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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政策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文化和旅游系统青年科研人才扶持计划的通知

来源: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4-09-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和旅游部各直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院校:

  为推动文化和旅游研究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升文化和旅游系统科研水平,培养与扶持青年科研人才,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开展2024年文化和旅游系统青年科研人才扶持计划(以下简称“青研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一)青研计划主要面向文化和旅游系统具有科研职能的单位的在职青年科研人员。申报人应具有3年以上文化和旅游系统科研单位工作经历,学术功底好、创新能力强,40岁以下(1984年1月之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无违纪或其他不良记录。

  (二)2024年青研计划研究主题为“数智驱动下文化艺术研究与传播模式创新”。申报人须依据研究主题提交项目策划方案,方案应突出创新性和实践性,选取具有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艺术资源、旅游资源作为研究及创作对象,完成一组视频作品(不少于5个,每个10—15分钟,可以是展现同一资源不同角度的作品,也可以是展现不同资源的系列作品)及研究报告(1万字以上)。视频作品须通俗易懂、富有创意,适于线上展播,在把握专业性的同时,体现信息技术在文化艺术研究及传播中的应用创新,突出呈现文化艺术的传播力、吸引力、感染力,有利于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

  (三)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研究及策划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审核把关,并承诺申报人及其研究方案一旦入选,本单位将提供保障条件,确保其工作任务按计划实施。

二、 申报方式

  所在单位组织符合条件人员按要求填报申报书(见附件1)。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按照申报条件和名额,负责对本地区申报人员进行审核、遴选和推荐。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及共建院校直接报送。

  每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其中同一单位的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部直属单位及共建院校可分别推荐1人。

三、 评审遴选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根据申报条件,组织专家依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按照程序确定青研计划人员名单并公布。

四、 扶持方式

  (一)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将聘请行业内相关领域专家作为导师,指导入选青研计划的青年科研人员围绕研究主题开展科研实践。青研计划周期为1年,每项资助研究经费2.5万元。

  (二)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将结合年度研究主题,对入选青年科研人员进行集中专题培训。具体培训方案另行通知,培训费由科技教育司承担,参训青年科研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青研计划期满后,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将组织集体答辩,完成全部科研实践任务且顺利通过答辩的,按照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结项。未通过答辩或未完成的,将依据相关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进行整改、终止或撤项。

  (四)青研计划中产生的优秀科研成果将在我部政府门户网站“文化和旅游科研工作成果”专栏及相关新媒体平台进行集中宣传展示。

  (五)鼓励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及青年科研人员所在单位对入选青研计划的青年科研人员给予资金和工作条件等方面的支持和帮扶。

五、 其他事项

  (一)报送材料

  申报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申报书(一式5份)、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原件须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为原件或清晰复印件。电子版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公告通知”栏目下载。

  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15日。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大山 010-59882109,王彦010-59881678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邮编:100020)

  电子邮箱:whhlyyjcg@163.com,邮件名称为:“××(省、区、市或单位)青研计划申报材料”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