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伦理是从伦理道德的视角来分析气候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其治理对策,它着重研究引起气候变化的伦理道德因素,揭示气候谈判的伦理困境,寻求突破气候谈判困境的合理之道,其基本途径是人类社会通过对话协商,建立一个为世界各国都能接受的伦理共识,以减少气候谈判中的摩擦,为全球气候治理提供一个有秩序的伦理环境。气候伦理作为一种新的伦理形态,有着自身的理论向度。
1. 气候伦理是对生态伦理的拓展
虽然从内容来看,气候伦理基本上属于生态伦理,但是气候伦理不是纯粹的生态伦理,它是对生态伦理的拓展。这主要体现为:生态伦理重点研究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而气候伦理研究的重点是世界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责任分担问题。生态伦理将伦理学的研究范围从人与人的关系扩展到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也成为生态伦理研究的基本问题。在生态伦理发展的过程中,一直存在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之争。人类中心主义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中心,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必须从满足人的利益和需要出发;而非人类中心主义则反对从人的利益出发来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认为人与自然是平等的,人类之外的其他生物具备与人类同等的生存权与发展权。这种争论的实质其实就是以什么为参照物来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所以,生态伦理基本上局限于人与自然的关系。气候变化使得环境问题变得更为尖锐,人类生存受到了严重的威胁。谁应该为气候变化承担责任、承担多少责任,这是气候伦理研究的主题。发达国家是造成全球气候变化的罪魁祸首,它们享受了大量碳排放带来的工业文明成果,现在却要让全世界,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来承担由此带来的生态灾难,这是不公平的。因此,发达国家理应承担更多的责任,这也是符合法律和道义的。发展中国家的生存权与发展权必须得到尊重,发达国家应该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援助。
2. 气候伦理属于国际关系伦理的范畴
德国政治理论学者科瓦茨指出,国际关系伦理的研究必须以两个准则性设定为前提。一是认可人身拥有神圣的不可侵犯的权利。这种权利涵盖生存权、道德意义上的平等权以及意志自决权等一系列丰富的内容。二是国际关系伦理“须以集体性的道德责任为前提”。即担当道义责任的主体不仅是个人(如领导者),而且更重要的是政治机构——国家。国家是国际关系伦理当中重要的责任主体。根据科瓦茨对国际关系伦理研究的两个准则性设定,可以推断出气候伦理属于国际关系伦理的范畴,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气候问题作为全球性的问题,单靠一个国家是难以解决的,需要世界各国共同努力才能加以解决,需要全人类共同担当道义责任。因此,气候伦理牵动了国际层面的伦理问题。以往的生态伦理学基本上忽视或轻视了国际层面的生态治理,而气候伦理学最关键、最富争议的就是如何在国际层面实现公正、平等、协调一致,如何在国际层面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二是,气候伦理要直面世界各国利益的冲突。世界各国都知道要减少碳排放,但是由于分享的收益和承担的责任不均衡,使得发达国家不愿意大幅度减排,发展中国家又面临着消除贫困、发展经济的现实需要,由此两者的利益冲突就不可避免。之所以要应对气候变化,不仅是因为有人与自然之间利益的冲突,还有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冲突、国家利益与全球利益的冲突、南方国家与北方国家利益的冲突、美国与欧盟之间利益的冲突,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站在全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高度,通过全球治理来加以解决。
3. 气候伦理属于应用伦理的范畴
从伦理学的发展历程来看,对伦理问题的探究主要分三条理路来展开:一是解决伦理道德判断的语言性质,形成的主要是元伦理学理论;二是解决伦理道德问题的应当(ought)性规范,形成的主要是规范伦理学理论;三是解决人的德性问题,形成的主要是美德伦理学理论。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应用伦理学异军突起,人们更加关注道德规范的现实作用,以回应社会中所出现的各种以道德冲突为特征的前沿性问题。“包括一些著名的元伦理学家在内的西方各派伦理学家,都一致认为,理论伦理学再也不能无视那些实际的社会道德问题和应用伦理学问题,因为这既关系着人类社会的前途和命运,也关系着伦理学的前途和发展。”在这种背景下,应用伦理也就成为伦理学领域的主流。根据甘绍平所认为的应用伦理大致要解决四种类型问题的分析,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归纳出气候伦理属于应用伦理的范畴。其一,应用伦理体现着价值冲突或规范冲突的伦理问题。在气候谈判过程中,各国谈判立场分歧很大,其实体现的是各国坚守的伦理价值不同,在存在的冲突中,既有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冲突,也有发达国家内部的冲突和发展中国家内部的冲突。其二,应用伦理并非一定要作出非此即彼的选择,而是需要对不同利益进行平衡考量的问题。在气候伦理研究中,涉及如何才能找到当代人之间的利益平衡点,涉及如何才能找出当代人利益与后代人利益的平衡点,即当代人使用多少气候资源是合理的,给后代人留下多少生存空间是正当的这一问题。其三,应用伦理之所以产生,是由于科技进步拓展了人类的行为领域。气候问题的产生,就是由于工业革命以来,在科学技术的引领下,人类挥起了征服自然之剑,发达国家碳排放过量所导致的。气候伦理作为一门应用伦理学,注重于伦理学问题的道德规范的实际运用和现实问题的解决,以确定国际社会气候谈判伦理秩序的“善的约定条件”。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产生的灾难性后果的不断出现,气候已经成为一个问题,正在威胁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为了解决气候问题,国际社会进行了二十多年的气候谈判,气候政治也从国际社会的边缘走向了国际社会的中心,成为国际政治的重要议题。同时,气候问题作为当今人类社会所面临的错综复杂的严峻问题,不仅需要技术层面的应对措施,也需要伦理道德层面的应对措施。气候问题也是一个伦理问题,气候伦理将成为生态伦理新的研究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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