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主贡献(INDC)是在2013年华沙气候变化大会上提出的国家自主承诺减排承诺机制,并在2014年利马气候大会上得以明确,旨在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有关决议的要求,由各国自主提出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目标。在复杂的国际经济、政治格局下,具有强制约束力的《京都议定书》受到有限参与以及政策激励不足的双重制约,已经举步维艰。至少在现阶段,一个僵化的、“自上而下”的硬法协议是不可能实现的,而灵活的、“自下而上”的软法路径更有利于达成共识。在后《京都议定书》时代,“自上而下”的“强制减排”模式受到了国际各方的更多重视,在2013年华沙气候变化大会上提出的国家自主贡献这种“自下而上”的减排承诺机制日益成为应对气候变化的更有发展前景的制度。
温室气体减排承诺是INDC文件的核心内容,而减排承诺形式多样是自主贡献机制的一个重要特征各国的减排承诺表现形式主要包括相对于基年的绝对量减排、相对于基准情景(Business As Usual,BAU)的绝对量减排、强度减排和排放峰值年四种方式,其中欧盟、美国、俄罗斯、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等主要发达国家和巴西都采用了固定基年绝对量减排目标的形式,墨西哥、加蓬、摩洛哥、埃塞俄比亚、肯尼亚、吉布提、安道尔、韩国、阿尔及利亚、刚果采用了相对基准情景绝对减排的形式,中国、新加坡和墨西哥则采用了碳强度减排的目标形式。此外,一些缔约方还承诺了峰值年目标,如墨西哥承诺将于2026年底前使碳排放量达到峰值,中国和新加坡则提出将在2030年左右排放达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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