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研究者也对长期护理的概念进行了界定。荆涛将长期护理定义为个体由于各种事件引起身体或精神受损而处于失能或者半失能状态,长期需要他人给予医疗、生活上的照顾。戴卫东认为,长期护理是对因各种慢性疾病以及伤残等依赖长期照料才能够基本实现独立生活的失能或者半失能群体所提供的医疗和日常生活服务的总称。由此看来,长期护理的服务对象是不能完全自理的失能与半失能群体,这也是长期护理保险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重要区别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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