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我国养老业发展模式
来源:皮书数据库 作者:杨政伟 黄凯伦 发布时间:2020-11-16现阶段,我国有三种基本养老模式,一种是居家养老,受“养儿防老”等传统观念影响,我国近九成老年人养老需要以家庭为依托,居家养老在农村更为普遍;社区养老目前规模较小,仅占1%的比例,它通常由政府、家庭、社会三方合力提供养老服务;以养老院、养老公寓为代表的机构养老,目前占整体养老的3%,是在社会保障制度的前提下,由复合型机构来提供养老资源。
目前,我国养老业中居家养老占绝大比例,但社区养老也在政策倾斜中得到蓬勃发展。如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业,包括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并对其予以一定的税费减免等资金扶持。在政策的推动与引导下,我国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在2014~2017年共增长2.4万家,互助型养老设施在短短三年的时间里增加一倍,均实现了成倍的增长。
我国社区居家养老形成四种模式并存的局面,体现出政府与民营机构之间的合作共赢。其中部分社区居家养老与民营机构合作,孕育出了养老运营产业。四种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分别为:(1)政府主办、层级联动:即在各级政府和街道社区的推动下建立的机构管理养老模式,政府在这一模式中起决定性作用,但也会出现服务项目单一、效率低下、政事不分、人浮于事等弊端,实行此类模式的有大连市沙河口区、柳州市社区等;(2)政府主导、中介运作:包括公办民营、政府与民营共建两种模式,政府作为项目规划、投资和服务监督、评估主体,并不真正承担具体服务职能,这种政企分开模式能够有效提高服务效率,但受合作发展的成熟度和专业度所限,会造成政府难以把握干预尺度、政企运营界限不清等问题,如宁波市海曙区、兰州市城关区均采用此种养老服务模式;(3)政府资助、机构主办:我国经济较为发达地区开始采用这一模式,它能够在有效节约人力成本和运营成本的同时,大幅提升社区养老服务的专业化和规范化,但由于目前我国专业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相对紧缺,易对这一养老模式的运营维护产生消极影响;(4)政府购买、市场运营:这一模式往往是由政府作为资金承担者,采取市场运作、购买服务的办法,为部分特殊群体和老年弱势群体购买基本服务,虽然更具有人群针对性,但是也会消耗大量地方财政支出,如南京市鼓楼区、上海市静安区等。
以上四种居家社区养老模式各有优劣,需要各地方根据自身不同情况合理采用,这也为社会机构介入养老市场提供了充足机会。总体上来看,目前社区居家养老在扶植力度、专业组织、服务意识以及支付理念上存在问题和痛点,及时解决以上诸多问题,才能在养老运营服务上孕育大量商机。而对于养老运营服务机构而言,需要以养老服务的口碑和运营能力为核心,这也是决定其在高度分散的行业蓝海中胜出的关键。
——摘自《中国康养产业发展报告(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