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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全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前端
——《深圳蓝皮书:深圳法治发展报告(2023)》指出
来源:深圳蓝皮书  作者:吴禹霖   发布时间:2023-10-12

  2023年10月12日,深圳市社会科学院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了《深圳蓝皮书:深圳法治发展报告(2023)》。

  蓝皮书指出,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是落实《法治深圳建设规划(2021-2025年)》《深圳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重要举措。深圳通过立法引导、工作机制保障,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前端。

  1. 立法引领、保障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2022年,深圳制定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该条例对民生各领域发展和各社会治理方面作了系统规定,这是深圳社会建设的基本法规。其中,在社会治理方面,该条例从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安防控、公共安全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四个方面进行了规定。在基层社会治理部分,巩固了已实践的成果,为完善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基础,特别是网格化管理实现有法可依,一是明确了综合网格规范化标准化的工作内容,为优化推进多网合一,加强社区网格员队伍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二是明确了出租屋管理责任主体,为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推动出租屋分类分级管理模式,巩固房屋编码管理,创新出租屋管理手段提供了法律保障;三是明确了将社区网格员纳入社区工作者范围管理,使社区网格员身份定位和待遇有了法律依据,解决了多年来1.8万多名社区网格员身份定位难题。

  2. 立法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2022年,深圳制定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以立法形式明确相关单位职责分工,引导全社会贯彻落实源头治理、非诉讼纠纷化解方式优先的理念。从法律制度上贯彻落实源头治理的理念,充分依靠基层自治,发挥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的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构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等,依法引导通过非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从法律制度上鼓励和引导非诉讼纠纷化解方式优先选用。

  3. 推动形成大调解格局

  充分发挥各类调解作用,推动大调解格局形成。人民调解作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主力军,发挥出更加强大的功能作用。2022年,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9.6万件,调解成功率为97.91%。如龙华街道创新构建“流动调解室+调解员挂点楼栋+园区解纷中心兼职调解员”的人民调解体系,2022年以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558件,调解成功率达99.4%,协助当事人完成司法确认596宗;光明区打造土地整备、企业园区等矛盾纠纷重点领域调解工作室23个,开展商事调解试点工作,成立全区首家商事调解组织,募集法律专家学者等29名专业人员加入商事领域专家库,发展专业商事调解员26名。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成功率达99%。

  行政调解潜力释放,市、区相关政府部门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责得到落实。罗湖区司法局出台全市首个区级城市更新领域前置行政调解文件《罗湖区城市更新工作行政调解程序指引(试行)》,填补了深圳市城市更新前置调解程序空白,为优化城市更新程序作出了先行探索,有利于依法化解未签约房屋搬迁矛盾。龙华区成立深圳首个区级行政调解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多措并举推动行政调解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分流阀”作用。

  商事调解蓬勃发展,在分流化解法院商事纠纷案件方面成效显著。根据条例的规定,深圳7家商事调解组织陆续成立或得到依法确认,调解了6895宗商事纠纷案件,同比增长218%,涉及标的额约110亿元人民币。

  4. 诉前纠纷化解数量大幅提升

  2022年,深圳市法院在立案前成功化解纠纷149120件,是上一年的1.8倍,为当事人大大降低了解决纠纷的经济成本,并节省了时间。全市法院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前置,高效、便捷、低成本地解决群众纠纷,与78个街镇、83家行政机关联动协作,引入特邀调解组织320家、特邀调解员2876名,诉前调解成功率达43.6%,位居全省第一,深圳“万人成讼率”下降14.65个百分点。民商事案件诉中调解率33.5%,5735件上诉案件在一审判后、二审审前得到调解。

  5. “局长信箱,接诉即办”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

  2022年,深圳市公安局持续加强“局长信箱,接诉即办”工作[27],通过搭建内网、外网互通的“局长信箱,接诉即办”平台,把平台入口链接到拥有近2000万粉丝的“深圳公安”微博、微信和官网,群众使用手机“说一说”“拍一拍”“点一点”即可反馈意见。同时,先后三次修订《“局长信箱,接诉即办”工作规范》,建立“五个一律”刚性原则,强化“一把手”督办,把责任压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在解决个案的基础上,着眼于通过群众来信发现共性和普遍性问题,注重从机制层面推动问题整体解决,建立起“线索受理—审查核查—责任追究—改进工作”的执法监督体系。2022年,局长信箱共办理1.7万名群众来信2.6万余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7万余个,带动涉警信访、行政复议、督察12389投诉同比分别下降61%、36.3%和20.6%。

  (参见《深圳蓝皮书:深圳法治发展报告(2023)》,P22~24,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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