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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

大健康产业相关专利的总结和展望

来源:皮书数据库 作者:余飞峰 发布时间:2020-11-04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统计,有效运用专利信息,可缩短60%的研发时间,节省40%的研发费用。这是因为,超过90%的发明创造信息都是率先在专利文献上反映出来的。换言之,专利信息体现了技术创新的规模和水平,体现了科技产业化的能力,体现了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能力。因此,分析专利信息,了解大健康产业相关专利的现有水平、态势、优势和差距,对我国大健康产业相关专利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布局决策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与意义。

(一)大健康产业市场竞争专利风险

    在进入市场前,应预先了解该市场上相关技术专利保护的状况,包括是否已经存在或潜在专利壁垒。专利壁垒指在实施国享有专利保护的专利技术。潜在专利壁垒指一些法律状态还不明确的专利申请,如:(1)最终法律状态还不确定的实施国专利申请;(2)指定某实施国但还未进入该实施国的PCT申请;(3)可能通过巴黎公约途径进入实施国的国外申请。除此之外,还需要了解哪些技术已经进入公有领域,可为市场自由使用。这种公开技术包括:(1)失效专利;(2)失效申请;(3)非专利文献所公开的未受实施国专利保护的技术;(4)仅在他国享有专利权而不在实施国享有专利权的技术。

    另外,专利保护具有时效性,即专利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实施独占权。例如,多数国家的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20年。换言之,随着时间的推移,一项曾经构成技术壁垒的专利可能进入公共领域,成为公知技术;而一些潜在的专利壁垒(即法律状态不明的专利申请)最终可能成为专利壁垒或公知技术。

    在中国市场上,如果他人在中国拥有有效专利,则该专利构成中国专利壁垒。在中国的潜在专利壁垒的法律状态及保护范围还不确定,如果在中国获得专利权,则可能成为专利壁垒,而除此之外的公开技术是在中国的公知技术。

    如果要在中国实施某项技术,则要了解该项技术在中国的专利保护状况。若该项技术享有专利保护,企业需要事先征得专利权人的许可,或者通过技术改型形成改型技术方案来规避存在的专利壁垒,或者放弃实施该项技术。此外,还应注意与所实施技术相关联的潜在专利壁垒,并跟踪其法律状态,考察其最终是否会成为专利壁垒。

(二)政府部门在大健康产业知识产权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体系中,大健康产业作为对知识产权保护依赖性较大并关系国家经济和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必须抓紧制定总揽全局、符合国情、积极稳妥、切实可行的行业知识产权战略和实施策略,以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健康事业的发展。

    1.政府财政科技资源以企业为主体进行合理配置

    1949年以来,政府财政科技经费主要投向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使科技成果的产出集中在研究机构和高校,这从前文的专利信息分析中也可见这样的结果。无论是专利申请人的排名统计还是专利申请人的类型统计,科研机构和高校的数量都远高于企业。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要从体制上解决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问题。无论是生产经营还是技术创新,企业都应当是主体,它们也是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各类知识产权的综合实施主体。要使企业真正从战略高度和长远发展出发,主动做好知识产权工作,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成果应用的主体和研发投入的主体,政府需要从其行政管理的职能角度出发,提供相应的保障措施,这也是正在起草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应当特别关注的。

    2.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基础性研究和应用性技术研究的协调发展。基础性研究离市场应用最远,对人才层次要求高,在资金投入上是高投入低产出,因此不可能由企业承担,需要国家和政府出资,由高校和研究机构承担。而应用性技术研究要解决产业应用中的技术问题,要满足市场对医药产品更新的需求,其资金投入不大但市场的适应性要求高,可以也应该由企业承担。以生物医药研究为例,从本报告的专利信息分析可知,国外技术研究成果专利主要来自企业。另外,政府可以考虑从投资和相关政策等方面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势的骨干企业,帮助企业建立自主创新的基础支撑平台,支持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尽快在企业内部形成比较健全的技术开发体系。

    3.充分激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活力

    政府在今后的工作中可以继续从财政、科技等政策方面,保持、维护和促进服务平台的高效运转,为中小健康科技企业的自主创新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和执法力度

    政府严惩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有效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才能树立知识产权制度的权威,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创新的推动作用。政府要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重视企业知识产权的战略价值,注重维护企业的利益。

    5.提高中介咨询服务机构尤其是专利代理人的业务能力

    在目前的知识产权形态中,专利中的技术与法律结合最为紧密。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创新成果的专利保护,将直接影响权利人创新投入的收益。这就对专利代理人的从业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目前,我国专利代理人的整体水平还有待提高,尤其是“黑代理”的存在,大大降低了专利的撰写质量。培养高水平的专利代理人才、打击“黑代理”,将大大提高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给发明人带来更有效和稳定的权利保护。

(三)企业在技术创新和专利保护方面应当注意的问题

    1.企业要根据所处行业特点,结合自身的产品特点进行技术创新

    大健康产业的发展与人民生命和健康质量密切相关,其产品的种类和规格非常丰富,用以满足各种健康需要。虽然全球每年都有全新的药物和器械出现和上市,但历史悠久、疗效好、价格低的产品仍然在医药市场占据很重要的地位。企业要根据自身的产品结构特点和技术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技术创新。

    2.企业在技术创新时,要充分重视专利信息

    企业在技术创新时要重视专利信息的检索,以了解相关技术和竞争对手的专利技术发展和保护情况。一方面可以借鉴他人的研究经验,另一方面可以在此基础上,结合技术发展的规律和市场需求,制定合理的技术研发策略,避免可能发生的专利侵权行为。另外,也可以通过对专利信息的检索和调研,分析和评价创新成果,从而有效地指导企业将技术成果权利化。

    3.根据技术创新成果的特性,选择适当的保护形式

    技术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不是仅有专利保护这一种形式,企业要根据技术创新成果的特点选择适当的保护形式。对于创新性强、具有显著新颖性的技术,可以申请专利进行保护;对于不易为公众知悉或直接获得,具有一定市场价值的技术方案、技术诀窍或经营信息,则可以选择以商业秘密的形式予以保护。

——摘自《大健康产业相关专利战略发展报告(200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