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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

新规落地两周年 互联网人身险对消费者更友好

来源:泉州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30

  《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互联网人身险新规”)落地临近两周年之际,市场出现一定变化,如产品丰富度有所提升,线上销售流程对消费者更友好。同时,监管频频针对违规乱象“打补丁”。

  目前,符合监管开展相关业务要求的各家保险公司不仅有产品陆续上架,且产品种类更加丰富。从互联网渠道的销售流程来看,也更加规范。产品名称中包含了“互联网”字样,后续在消费者投保后,电子保单便于查询,并且保单信息更为全面,载明了委托的中介机构等信息。

  具体而言,从产品类型来看,保障型产品和储蓄型两类产品的供给出现了截然不同的变化。资深精算师徐昱琛表示,重疾、百万医疗、定寿、意外险等保障型产品基本没有受到较大影响,整体来看,供给比较丰富。而增额终身寿、长期年金等储蓄类产品,总体而言,中小公司基本上退出这一市场。根据监管要求,销售这类储蓄型保险的要求比较高,所以只剩下一些大型公司能够提供这类互联网储蓄型产品。

  “首先,互联网人身保险供给更加丰富,消费者有了更多选择;其次,管理和服务得到改善,保险机构及时解决一些问题,如退保、投诉等。”对于互联网人身险新规的实施带来哪些市场变化,中国数实融合50人论坛智库专家洪勇分析表示。

  互联网渠道对消费者而言,增加了保险产品和服务的可得性。理赔申请等通过网络可以一键“送达”,减少了线下递交或邮寄相应材料的时间。

  “对保险公司而言,互联网渠道能够提高销售、承保、售后服务效率。”徐昱琛表示,发展互联网人身险业务要守住两条底线:一是坚持做对于公司有价值的业务,不能仅仅成为收保费的“工具人”。二是对客户而言,也要对其产生价值,与一些保险经纪渠道或互联网平台合作时,避免损害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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