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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春林等:新的动荡变革期构建金砖国家自贸区的新态势与新思路

来源:皮书数据库作者:发布时间:2023-11-20

  尽管金砖国家自贸区“早期收获”通常被认为是打造金砖国家一体化大市场和建设金砖国家自贸区的必由之路,但与多数自贸区是邻近国家间的合作不同,金砖国家地理距离较远、制度差异很大,使得双边和多边自贸区建设存在较大空间障碍。作为复杂经贸合作系统工程,为推进自贸区协定谈判和达成协议,金砖国家需要在经济、政治、法律等不同层面加强协调,在动荡变革背景下,金砖国家必须调整思路,打造包容性的政治环境,构建经贸合作框架、重点领域规则和敏感商品保护机制,加快推进金砖国家自贸区建设的前期准备,取得“早期收获”。

  (一)打造包容性的总体框架,最大限度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金砖国家法律制度体系相差甚大,制定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完整意义上的自贸区协定绝非一日之功。金砖国家坚持主权平等、不干涉他国内政原则,构成金砖国家合作及推动全球治理改革的包容性基础,但也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为达成多边自贸区协定进行让步协调。五国应根据本国制度传统、现实条件进行交流互鉴,同时关注本国法律和现行国际法的对接,将构建灵活包容的、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和五国国情的“早期收获”框架作为五国自贸区建设的重点。

  金砖国家在推进取得“早期收获”的思路上可不拘泥于传统自贸区,而应基于当前的新态势尝试构建一种涉及经济、贸易、金融等多领域的合作框架。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和经济格局的改变,新兴产业成为各国竞争的焦点。金砖国家在新兴产业领域的投资增长迅速,尤其注重各自优势领域的投资。这些国家都拥有丰富的资源和优势产业,如矿产资源、高科技产业等。此外,它们之间也进行了大量的贸易投资合作,这有助于增强其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由于贸易保护主义的存在,金砖国家之间的贸易合作难以有序进行。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五国应加强规则制定、推动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构建更加稳定可靠的贸易体系,进而提升贸易合作的效率和稳定性,为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宽广的平台,以推进更加公平、开放、高效的贸易体系建设。

  对于经济民粹主义和产业链、供应链收缩趋势,金砖国家应挖掘潜在资源、信息和产业开展协作,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生产和贸易体系,实现产业链、供应链的互利互惠。首先,建立稳定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机制。金砖国家可以加强贸易投资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供应链关系,避免对某些国家和产业的过度依赖,降低单一供应链的负面影响和风险。其次,加强全球风险治理合作。金砖国家可以在政治、金融等领域进行风险治理合作。例如,建立有效的粮食安全监测和防控机制,减少由粮食安全引发的产业链、供应链问题。最后,打造跨区域经济合作区、加强联合开发制造、构建稳定的配套互补协作供应运作机制,推动金砖五国合作互利共赢,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需要指出的是,地区关税同盟并不必然给成员国参与双边经贸谈判带来阻碍。事实上,与地区关税同盟开展自贸区建设存在很大的灵活性。随着全球贸易与投资协定安排在形式上趋于灵活和开放,双边或地区经贸合作不再拘泥于自贸区形式,如美国发起的印太经济框架等。金砖国家自贸区“早期收获”可参考印太经济框架灵活的谈判方式,以行政令的形式推动谈判进程,绕开个别国家国会批准和国内保护主义团体的掣肘,在短时间内加快推进金砖国家双边或多边经贸合作。鉴于此,金砖国家应继续坚持“先构筑总体合作框架,再进行各项具体谈判;谈判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方针,首先为金砖国家自贸区“早期收获”构建包容性、灵活性的合作框架,再为单个国家或关税同盟参与谈判做好可行性准备。此外,金砖国家还应建立良性的调整机制和成员引入机制,成员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加入自贸区,也可吸引更多的相关经济体或组织参加,不用复杂的谈判,可以直接选择。这种对接可以更好地促进经济、贸易以及金融领域的有机联结,进一步加深金砖国家的合作程度和完善相关机制。

  (二)扩大政策对话范围,为推进取得“早期收获”创造包容性的政治环境

  中美贸易摩擦、俄乌冲突等给金砖国家乃至全球经贸合作带来诸多不确定性,同时也使五国在加强经贸合作问题上有很多共同诉求。当前,推进金砖国家自贸区取得“早期收获”的关键是五国加强政治层面的互信。金砖国家应立足各自的多样性实际,坚持渐进性和差别待遇,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推进经济一体化建设。这既有利于调动相关国家加快金砖国家自贸区建设的积极性,也有利于强化金砖经济伙伴关系和增进“金砖+合作”共识,促进五国之间的政策协调和利益融合。

  具体来说,应大幅度扩展金砖国家的政策对话范围,将金砖国家自贸区可行性研究的范围从贸易官员和技术专家,扩展到政府首脑、其他部门、跨国公司、民间机构、智库等更广泛的层面,加强政策对话,探讨大型新兴经济体实现共同发展的路径,从不同角度论证金砖国家自贸区及其“早期收获”的作用、意义以及将产生的影响。为实施更广泛、更深入的贸易自由化路线图,可通过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为部分成员国关注的部分产业提供融资,为复杂环境下的供应链和贸易稳定提供保障,提升各成员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中的地位和安全性,从而弱化部分金砖国家国内利益集团反对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声音。

