些政策落地实施效果并不太理想。例如,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明确支持深圳“探索设立国际海洋开发银行”,但目前国际海洋开发银行仍未见踪影;2023年初,国家金融监管部门与广东省政府联合发布“金融30条”,支持前海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深圳应扎扎实实对表对标,把辛苦争取来的金融政策用好用足,以丰富的政策实践和生动的发展事实,实现深圳金融业的高质量发展。

  (四)探索金融创新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经济发展仍需高新科技、创新模式、发展范式等基础因素的强力支持。深圳作为国家改革开放首个经济特区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应继续探索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可行之路,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本源,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更加主动地支持金融创新,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融良性互动、共生发展,为全国积累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的经验,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的经验,以及防范金融风险的经验。

  (参见《深圳蓝皮书:深圳经济发展报告(2023)》,P151~152,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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