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老年人生活进行照料、护理的服务人员”是国家在2011年颁布的《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中,第一次描述养老护理员的职业概念,并对其职责范围、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进行了详细说明。普遍认为,养老护理员是经过正规专门培训并获得国家资格认证,在养老机构、社区、居家等对老年人进行护理服务的专业人员,在老年专科执业护士和高级实践护士的指导下直接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管理、疾病护理和精神慰藉等,在养老人员体系中处于不可或缺的地位。2011年国家发布的《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规定养老护理员职业功能包括生活照料、技术护理、康复护理、心理护理、培训与指导和护理管理六个方面。根据职业功能和职责范围,在标准中养老护理员被划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四个等级,并要求养老护理员经过统一规范培训后应当具备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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