  中国和印度具有相对复杂的历史、政治和安全关系,两国应通过边界问题政策对话,重视寻找和解之路和共同立场,努力解决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和其他重要问题。两国应加强在重大地区和国际事务中的立场协调,共同维护两国和周边国家的安全稳定。中印两国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两国可以加强文化交流、教育交流、科技交流、青年交流等,促进两国人民之间相互了解,减少误解和负面影响。总之,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两个发展中国家和推进金砖国家合作的中坚力量,中印两国应坚持平等相待的原则,摒弃偏见和意识形态差异,尊重彼此的核心利益和关切,注重沟通和对话,秉持非冲突、非对抗、互利共赢的合作精神。

  (三)以新兴领域为突破口,针对重点经贸领域优先制定包容性规则

  作为一种新型的贸易理念和行为实践,包容性经贸合作的核心是互信、互利、共赢、公平和可持续发展。这就要求在制定包容性贸易规则时兼顾国内与国际经济利益,维护各国的合法权益,注重资源优化配置和环境保护,营造公正透明的国际贸易环境。同时,制定包容性贸易规则还要适应当前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和变化,处理好竞争与合作的关系。制定包容性贸易规则要充分考虑数据保护和数字化贸易的需求,与国际标准和规则相适应,保障信息安全和数据安全。在数字化时代,数字化贸易成为越来越重要的经济活动方式,因此要确保数字经济的发展基于公平和可持续的规则和标准,反映和尊重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化和道德价值观。

  长期以来,由于产能合作、融资合作、高铁和港口建设合作等是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重要途径,因此金砖国家多将货物贸易、能源贸易、非可再生能源交易等作为合作重点,推动各成员的战略对接、贸易合作和资金流通。但在现实中,由于五国间存在较为明显的产业互补性和竞争性,以传统领域作为合作重点进展有限。与此同时,金砖国家在科技、产能、金融等方面都具有优势和差异,因此五国应通过拓宽和深化双边经贸关系,促进各成员之间相互依存,增强合作信心。

  从短期来看,金砖国家可在共同关心的领域进行沟通协商,从而在部分优先领域形成政策共识和制度对接。金砖国家可从绿色能源、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入手,提升五国推动金砖经贸合作的意愿和收益。在绿色能源方面,可通过加大绿色能源投资力度、促进减排技术转让等方式,扩大五国在风能、太阳能、绿色航运、绿色城市、电动汽车等重点领域的合作深度和广度。例如,数字经济是各方高度关注、亟待合作的领域,同时又是相关规则不明晰和存在分歧的领域。对此,金砖国家可在电子商务、数字医疗等较为容易达成合作的行业优先协调,争取使这些领域先行达到金砖国家合作的标准和规范。金砖国家均启动制定数字货币、数字支付等金融新业态的发展规划。但除中国外,其他金砖国家在5G、物联网、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和数字基础设施方面都有较大缺口。中国可与金砖国家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合作,联合建立支付系统或金融市场,减少对美元、欧元以及西方金融基础设施的依赖。

  从长期来看,各国应加强沟通、推进多边科技合作,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科技合作机制,并在相关领域制定标准和规范,降低技术合作门槛,尽可能地打破技术壁垒。首先,应开放并加强自身核心技术的研发。五国需要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做到在全球技术领域更具竞争力。其次,金砖国家可以共同推进数字化和智能化供应链的建设,避免人为因素和非自然灾害因素对供应链的影响。例如,采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实现智能感知、实时监测、预警预测和风险管理等。最后,金砖国家可以推进绿色供应链建设,减少环境污染和碳排放,提高供应链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金砖国家可以共同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标准,推广环保技术和产品,建立绿色供应链贸易机制,并加强环境保护合作和交流。

  (四)完善重点领域经贸合作机制,对敏感产品保护采取包容性态度金砖五国在大宗商品贸易领域的发展潜力巨大,中国和印度在需求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巴西、俄罗斯和南非的资源储备丰富。与此同时,大宗商品领域存在着较强的市场竞争和价格波动风险,这也给跨国企业带来了较大的外汇风险。为了有效降低此种风险,金砖五国可以通过开展丰富多样的投资和合作,如采用本币结算或设立共同货币,避免美元波动带来的风险;打造金砖国家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签订长期合同锁定远期价格,推动大宗商品交易合作机制创新;通过扩大贸易规模、细化市场领域、创新贸易形式,为各国的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金砖五国可以借鉴欧美成熟经济体的做法,设立国际大宗商品储备基金、建立以规则为基础的市场准入机制,确保企业的公平竞争。在此基础上,金砖五国可以在石油、天然气、煤炭、矿产等领域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共同促进国际市场的稳定运转。

  尽管建立金砖国家自贸区符合金砖国家的长期利益,但由于几个国家经济发展阶段相似、部分领域商品结构存在雷同和替代性,构建金砖国家自贸区可能导致五国产业竞争加剧,部分国家的脆弱产业由此遭受冲击。因此,建设金砖国家自贸区应顾及不同缔约方的发展水平和接受程度,允许缔约方根据自身发展水平做出灵活的义务承诺,坚持贸易和投资的公平竞争原则,增强金砖国家自贸区建设的包容性。应设定过渡期和保护性措施,积极应对金砖国家自贸区“早期收获”对敏感产品的可能影响。例如,建立自贸区后中国大部分农产品将会受到冲击,中国可将糖类、油料和棉花等易受冲击的产品列为敏感产品、设置例外机制或者设立较长的过渡期,防止自贸区的过度冲击。总之,推动构建包容性框架必须关注规则的公平、公正及弹性空间,这样才能使金砖国家自贸区“早期收获”适应全球经贸新态势的客观要求,也符合金砖国家进行国内经济结构调整、更好地参与全球经贸合作的需要。

  全文参见《金砖国家经贸合作发展报告(2023)》,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3年8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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